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给村级两委班子减负的建议》(0371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6日
  • 编辑:辽宁民政
  • 来源:办公室

 

魏春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村级两委班子减负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开展社区减负工作,对增强村民委员会的自治功能和服务群众效能,做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工作有着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厅会同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指导各地积极开展社区减负工作,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推进政府治理、社会调节与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一、完善政策制度,深入开展社区减负增效工作。2016年,我厅与省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2017年,我厅报请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对社区减负增效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指导全省以市为单位制定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属于基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乡镇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社区;应由社区协助的事项,要为社区提供必要的经费、人员和工作条件。社区承担的招商引资、协税护税、经济创收等任务指标,以及社区作为责任主体的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等事项,原则上一律取消2018年,我省出台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第一批取消调整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证明目录>的通知》(辽政办发〔201831号)永久性取消了41项由社区出具的有关证明,规范取消了92项应由社区出具的证明事项。目前,全省每个市都制定了社区减负增效的有关规定。 

  二、着力提升农村社区服务功能。各级把服务居民、造福居民作为城乡社区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评价城乡社区治理水平和成效的根本标准。全省采取财政投入、部门帮建、企事业单位赞助、村集体投入等措施,整合各类资源,按照“一场、五室、两市”的基本设置标准,不断加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近年来,省本级每年投入福彩公益金3000万元资助各地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目前,全省农村社区服务中心面积平均373平方米,比2013年增加了230平方米,共有6589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达到省定标准,占全省农村社区总数的56.9%。命名了13个省级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沈北新区被命名为“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实验区”。有的注重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大力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2019年从区(市、县)、乡镇(街道)和社区(村)三个层面,确定了100个单位,其中农村社区12个,开展了全省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示范工作,重点推进党建统领、共治共享、全科服务、一网通办,畅通社区服务居民“最后一公里”。 

  三、健全城乡社区居民自治机制。注重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一是建立健全城乡社区民主协商工作制度。按照《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城乡社区民主协商工作,着重协商解决群众关注的重要事项,发挥其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用。二推动修改了地方性法规。我厅报请省委、省政府、省人大,将《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辽宁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中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由3年改为5年,将全省第十三届村委会、第十届城市居委会换届选举时间调整到2021年同步进行。三是推行全省村规民约全覆盖。我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省文明办等6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民函〔20196号),对全省制定或修订村规民约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并指导各地开展制定或修订村规民约工作,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

  我省农村社区减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如您所说的,有的地方把应由各级政府承担的事项下派给社区,一些繁杂的日常工作事务让村干部应接不暇,占用时间,耗费精力,导致无法把工作重心全力投入农村“稳定、发展、服务”的关键工作中。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和我省实际,指导各地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城乡社区减负工作。按照《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要求,指导各市依据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建立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应当由基层政府履行的法定职责,不得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进一步清理规范基层政府各职能部门在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和加挂的各种牌子。落实《民政部 国家发改委 公安部 司法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逐步建立起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和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改变“社区万能章”“社区成为证明大本营”等现象。实行基层政府统一对社区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比,各职能部门不再单独组织考核评比活动,取消对社区工作的“一票否决”事项。同时,我厅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各地开展社区减负增效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各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切实给社区“松绑”减负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一是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会同省委组织部全面实行居委会与村委会换届选举“两个同步”“四个统一”,做好全省村委会换届的各项前期筹备工作。明年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指导全省圆满完成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优配强村委会成员。二是逐步提高村干部基本报酬。指导各地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村级组织经费保障制度,确保每村每年村干部基本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两项合计不低于10万元,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应不低于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标准,对村党组织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的在原有基础上提高20%,其他村干部基本报酬按照实际工作量或者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的一定比例确定。三是强化村干部实绩考核。推行村“两委”成员“承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年初村“两委”成员制定年度工作目标,报经乡镇党委审核同意后向本村党员群众公开承诺;年底村“两委”成员向上级党组织、村民代表进行述职,接受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

  三、进一步提高精准化、精细化服务能力。今年我厅将继续安排一定的省本级福彩公益金资助鼓励各地加强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城乡社区信息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水平,加强一体化城乡社区信息服务站、信息亭、信息服务自助终端等公益性信息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城乡社区信息化应用能力,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增加“互联网+社区”行动计划、探索网络化、智能化社区治理和服务新模式、推动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相关内容。加快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服务模式的城乡社区应用,建设城乡社区政务服务“全岗通”受理点,实现“一口受理全区通办”的服务模式,为居民提供“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服务。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辽宁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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