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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通知书(铁岭市开原市双龙台墓园管理所)

  •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2日
  • 编辑:辽宁省民政厅管理员
  • 来源:

铁岭市开原市双龙台墓园管理所:

  2022年9月16日,省民政厅对你单位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如下:

  一、按照《关于实行经营性公墓管理维护费储备办法的通知》(辽民发[2004]2号)要求,你单位公墓管理维护费提取使用不符合规程,需立即改正,并严格按照规程提取使用。

  二、按照国家9部委《关于印发<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民发[2018]77号)及国家10部委《关于印发<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民发[2020]94号)要求,你单位188个超标墓位已整改拆除,需进一步提高标准,按照国家及省市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三、你单位需按照要求在服务区显著位置公示,有效的设立凭证、公墓性质、墓地使用年限、收费标准和依据、服务地域、服务项目、办事流程、服务规范、投诉方式等情况。

  四、按照省民政厅等11部门印发的《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辽民发[2016]54号)要求,你单位没有建设节地生态园区,需尽快规划建设,做好宣传引导,提高节地生态安葬比例。

  五、按照民政部、国家档案局印发的《殡葬服务单位业务档案管理办法》(民发[2010]164号)规定,你单位档案管理设施不规范,没有独立的业务档案室,要进一步加强公墓业务档案管理,健全完善公墓档案。

  请你单位接此通知后,按照整改意见要求,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于2022年12月底前报省民政厅。省民政厅将适时对你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辽宁省民政厅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