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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划地名处

  •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6日
  • 编辑:辽宁民政
  • 来源: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

  拟订全省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省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省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省内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工作,负责省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指导全省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 

岗位

   职务

姓名

工作分工

办公电话

1

处长

胡耀辉(驻村扶贫)  

负责全面工作,省民政厅驻茂臻沟村工作队队长。  

024-23932867

2

副处长

张艳  

协助处长工作。分管行政区划管理、地名管理工作,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  

024-2393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