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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对对涉企经营性公墓开展“双随机”行政执法检查情况

  •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3日
  • 编辑:辽宁民政
  • 来源:社会事务处

 

  根据辽宁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辽宁省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办法》(辽依法办发[2017]1号)要求,按照厅长办公会议部署和2017年全省涉企经营性公墓“双随机”行政执法检查方案,省厅成立了由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殡葬管理处和信息中心组成的“双随机”行政执法检查组,采取现场调阅审查相关材料、实地检查、并全程录像记录的方式,从619日开始至714日,对沈阳市甲宝山公墓、沈阳市陶然寝园有限公司、大连市大黑石将军山公园公墓、大连旅顺玉皇顶公墓有限公司、抚顺市望花福山骨灰林、抚顺市前甸玉山骨灰林、鞍山市千山区长青公墓、辽阳宏大公墓、北镇辽幽公墓、大洼县龙凤园公墓等10个涉企经营性公墓进行“双随机”行政执法检查。检查前,向每个被检查单位下达《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并出示了执法检查人员的执法证。依据检查设置的8项内容,现将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检查情况

  通过这此检查情况看,大多数公墓单位的土地全部或部分办理了征用手续;能够按照标准收取维护管理费,并设立专门帐户;2015年《辽宁省公墓管理办法》施行以来,基本上没有再新建超标墓位;生态公墓建设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增强,有2个公墓对祭祀焚烧设施进行了环保达标改造,有1个正在改造建设,有3个公墓单位对祭祀焚烧设施进行了关闭,实行了禁烧,公墓的整体绿化覆盖率普遍较高;受检的10个公墓全部建立了档案和公示制度,尤其是沈阳市陶然寝园的各项建设管理和运营服务非常规范,能够按照标准统一着装,挂牌服务,墓位的价格能够按要求在物价部门进行备案,并设置了多项便民设备,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二、存在问题

  从对以上10个经营性公墓的检查情况看,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个别公墓没有按规定收取维护管理费;部分公墓祭祀焚烧设施环保达标改造项目情况推进较慢,抽检的10个公墓还有4个没有进行改造,个别公墓单位的墓区绿化较差,白色污染还比较严重;大部分公墓还没有按照节地生态安葬的要求,建设树葬、草坪葬、花(坛)葬等节地生态安葬园区;有2个公墓法定代表人与实际不符,个别公墓的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后没有及时申请变更;大部分公墓在服务区显著位置需要公示的事项不全不够规范,除沈阳市陶然寝园外全部没有公示监督举报电话;多数公墓单位的档案管理普遍不够统一规范,内容不够全面。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在省民政厅网站上对这次检查情况进行公示;二是在年底前将检查情况向“辽宁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直相关部门进行报送。三是今后将按照“双随机”行政执法检查要求,逐年加大对涉企经营性公墓的检查力度。

  辽宁省民政厅

  20178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