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的建议》(1302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6日
  • 编辑:辽宁民政
  • 来源:办公室

 

朱丽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社区工作者是社区治理的直接实践者,是居民自治的直接组织者,是社区服务的直接提供者。年来,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指导各地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作为推进新时代社区治理、夯实基层基础、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重要保障工程抓紧抓好,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积极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我省把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作为社区治理的基础工程来抓通过规范选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干事和“六个一批”计划等,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提升了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我厅制定了辽宁省社区居民直接选举或者户代表选举社区居民指导规程》和《辽宁省社区居民代表选举社区居民委员会指导规程》,指导各地通过城市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严格选人用人标准,按照民主程序,把政治素质好、文化程度高、工作能力强的优秀人才选进居委会目前,全省已圆满完成了九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出台了《辽宁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辽民发〔201484),明确了社区工作者选任、待遇、管理、考核、培训、退出、保障等机制,完善了社区工作者的管理体制和保障机制。对社区专职工作者的配备,组织部门实施了“六个一批”计划,即从机关选派一批优秀年轻干部、从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一批、从社工中培养一批、面向社会招聘一批、从退役军人和返乡农民工优秀人员中选拔一批到社区工作,从优秀社区干部中选拔一批到乡镇街道任领导干部。目前,全省共有城市社区工作者46358人,大专以上学历18968人(硕士研究学历505人),平均每个社区10.7不断优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为社区治理工作提供了人支撑。 

  努力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厅会同省财政厅先后三次提高全省城市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每人每月提高了900元,其中省本级补助450《辽宁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辽民发〔201484)明确了社区工作者要依法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待遇社区工作者报酬要逐步达到上年度当地平均工资标准。省级财政每年支出1.7亿元用于社区工作者补去年7月我厅会同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做好提高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工作的通知》,推动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完善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从政策上确保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达到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或者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依法享受“五险一金”等待遇,并随着经济发展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标准。大部分地区进行了新一轮的调整提高,激发了社区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和干劲,维护社区工作者队伍的稳定。目前,全省城市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平均每人每月3122为提高社区工作者的政治待遇,2015年,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开展了从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定向招录市县乡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和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从村党组织书记中招录乡镇机关公务员99名,从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录街道机关公务员98名。 

  三是加强社区工作者培训。每次社区居委会换届后,我及时指导各市对新任职的居委会成员进行培训。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了对居委会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者的教育培训。依托东北大学建立了辽宁社区干部学院,每年培训7人次。同时积极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和学历教育考试,逐步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进程。目前,全省社区工作者中有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资格的4500人。 

  我省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社区工作者素质参差不齐,地区差异较大,社区工作者能力素质与服务居民需求不相适应,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不高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和《辽宁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7-2020年)》(辽民发〔201760号)《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734号)有关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社区工作者管理制度。指导各市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纳入人才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社区工作者队伍发展专项规划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把城乡社区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成员以及其他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纳入社区工作者队伍统筹管理,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由基层政府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岗招聘,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统一管理,社区组织统筹使用。试点建立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水平评价制度,健全聘用管理、日常管理、绩效考核、辞退解聘等机制,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的管理。督导各地提高社区工作者报酬待遇,社区工作者报酬标准原则上要达到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有条件的地区要完善“五险一金”、定期体检、酬待遇增长等机制,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 

  二是进一步选优配强社区工作者。完善社区民主选举制度,进一步规范民主选举程序,依法依规选优配强社区 “两委”班子成员,健全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选齐配强居民小组长、楼院门栋长积极开发社区专职工作岗位,继续实施“六个一批”社区人员选用计划。通过依法依规选举稳步提高城市社区居委会成员中本社区居民比例,扩大居委会直接选举覆盖面,优化社区工作者性别结构,适当增加男性比例,提升社区工作者队伍配置科学性加强社区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选优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加大从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录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力度,注重把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选拔到街道(乡镇)领导岗位,推动符合条件的社区党组织书记或班子成员通过依法选举担任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负责人或成员,调动社区工作者工作积极性加大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才使用力度,建立健全城乡社区志愿者招募注册、志愿者培训管理、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志愿服务评价激励等制度,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与城乡社区服务 

  三是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指导各地健全培训体系,完善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模式,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发挥东北大学“全国城乡社区建设研究院”和“辽宁省社区干部学院”培育功能,做好城乡社区服务人员任职培训、在职培训和专门培训,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其依法办事、执行政策和服务居民能力支持和鼓励城乡社区服务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和学历教育等,对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给予职业津贴。鼓励大专院校设立社区管理相关专业,培养专业人才。加强社区工作者作风建设,建立群众满意度占主要权重的社区工作者评价机制,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和奖惩机制,调动社区工作者实干创业、改革创新热情。我厅将积极指导各级民政部门继续加大对城乡社区工作者的社会工作知识普及培训工作力度,使广大社区工作者能够普遍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知识与方法参与社区治理与服务,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的专业服务能力,加快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为社区建设提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辽宁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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