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关于加强私埋乱葬管理的建议》(第1431078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03日
- 编辑:辽宁省民政厅管理员
- 来源:厅办公室
李德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私埋乱葬管理的建议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殡葬改革和乡村振兴的关注与思考。省民政厅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协同相关部门会商研究答复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农村私埋乱葬现象的确带来诸多问题,如土地资源浪费、影响农业生产、破坏生态环境、引发矛盾纠纷等,与乡村振兴战略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相悖。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2拆2清”执行方案,为治理工作指明方向,开展私埋乱葬治理工作十分必要且紧迫。您对农村私埋乱葬问题的现状分析全面且深刻,充分体现了对殡葬改革和乡村发展的高度关注与深入思考。您提出的五点建议与当前殡葬改革的政策导向和工作重点不谋而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参考价值,也为实际工作提供了新思路。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从四方面积极推进落实:
一是健全法规制度。健全法规是治理工作的基础,省民政厅将研究起草《辽宁省殡葬管理条例》,后续将加快推动地方殡葬管理法规制定进程,明确私埋乱建的定义、处罚标准等,填补法规空白,让基层执法人员在工作中有法可依、有据可循,确保治理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二是加强设施建设。科学规划公益性安葬设施是解决群众殡葬需求的关键。省民政厅将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科学编制全省殡葬服务设施空间布局专项规划,指导各地按规划审批、建设公益性安葬安放设施。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各地建设公益性骨灰堂;积极利用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各地建设市、县、乡、村公益性公墓,提高建设标准和管理水平,确保公益性安葬安放服务供给满足群众殡葬需求。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是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保障。省民政厅将推动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明确民政、自然资源、林草、环保、公安等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针对存量问题,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工作方案,全面摸清底数,“一案一策”制定处置方案,督促当事人退还非法占地,恢复生态环境。针对增量问题,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私埋乱葬行为,对违法违规者及时制止并依法处理。同时,畅通举报和纠纷调解渠道,及时回应,化解矛盾纠纷;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守护绿水青山。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改变群众传统丧葬观念是治理工作的长期任务。省民政厅将会同省文明办等相关部门,按照中央文民办等6部门《推动殡葬移风易俗、树立社会文明新风工作方案》,指导各地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发挥地方戏曲、文艺节目特别是群众欢迎的小戏、小品、小节目等优势,用好短视频、社交平台等新媒体,广泛宣传私埋乱葬对土地资源、生态环境、乡村风貌等方面的危害,以及合法、文明殡葬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丧葬观念,倡导厚养薄葬、文明祭祀。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纳您的建议,持续深化殡葬改革,推动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如有其他宝贵意见或建议,欢迎您随时与我们沟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