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关于加强殡葬用品销售等特殊行业登记 管理的建议》(第1431570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03日
- 编辑:辽宁省民政厅管理员
- 来源:厅办公室
陈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殡葬用品销售等特殊行业登记管理的建议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殡葬改革和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与思考。省民政厅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协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商研究答复意见。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殡葬用品销售等特殊行业登记管理的建议》,深入剖析了当前殡葬用品销售行业因选址引发的矛盾问题,结合实际提出了极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为完善特殊行业市场准入管理提供了重要参考。您对殡葬用品销售行业现状的分析精准到位,随着老龄化进程加快,殡葬用品行业需求激增,部分经营场所选址不当引发的群体矛盾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您列举的多起典型案例,真实反映了当前法规规章对经营场所选址缺乏明确限制导致的治理困境,凸显了加强殡葬用品销售等特殊行业登记管理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从三方面积极推进落实:
一是完善法规制度。省民政厅将研究起草《辽宁省殡葬管理条例》,明确“殡葬用品销售经营单位不得设在人员密集小区”等选址限制;明确“制造、销售殡葬用品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在规划区域内经营”,以及规划区域如何划定、由哪个层级、哪些部门进行划定。
二是细化区域管理。《辽宁省殡葬管理条例》出台,并对殡葬用品销售经营场所选址作出明确禁止或限制规定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适时对《省级以上规定的经营场所禁止类限制类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进行修订,并严格依法办理相关经营主体登记注册,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与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三是强化协同监管。建立健全公安、民政、住建、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在注册登记环节加强对经营场所的核查,对不符合选址要求的申请不予登记;对已登记但存在选址争议的经营主体,开展联合排查整治,依法依规引导其搬迁或整改。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因选址引发的矛盾纠纷,防范群体性事件发生;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开展定期检查,对违反承诺、违规经营的主体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关注殡葬用品销售等特殊行业管理问题,充分吸纳您的宝贵建议,加强与省级立法部门沟通,加快推进立法进程,确保法规制定工作高效推进,殡葬用品销售等特殊行业管理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同时,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更多建设性意见,共同推动殡葬行业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