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关于健全完善 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监护体系的建议》(第1431107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03日
  • 编辑:辽宁省民政厅管理员
  • 来源:厅办公室

王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健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监护体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我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省民政厅会同省直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制度建设。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643)、《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辽民发〔201970号)、《辽宁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辽民发〔20244号)、《辽宁省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方案》(辽民发〔202510号)等一系列文件。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孤儿保障政策,建立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将未满18周岁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助学政策保障范围,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制定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基础清单,围绕教育、医疗、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完善公共服务措施,加强关爱保障,为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创造良好环境。

  (二)强化资源配置。一是资金支持方面。省财政厅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提升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质量,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全面发展。2024年,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统筹安排省以上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5151万元,用于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支持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统筹使用彩票公益金4118万元,用于支持开展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试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福彩圆梦助学工程”和“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以及儿童福利机构设备设施配置等项目。二是打击违法方面。省公安厅会同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有严重不良行为等未成年人重点群体,以及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服刑人员子女等特定群体进行全面摸排建库,及时干预矫治、帮教转化、关爱帮扶。发现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的,督促其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并配合学校进行管理教育,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依法责令其监护人采取措施严加管教,消除或者减轻危害后果。发现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依法训诫,必要时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推进法治教育进学校、进课堂,结合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协助学校开展反欺凌、防性侵、反暴力等法治宣传教育,通过以案示法,强化警示作用,教育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依法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防止未成年人被犯罪分子诱导利用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会同相关部门加大无户口儿童排查力度,全面解决无户口儿童的登记户口问题。三是医疗保障方面。省卫生健康委针对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知识科普,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到学校、社区等场所进行青少年心理健康知识巡讲,推动提升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2024年全省累计巡讲 138场次,培训相关人员20700余人。实现14个市心理援助热线全覆盖,自2019年开通以来,累计接到包括青少年在内的群众心理咨询17万人次,满意率98.6%。全省精神专科医院已与37所大学、101所中小学建立协作支持机制,配合参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干预等工作。四是力量建设方面。全省市、县两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实现全覆盖,推动儿童福利机构拓展服务功能,开门办院,面向社会有需求的困境儿童提供服务。出台文件细化了1354个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任务,落实奖补资金4000余万元。省民政厅每年举办一期省级儿童主任示范培训班,指导市县民政部门按照“分层级、多样化、可操作、全覆盖”的要求组织开展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培训,并明确要求初任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要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开展工作。据统计,全省目前共有乡镇儿童督导员1354名、村(居)儿童主任1.6万余名,儿童主任的任前培训基本落实。组织各地建立完善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工作跟踪机制,依托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对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进行实名制管理,并动态掌握其开展政策宣讲、入户走访基本信息数据。印发文件,统一规范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协议模板,明确监护要求,确保委托行为合法性、严肃性、规范性,并落实留守儿童委托照护协议书100%签订。

  (三)强化协同关爱。2016年,我省成立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于2021年调整设立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24年,在省妇儿工委下设立了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小组,并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分工,审议通过了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清单,清单内容共39项,涵盖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各类儿童群体。近年来,省民政厅协调公安部门为摸排出的306名困境儿童解决了落户问题,对拒不履行监护职责的6名困境儿童父母,申请法院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有力维护了特殊儿童群体的合法权益。一是联合开展关爱活动。省民政厅以精心培育“辽蕾”品牌为抓手,孵化培育省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协会,会同省妇联等相关部门联合组织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三年行动。通过网络平台向社会发布“爱心妈妈”招募令,先后吸引2万余名女律师、女检察官、女教师、女医生等巾帼志愿者加入“辽蕾”爱心妈妈行列,壮大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工作队伍。投入福彩公益金800万元,部署安排14个单位承担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试点工作,并以开展“辽蕾计划”试点项目为抓手,创新打造“辽蕾计划”儿童关爱品牌,我省经验得到民政部的充分肯定,并在2025年《民政工作简报》第1期刊发全国。省妇联开展“白海豚爱心妈妈”结对关爱留守和困境儿童三年行动,已招募“白海豚爱心妈妈”23943人,完成精准结对22677对,建立127个“白海豚爱心妈妈联盟示范工作站”。创新打造“向阳花学堂”免费公益校外教育支持服务新阵地,在全省打造“向阳花学堂”(试点)71个,开展安全教育、红色教育、假期托管等活动467次,受益儿童8000余人,激励新时代少年儿童奋发有为、向阳成长。二是做好家庭教育指导。省民政厅、省法院、省教育厅、省妇联等部门常态化开展寒暑假、节假日儿童关爱服务活动,用实际行动传递爱与温暖。2024年参与节日慰问活动志愿者57765人,开展活动9290次,慰问27171名儿童,结对帮扶流动留守、困境儿童15172人,225112名家长儿童受益。全省各级妇联以“家家幸福安康工程”为抓手,开展家庭文明创建、家庭教育支持、普法宣传等行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涵盖留守儿童家庭在内的家庭教育全过程。2024六一国际儿童节,省妇联团省委、省教育厅、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举办少年儿童心向党红色基因代代传主题晚会。省教育厅、省妇联、省精神文明办线上线下开展敲黑板:辽宁校长家教课堂开课了活动5场,受益家长儿童164万人次,进一步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建设。三是完善基层治理服务。省委社会工作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指导村(社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充分运用村(社区)宣传栏、广播等方式方法开展宣传普及。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委组织部等部门积极推进儿童友好社区建设,支持社区发展托育服务,开展学龄儿童课后托管和寒暑假集中看护,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志愿服务工作支持组织开展健康促进、心理援助等重点领域的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卫生健康志愿服务常态化、专业化、项目化,加强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培育和推广,探索专业社工+志愿服务工作新模式,提高心理健康志愿服务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二、积极推进我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工作

  王晶代表的建议,让我们进一步认识到我省儿童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差距和不足,下一步,省民政厅将会同省教育厅、公安厅、省妇联等相关部门和单位持续健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监护体系,继续深化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更好地维护和保障留守、流动等各类困境儿童合法权益。

  (一)推动持续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构建关爱服务体系。在协调机制方面,进一步推动各市县设立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等困境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小组,优化小组职能,积极完善困境儿童权益保障政策、标准,健全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监护缺失儿童的临时救助和长期兜底监护机制,加大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投入,配备专业的养育、医护、教育等人员,积极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布局和开门办院,依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儿童做好临时监护、长期监护,强化政府兜底监护责任。支持、培育和引导社会组织为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等困境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在资金保障方面,统筹使用省以上资金强化对困境儿童支持力度,为关爱保护工作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二)推动优化风险识别,分类提供关爱服务。指导各地分层分类建立好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台账,把监测摸排、日常关爱、个案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分类提供关爱服务。组织基层力量监测摸排辖区内各类特殊需求儿童并在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中登记建档,依托信息系统根据儿童年龄、家庭监护能力、经济状况等精准发现监护风险并协同应对。对于发现的低风险等级关爱对象,主要采取日常走访、生活援助、心理评估、法律援助、特长培养等形式开展关爱服务。对于筛选出的中高风险等级关爱对象,采取个案服务形式开展关爱服务。对于条件允许的农村地区,根据留守儿童家庭需要,推广一些视频监控系统,提升信息化监控水平。通过分色风险等级,建立三色台账,识别对象需求,提供精准服务,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团助力、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新格局。

  (三)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入学保障持续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持续深化白海豚爱心妈妈结对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三年行动。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常态化工作机制把留守儿童、困境儿童、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作为重点排查和监测对象,切实加强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强化家庭责任,规范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流程,确保委托行为的合法性、规范性、严肃性。完善社会家庭教育服务体系,重点关注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和特殊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家长要定期与子女保持联系,给予关心关爱,及时将委托照护情况书面告知子女所在学校和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督促指导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加强对学校心理健康卫生工作的协作支持,加强健康宣教,组织开展进学校、进社区等科普活动,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讲,提升青少年学生及家长心理健康意识。

  (四)强化重大主题普法宣传,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指导各地积极落实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辽宁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及国家和省十四五时期家庭教育规划。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推动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好普法主体责任。持续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监护体系相关的普法内容,量化措施标准。利用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重要节点,面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法定监护人等,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通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发放宣传手册、播放公益视频等多种方式,推动法律进农村、进社区、进网络,提高委托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责任的法意识和法治素养。对监护不力的,及时进行督促劝诫,依法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确保儿童处于有效监护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