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机关简介 −> 机构设置

养老服务和老年人福利处

  •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1日
  • 编辑:辽宁民政
  • 来源: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

  拟订全省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有关标准,拟订老年人权益保护、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并指导落实,指导全省养老福利机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建设和管理,依法承担省级养老机构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岗位

职务

姓名

工作分工

办公电话

1

处长

傅永盛

负责全面工作。

024-23936432

2

副处长

苏 敏

协助处长抓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处室综合材料、综合文件起草工作,具体负责高龄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工作。

024-23941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