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关于整治辽宁省文旅景区规划范围内私坟 遍地情况的建议》(第1431478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03日
- 编辑:辽宁省民政厅管理员
- 来源:厅办公室
程利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文旅景区私建墓地问题的建议收悉,衷心感谢您对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发展的关注与深入思考,省民政厅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协同相关部门会商研究答复意见。现答复如下:
您对景区私建墓地问题的分析切中要害。在全省大力推进文旅高质量发展、打造东北休闲旅游目的地的背景下,私坟遍地现象确实严重破坏景区景观协调性,威胁生态安全与游客体验,与文旅产业发展目标背道而驰。您精准剖析了当前景区私坟乱象对生态环境、安全管理及社会文化的多重负面影响,所提建议系统全面、切实可行,为破解这一治理难题提供了参考,也为后续执法工作提供了依据。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从以下四方面加快推进落实:
一是强化综合监管。省民政厅将推动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明确民政、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化旅游、林草等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定期对景区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新建坟墓行为。同时,设立举报热线与网络举报平台,鼓励游客、当地居民对私坟乱建现象进行监督举报。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省民政厅将认真贯彻落实《辽宁殡葬管理实施办法》《辽宁省公墓管理办法》,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宣传引导工作,引导公众树立文明殡葬观念,共同维护景区的优美环境和文化氛围,推动形成文明殡葬新风尚。
三是完善规划编制。民政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加快编制全省殡葬服务设施空间布局专线规划,在严格避让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等红线管控前提下,合理规划布局公墓、骨灰堂等安葬安放设施,增加服务供给,降低丧葬负担,引导丧属自愿、积极、主动将逝者骨灰集中安葬安放到公墓、骨灰堂。
四是推进散坟迁移。指导景区管理部门与当地居民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倾听他们的诉求和意见,共同维护景区的环境和景观。同时,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利用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各地持续实施散坟迁移项目。散葬坟墓迁移至公墓集中安葬的,每具骨灰或遗骨补助标准不低于1000元;自愿将骨灰撒入大海的,提供免费海葬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纳您的建议,持续深化殡葬改革,共同守护辽宁文旅景区的绿水青山与人文风貌。诚邀您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若有其他宝贵意见,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