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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务处

  拟订全省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监督实施,拟订残障人群体权益保护政策并指导落实,拟订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指导残障康复等福利机构建设和管理,指导全省婚姻登记、殡葬、残障人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涉外和涉港澳台居民、华侨、边民婚姻登记管理,负责全省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全省婚姻、殡葬、残障人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管理,依法承担经营性公墓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岗位

职务

姓名

工作分工

办公电话

1

处长

蒋卫红

负责全面工作

024-23930086

2

副处长

顾晓卫

配合处长 负责全处工作

殡葬管理、救助管理、残疾人福利、婚姻登记管理

024-23932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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