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监督检查

整改通知书(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宝山公墓)

  •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2日
  • 编辑:辽宁省民政厅管理员
  • 来源:

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宝山公墓:

  2022年8月4日,省民政厅对你单位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如下:

  一、按照《辽宁省公墓管理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96号)第十六条规定,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应当依法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二、按照省民政厅等11部门印发的《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辽民发[2016]54号)要求,你单位没有建设节地生态园区,需尽快规划建设,做好宣传引导,提高节地生态安葬比例。

  三、按照民政部、国家档案局印发的《殡葬服务单位业务档案管理办法》(民发[2010]164号)规定,你单位档案管理设施不规范,没有防盗门、防盗窗和监控设备,需进一步加强公墓业务档案管理。

  请你单位接此通知后,按照整改意见要求,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于2022年12月底前报省民政厅。省民政厅将适时对你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辽宁省民政厅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