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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民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亮剑护航促发展 厚植民生暖民心

  

  本报记者 明绍庚

  执政兴国,离不开法治支撑;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领航法治中国前行的每一步,“人民”二字在习近平总书记心中始终有着沉甸甸的分量。

  察势者明,趋势者智,驭势者赢。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盯营商环境领域,聚焦“急难愁盼”问题,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用法治手段规范市场秩序,惠企利民政策不断,民生保障真实可感,一点一滴间彰显了法治律动、激荡着振兴力量。

  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民政部门作为离人民群众最近的政府部门,行政执法成效如何,事关党的形象、政府公信力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全省民政系统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突出行政执法实效,紧盯重点民生领域,开展了地名标志设置规范行动、违规审批殡仪服务站(中心)等殡葬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和“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等专项执法行动,打击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撤销了一批社会组织。

  “老人和小孩是社区最常住的居民,‘一老一幼’是大多数家庭的主要关切。”省民政厅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殷殷嘱托,心系“一老一幼”,从帮助老年人严守“钱袋子”入手,加大力度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将养老服务“黑机构”的排查整治作为重点工作任务,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死角地开展摸底排查,对各市专项行动加强调度,推动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全省排查出的87家无证无照养老服务场所已全部整治完毕,其中到民政部门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12家,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市场主体登记38家,取缔关停37家,此次专项行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辽宁振兴,必须解决好发展环境问题。”在中共辽宁省委“中国这十年·辽宁”主题新闻发布会上,省委主要领导的讲话掷地有声。环境就是你我,环境就是预期,营商环境的“冷暖”,市场主体感受最为直接。对此,省市场监管局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促进市场监管领域法治环境全面改善。

  依法而治,循法而行。省市场监管局持续在“放”上下功夫、“管”上加力度、“服”上展效果、“规”上做文章,以完善各项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制度为抓手,明细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标准、规则,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规范性。通过制定《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对92项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实施包容免罚,对10种违法情形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落实宽严相济、过罚相当原则,达到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目的。

  在规范行政处罚行为的同时,省市场监管局还通过修订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的信息公示行为和行政执法中音像记录行为,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职责、流程、要求等,将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前端、末端相关行为全部纳入法治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实现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

  一项项规章制度的逐步完善,一个个执法行为的逐渐规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正在落实到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个执法环节之中。法治环境是更高层次、更有竞争力、更可持续的营商环境,这已经成为全省上下的广泛共识。相信,随着执法规范化程度越高,法治权威就越能在全社会形成,给人民群众带来的获得感和安全感也会越强。

  信息来源:2022年11月12日 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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