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第1409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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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厅养老服务和老年人福利处

颜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人口老龄化是我省当前面临的重要社会问题。按照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全省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095.4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25.72%,人口老龄化程度位居全国第一,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养老服务工作任务紧迫而繁重。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扶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加快养老服务发展的步伐,全省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完善。

  一、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工作高位推进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养老服务工作,建立省发展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和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着力构建了党委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打造高质量的为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体系,强化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科技创新能力,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提供保障。

  2016年以来,沈阳、大连等9个市先后被国家确定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各市的党委、政府对加快发展养老服务的重大现实意义认识到位,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主体地位形成广泛共识,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市政府重点民生工程。各试点地区均成立了发展养老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集聚工作合力,研究制定了本地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专项工作方案,设置阶段性发展目标,制订时间表、路线图,明确刚性任务要求,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养老重点难点问题,全力推进养老事业发展,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日益成熟。

  二、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政策体系日趋完善

  一是注重政策引导。各市及省试点县(市、区)均以政府名义制定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等综合性政策文件,构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政策支撑体系。沈阳市人大出台了《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是全国第二个对居家养老服务立法的副省级城市。大连市出台了《大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并配套制定了建设标准,明确养老服务综合体选址、建设、服务和补贴“四个标准”。营口市出台了《关于建立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公众责任险制度的通知》,有效降低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运营风险,并为老年人提供了服务安全保障。锦州市制定了《锦州市日间照料中心星级评定办法》,打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品牌;鞍山、锦州、辽阳等地还以政策文件的形式对养老机构延伸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运营模式予以固定,并实施连锁化运营和模式推广。

  二是注重规划引领。各试点地区均出台了关于明确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标准及具体服务要求方面的政策,拓宽为老服务设施保障渠道。在新建住宅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做到“四同步”、老旧小区开辟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利用有效资源改造养老服务设施。全省12个市民政部门纳入统计规划委员会,确保养老服务设施有效供给。

  三是注重扶持激励。在试点工作的带动下,各试点地区全面加强政策创制,因地制宜出台了各项扶持政策、监管政策、政府购买服务政策等,助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发展。通过发放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补贴、运营补贴、连锁运营补贴等,鼓励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品牌化、连锁化发展。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支持社会力量无偿或低偿运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吸引社会力量投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三、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能力不断能提升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立足实际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我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能力。省里连续多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各地新建(改扩建)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到12271个,城乡社区(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和63.9%,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床位4.91万张。

  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供给日益丰富

  “十三五”期间,沈阳、大连等9个市先后被国家确定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在社区老年人食堂、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社区医养结合服务等方面探索总结了一批好经验好做法,如沈阳的“仁爱畅晚”长期专业照护服务模式,“万家宜康”嵌入式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大连的养老服务综合体的“林海”模式;锦州的“惠民食堂”个性化助餐模式;辽阳的社区医养结合“幸福爸妈”模式。为我省乃至全国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五、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逐步壮大

  一是支持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培训补贴政策,提升技能水平和服务能力。推进养老服务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规范性、专业性。鼓励技工院校、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设养老服务行业相关专业或课程,针对性培养养老服务行业技能人才。二是省及各市均出台了养老服务人才奖补政策,引导和鼓励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的毕业生从事一线养老护理工作,各市出台了具体奖补办法,省财政给予最高一次性补助6万元,抚顺、盘锦等地补助标准提高到10万元。

  六、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一方面,各地大力培育本地品牌。通过发放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补贴、运营补贴、连锁运营补贴等,鼓励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品牌化、连锁化发展。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支持社会力量无偿或低偿运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吸引社会力量投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沈阳市支持优质养老服务机构品牌化、连锁化运营,每连锁运营1家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每连锁运营1家社区养老服务站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补贴。另一方面,积极引进优质资源。沈阳市与北京、上海等地4家大型品牌连锁养老服务机构达成合作意向;与日医学馆等外资养老服务团队开展养老服务项目合作;吸引中国健康养老产业集团投资建设并运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示范中心项目。大连市成功引进日医集团、元气村、万佳宜康等国内外知名养老企业落户,引入社会资本近1亿元,新增就业岗位近500个。抚顺市引进山东青鸟、浙江惠明服务品牌,建设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供给网络。鞍山市成功引进颐倍康(南京)养老服务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并运营市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及5个县区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累计引进社会资本1.4亿元投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锦州市引进智慧华川等大型国企,运营连锁社区食堂,并向朝阳等地输出经验模式和服务。多元的投资和多层次的融合型服务为我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注入了新的活力。

  虽然近年来我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事业有了一定发展,但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挖掘和整合更多的资源优势,探索新常态下多元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今后,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发挥职能作用,充分尊重和采纳您的建议,进一步完善机制,多措并举,坚持问题导向,提升养老服务能力,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完善政策,为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保驾护航。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20〕11号)要求,进一步激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按照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部署,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体系,探索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相关扶持政策、服务保障政策、相关标准等;积极扶持社会力量建设运营功能完备的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满足老年人居家和社区养老的多方面需求。今年,省民政厅印发了《2022年全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方案》,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全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下发了《辽宁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十四五”实施方案》,拟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2022年,全省拟改造家庭养老床位4000张,开展经济困难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上门服务23106人次,开展老年人失能登记评估认定人数35882人次,计划开展护理员和家庭照护者床培训25623人次。

  第二,探索突破,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持续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创新创制、改革突破,以“建设30个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为工作抓手,将老年人能力评估、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和开展上门服务列为重点工作任务,鼓励各地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有益探索,通过政府扶持、社会力量运营、市场化运作,全面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综合服务能力,巩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在养老服务体系中的基础地位,满足绝大多数有需求的老年人在家或社区享受养老服务的愿望。

  第三,整合资源,丰富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内容。继续推动和支持各地社区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信息化网络服务系统,鼓励各地为辖区内老年人建立服务需求台账、档案,实施动态管理。依托“互联网+养老服务”平台,通过坐席人员、公益岗位人员和加盟服务商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紧急呼叫、生活照料、送货上门、代购代缴、精神慰藉以及GPS定位等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探索公建民营运营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社会组织运营等多种形式吸引和扶持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养老服务业,形成多种所有制形式、社会化、市场化养老服务模式。

  第四,多措并举,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创新举措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以专业养老服务人才为支撑,志愿者和社工为补充的专业队伍,充分发挥家庭成员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作用。一是提升行业入职吸引力。在落实省养老服务人才入职奖补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人员激励机制,提高薪酬待遇,落实各项保险制度,搭建职业晋升平台。二是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鼓励高等院校、职业技术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推进校企合作,探索双轨制、学徒制等实践教学,建设一批养老护理员实训基地。三是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城市地区要立足社区优势,挖掘和整合社区现有人力资源,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鼓励养老机构、社会组织、社工机构面向社区养老服务人员、管理人员、专业社会工作者、专业护理人员等开展养老照护、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培训,完善技能等级鉴定。四是扩大网格化服务队伍。充分发挥志愿者、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家庭成员的作用。逐步建立完善招募老年志愿者工作机制,促进老年志愿者队伍发展壮大,使之成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一线管理者和直接受益者,成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力量。

  感谢您对全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辽宁省民政厅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