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制定辽宁省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建议 》(015)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6日
  • 编辑:辽宁民政
  • 来源:办公室

 

赵晓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辽宁省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建议”收悉,综合省司法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居家和社区养老是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的有机结合,是依托社区、以社区服务为保障,把社区养老服务延伸到家庭的一种社会养老模式,符合老年人群体的养老需求和观念习惯。近年来,面对人口老龄化日益加剧,高龄化、空巢化、失能化日益凸显的趋势,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扶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步伐,全省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不断丰富完善政策支持体系。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加快全省养老服务业发展,省政府先后制定下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44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辽政办发〔201446号),规划了我省养老服务业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完善了土地、税费优惠、资金支持、人才培养及就业等相关政策,对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在居家好社区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建设方面,我省沈阳、大连、营口、辽阳、盘锦也以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在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方面制定出台了地方的保障和优惠政策。沈阳、辽阳还坚持效果导向,推动居家养老服务长效化,启动立法工作,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强力助推和刚性保障。 

  二是逐年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我省将养老服务事业投入纳入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多方筹措资金,充分利用社区建设比较好的实际,强力推进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等社区为老服务设施建设。在各地按要求积极建设、改造、开辟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同时,2014年至2017省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连续五年安排资金3.86亿元,支持各地建设40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社区服务站(含不低于200平方米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面积350平方米以上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含不低于100平方米的养老服务设施)和乡镇社区服务中心项目,截至2018年底全省共有社区(村)养老服务照料站(含农村互助幸福院)6704个,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404个,社区养老服务床位7.3万张,全省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7.2%,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57.5%2020年,我省将实现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 

  三是推进居家养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20148月起,在全省开展了居家养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工作,选择确定辽阳市、葫芦岛市为省试点地区,并要求各地选择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较大、养老服务消费水平较强的市辖区、乡镇或街道开展试点工作。截至2018年底,全省各地共搭建起居家养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49个。推进以养老管理平台、养老服务平台、养老服务信息网为主要内容的“两台一网”建设应用,围绕居家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整合各方资源,为老年人提供以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为核心的多样化精准服务。 

  四是积极改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在服务内容上,已从最初解决居家老年人最迫切的生活照料服务,逐步延伸到医疗康复、精神慰藉、法律援助和紧急救援等服务;在服务方式上,启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市场化运作,为孤寡老人和困难老人安装“一键通”等信息化服务系统。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养老服务+医疗资源,培育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定制服务,满足老年人的医养需求。以农村互助幸福院和农村社区服务站为依托,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积极动员村民和社会力量参与运营服务,为农村老年人就地提供就餐服务、生活照顾、日间休息、休闲娱乐等综合性日间照料服务。加强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基层老年协会的优势,组织志愿者开展经常性、多元化的为老服务活动。截至2017年,全省91.2%的社区(村)已经建立起基层老年协会组织,老年服务志愿者注册人数超过7万人。 

  五是大力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2016年以来,民政部、财政部持续开展中央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我省沈阳、大连、营口、辽阳、盘锦先后被确定为改革试点地区,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1.83亿。经过三年的试点探索,形成了一批可借鉴、可推广、可复制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为全省乃至全国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提供了重要经验借鉴。 

  六是各部门齐抓共管,探索采取了各类服务配套措施。2015年起,我省建立起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为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家庭中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和60周岁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省财政每年补助各市2000万元落实补贴政策,释放和满足经济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省医疗保障局加快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努力提升老年群体医疗保障水平,全面落实《辽宁省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降负荷条件的老年人纳入医保扶贫范围,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补充保障等综合保障措施,减轻贫困老年群体自付医疗费用负担。省卫生健康委在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方面积极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服务。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及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的内容,为辖区内以老年人等为重点人群的常住居民建立并使用居民健康档案;每年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以及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联合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局、原省物价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辽宁省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以自愿双向为原则,积极开展包括老年包在内的特色签约服务包。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实做细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提供优先就诊和其他医疗机构之间的双向转诊等服务。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部署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签约服务工作,明确签约服务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模式和工作进度等。出台了《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实施意见》《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辽宁省社会办医投资指引》,不断拓展社会办医发展空间,鼓励社会力量按照医养结合原则兴办护理机构。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取消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 

  虽然近年来我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有了许多突破和发展,但与我省老年人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需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居家和社区养老在养老服务体系中的基础地位仍需继续巩固。您所提出的意见内容很丰富很具体,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厅将充分尊重并吸取您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推动我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经一部开展以下工作: 

  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辽宁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充分调研我省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服务能力、服务现状等基础上,就《辽宁省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进行研究论证,待论证成熟后,适时启立法程序,并通过立法,进一步规范政府、社会、市场在居家养老服务方面的责任,推进我省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居家养老服务需求 

  感谢您对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