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建立全覆盖(普惠式)紧急救援服务网络推进全省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0316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6日
  • 编辑:辽宁民政
  • 来源:办公室

胡静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全覆盖(普惠式)紧急救援服务网络,推进全省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人口老龄化是当今社会面临的主要社会问题之一,我省老龄化具有基数大、增速快、失能化、空巢化等特点。居家和社区养老适合老年人的心理,是老年人愿意接受的一种养老服务方式。调查显示,90%的老年人通过家庭照料居家养老,7%的老年人依托社区服务养老,3%的老年人在机构内接受养老。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更适合于中国特色的养老文化。近年来,省民政厅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目标,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做出战略部署,推进养老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形成了符合我省实际的养老服务体系框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完善政策支持体系。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加快全省养老服务业发展,省政府先后制定下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44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辽政办发〔201446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2011号),将“建立居家养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作为重要工作内容。 

  二是推进智慧养老服务。2016年以来,民政部、财政部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以来,我省有沈阳、大连、盘锦、营口、辽阳、鞍山、锦州、抚顺、丹东9个市被确定为国家改革试点单位,资助我省2.5亿元,在国家资金的扶持拉动下,我省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取得较大发展。部分地区在社区老年人食堂、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农村互助养老等方面探索总结了一批好经验好做法。沈阳、抚顺、营口、辽阳、鞍山等地在“互联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方面做出了积极探索,整合各方资源,建立统一的市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开通民政12349服务热线,紧紧围绕居家老年人“五助”(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日常需求,整合衣、食、住、行、医、学、购、乐等资源,实现线上需求和线下服务精准对接,“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逐渐覆盖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各个方面,强化了为养老服务的系统管理能力,提高了为老服务质量和效率。其中辽阳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实现了统一管理、综合开放的管理模式,接入120紧急呼叫服务,为老年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医疗应急服务。营口市通过养老平台的物联网养老服务系统,与社区应急网络设备进行对接,提供如紧急呼叫、跌倒报警、电子围栏等服务,有效帮助独居老年人应对突发应急情况。目前,全省共有35个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为广大老年人提供智慧化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为促进我省养老服务均衡发展,提高养老服务供给水平,缩小城乡养老服务差距,2020年省财政列支4500万元用于支持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并重点向贫困地区、非国家试点地区倾斜。按照《印发<关于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意见><全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民发〔20206号,以下简称《方案》)确定沈阳市皇姑区、浑南区,本溪市明山区等7个市的11个县(市、区)为年度试点单位,《方案》明确提出将“推动智慧养老,打造‘互联网+养老’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的应用模式,建立或统一使用市里开发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推广智能养老服务产品和技术的应用,为老年人提供‘点菜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列为重要工作内容,鼓励省试点地区推进智慧化养老服务工作。 

  虽然我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有了许多突破和发展,但与我省老年人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需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建立全覆盖(普惠式)紧急救援服务网络对于推进我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您所提出的建议内容很丰富很具体,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厅将充分尊重并吸取您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发挥职能作用,推动我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社区在养老服务体系中的中间作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完善养老政策,为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供政策支持和保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2011号)要求,进一步激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按照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部署,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体系。探索制定和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相关扶持政策、服务保障政策等;开展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能力。 

  第二,抓紧探索突破,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我省列入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改革试点地区,创新创制、改革突破,为全国及全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提供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的典型经验,鼓励其他市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有益探索,通过政府扶持、社会力量运营、市场化运作,全面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综合服务能力,巩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在养老服务体系中的基础地位,满足绝大多数有需求的老年人在家或社区享受养老服务的愿望。 

  第三,拓宽资金渠道,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一是监督各地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凡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按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凡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限期开辟养老服务设施。二是省里继续发挥财政资金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推动作用,资助全省城乡社区(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不断拓展全省日间照料室、托老所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跟踪检查今年省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各市城乡社区(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确保项目落到实处,早日发挥效用。三是按照国家老旧小区改造相关工作部署,我省将在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实施改造过程中,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和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因地制宜的推进小区无障碍等配套基础设施适老化改造和养老相关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改造。 

  第四,整合社会资源,推动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一是继续推动和支持各地社区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信息化网络服务系统,为居家“三无”老人、低保老人无偿安装呼叫设备,联通老年人和各类养老服务加盟商及养老服务设施,通过座席人员、公益岗位人员和加盟服务商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紧急呼叫、生活照料、送货上门、代购代缴、精神慰藉以及GPS定位等服务。二是鼓励有条件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探索公建民营运营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社会组织运营等多种形式扶持和吸引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养老服务业,形成多种所有制形式、社会化、市场化养老服务模式。三是充分发挥养老机构的专业服务优势和辐射作用,直接向居家社区延伸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或向居家社区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支撑。 

  感谢您对全省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辽宁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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