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通知书(丹东市花园社会公墓管理所)
-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2日
- 编辑:辽宁省民政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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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花园社会公墓管理所:
2022年8月5日,省民政厅对你单位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如下:
一、按照国家9部委《关于印发 <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的通知》(民发[2018]77号)及国家10部委《关于印发 <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方案> 的通知》(民发[2020]94号)要求,你单位252个超标墓位已整改拆除,需进一步提高标准,按照国家及省市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方案> 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二、按照民政部、国家档案局印发的《殡葬服务单位业务档案管理办法》(民发[2010]164号)规定,你单位档案管理设施不规范,没有防盗门、防盗窗和监控设备,需进一步加强公墓业务档案管理。
请你单位接此通知后,按照整改意见要求,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于2022年12月底前报省民政厅。省民政厅将适时对你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辽宁省民政厅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