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提高困境老人养老服务供给的建议》(第1399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1日
  • 编辑:辽宁省民政厅管理员
  • 来源:厅办公室

张远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困境老人养老服务供给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人口老龄化是当今社会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当前,我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1230万人,占总人口的29.4%,具有基数大、增速快、失能化、空巢化等特点。积极发展养老服务既是涉及亿万群众福祉的民生事业,也是发展潜力巨大的朝阳产业。您提出的关于困境老人养老服务供给的问题和建议,是政府部门兜牢民生底线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人大的关心支持下,我省全力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为困难老年人提供覆盖全面、保障有力、服务有效的基本养老服务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

  建立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截至2023年12月底,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20.4万人,其中领取待遇人数为473.2万人,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70元。一是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辽人社规〔2019〕1号),建立高龄养老金倾斜制度,进一步提高65周岁以上老人的待遇水平;对缴费超过15年的加发年限养老金,调整个人缴费档次,增加政府缴费补贴,激励参保人长缴费、多缴费。二是待遇水平逐步提高。2014年以来,我省七次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城乡居民养老金从每人每月55元增加至每人每月134元。特别是省委、省政府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我省自行提高基础养老金31元,全省473万老年参保居民普遍受益。三是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市、县政府为其代缴全部最低缴费档次养老保险费。并在提高最低缴费档次时,对上述困难群体和其他已脱贫人口仍保留100元/年的最低缴费档次。2023年,全省共有95.9万名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省共为36.2万名困难群体代缴养老保险费4558.7万元。

  二、基本养老服务逐步落实

  印发《辽宁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在国家发布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基础上,将《辽宁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服务项目增加到20项,进一步强化了对特殊困难老年人、优抚集中供养老年人、低收入老年人、困难残疾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群体的服务供给项目和内容,为老年人提供必需的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服务,包括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等全方位基本养老服务。

  三、强化家庭养老服务支持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十四五”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2〕33号),明确要求“强化家庭赡养老年人的主体责任……大力发展家庭养老床位,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喘息服务’。贯彻落实探亲假、照料假、护理假……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减少工作时长等措施,为家庭照护服务提供方便。”目前,我省正在逐步推行落实该项政策,如沈阳市,对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居家失能老年人,其家庭成员参加照护培训等相关职业技能培训的,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此外,为鼓励家庭成员赡养老人,2018年12月13日国务院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对赡养老人的支出,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023年为进一步减轻家庭赡养老人的支出负担,将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

  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越织越密

  居家养老是大多数老年人首选的养老方式,我省下大力气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一是积极争取国家试点项目。“十三五”期间,民政部、财政部实施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我省积极争取,全省有9个市被确定为国家试点地区,争取国家资金2.7亿元。鞍山、抚顺、丹东、锦州市获评全国改革试点验收“优秀”等次,鞍山、辽阳两市改革经验被民政部在全国推广。进入“十四五”,民政部、财政部将改革试点升级为提升行动,沈阳、锦州、本溪、丹东市先后被确定为国家提升行动项目地区,总计争取国家资金1.1亿元。二是实施省改革试点项目。2020年以来,我省率先在全国开展县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省政府连续3年累计投入补助资金1.12亿元,支持各地建设150个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综合体)。全省各地在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培育、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困难老人上门服务等方面培育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各级各类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物业企业、餐饮公司、爱心公益组织等为老年人开展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等定制服务,倾力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充分利用省内各地现有资源优势,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聚焦养老产业精准招商,充分利用闲置资源、合作共建、依托养老服务领域龙头企业以商招商等方式全力做好养老服务业招商引资工作。在各项政策的拉动下,沈阳、大连成立了康养产业集团,中国康养集团、南京颐倍康、浙江慧明、北京安达人和、青岛青鸟等养老服务公司纷纷注资我省居家社区养老板块,也涌现出万佳宜康(沈阳)、仁爱畅晚(沈阳)、德澜医养(大连)、“幸福爸妈”(辽阳)、“老爸老妈”(锦州)、辽河养老(盘锦)、宝石花医养(盘锦)等本土居家养老服务品牌,为居家老人提供综合化、专业化、连锁化服务。截至2023年底,全省社区老年活动室、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室、社区老年食堂等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发展到12740个,总床位达到4.74万张,有9个市建立了居家和社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完成特殊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55万户,2.3万老人享受到政府兜底购买服务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五、资金投入得到有力保障

  2023年,省财政积极筹措资金51.2亿元,增加基本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支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投入,推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一是持续提高养老金标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19元提高至134元,拨付省以上财政补助资金49.7亿元,为支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标和确保城乡居民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提供了有力资金保障。二是支持落实老年人福利政策。筹集资金0.3亿元,用于落实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农村困难家庭常年病人托管等政策。三是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发展。筹集资金0.6亿元,支持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等项目,为经济困难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床位,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四是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筹集资金0.6亿元,为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经评估为完全失能等级并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按入住养老机构实际收费标准扣除该老年人已获得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行政给付后的差额给予救助。

  六、养老服务队伍不断壮大

  持续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将法律知识、职业道德、从业规范、质量意识、健康卫生等要求贯穿养老服务人才职业生涯全过程。按规定落实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支持以培养养老服务高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的单位申报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技能人才按程序申报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支持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竞赛,按规定落实职业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奖励、技能等级晋升等政策。通过一系列激励措施,增强养老护理技能人才服务供给。

  七、老年人精神慰藉和关爱工作不断加强

  印发《辽宁省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辽民发〔2023〕27号),要求全省各地全面建立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对老年人健康状况、生活保障、安全环境、养老需求、亲情关怀、生产帮助、政策享受等方面的日常探访,对有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居家适老化改造等服务需求的,要积极帮助对接养老服务和医疗健康等服务资源,要积极引入社会工作者等专业力量开展服务,推动建立长效探访服务机制。目前,全省通过发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工作人员、社会工作者、社区网格员、志愿者等形式,基本建立了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探访服务机制。

  虽然我省在提高困境老年人养老服务供给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正如您在建议中所反映的,困境老人养老服务供给仍远远无法满足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存在服务资源不足、服务能力有限、供需错位、服务模式单一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今后我们将积极采纳吸收您的建议,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更好地满足困境老年人日益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

  一是落实《辽宁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推进各地因地制宜、立足实际,加快出台并落实本地的养老服务清单,推进补助补贴及时发放到位,引进优质养老服务资源,探索和总结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的养老服务模式,提高包括困境老年人在内的老年群体基本养老服务水平。 

  二是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不断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社会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是积极落实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老年心理关爱行动的工作要求,2022至2025年期间在全省广泛开展老年人心理健康科普宣传,设立100个老年心理关爱点,对关爱点65岁及以上老年人,重点面向经济困难、空巢(独居)、留守、失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必要干预和转诊推荐。

  四是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不断提升办税缴费服务水平,确保政策红利应享尽享。同时,不断健全完善纳税人诉求快速响应机制,积极向税务总局反映人大代表的建议和纳税人、缴费人的合理诉求,推动出台更多惠企利民的政策措施,促进养老产业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全省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