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和老年人福利处
-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1日
- 编辑:辽宁民政
- 来源: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
拟订全省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有关标准,拟订老年人权益保护、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并指导落实,指导全省养老福利机构、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建设和管理,依法承担省级养老机构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岗位 |
职务 |
姓名 |
工作分工 |
办公电话 |
1 |
处长 |
傅永盛 |
负责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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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23936432 |
2 |
副处长 |
苏 敏 |
协助处长抓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处室综合材料、综合文件起草工作,具体负责高龄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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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239415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