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关于提高省内农民基础养老金及养老待遇的建议》(第1431114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0日
- 编辑:辽宁省民政厅管理员
- 来源:厅办公室
田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省内农民基础养老金及养老待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人大的关心支持下,全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优化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特别是农村养老服务取得了明显成效。结合部门职能,就民政工作提供如下材料。
一、优化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津贴补贴政策
聚焦特困、低保、失能、高龄等特殊困难老年群体,省政府出台《关于印发<辽宁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3〕11号),采取现金、代金券等物质帮助形式,发给符合相应条件的老年人,包括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护理补贴等三项。一是出台《关于印发<辽宁省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养老护理补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社〔2025〕14号)、《关于印发<辽宁省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津贴补贴申领工作规定>的通知》(辽民保函〔2025〕46号),督促各地严格落实老年人福利津补贴制度。2025年一季度以来,全省为64.83万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1.47亿元,为4.15万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和养老护理补贴1074.08万元。二是建立健全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推进跨部门信息共享,全面升级省养老服务系统,实现困难群众福利政策“免申即办”、老年人福利政策省内通办、“辽事通”指尖办,民政部第66期简报刊登我省工作经验做法。指导各地及时完成系统数据更新,加强工作调度,按月通报拖欠情况,按时足额发放老年人津贴补贴补助资金。三是会同相关部门制发了《辽宁省分层分类救助帮扶清单》(2024年版),让困难群众和经办人员“一目了然”掌握所有救助政策,进一步提升政策知晓度。打破以往省级统一设定低保提标幅度“一刀切”方式,首次建立低保标准确定调整机制,确保政策可持续健康发展,全省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达到775元/月和630元/月,标准比值由1.26:1缩小至1.23:1,截至目前,全省保障城乡低保对象83万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24.1万人、农村低保对象58.9万人。优化完善“辽宁省困难群众智慧救助”平台建设,实现了低收入人口“一门入库、分层管理、动态监测、因需推送、结果反馈”的闭环管理机制。
二、加强基层养老院建设
一是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的《辽宁省“十四五”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中将统筹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提出加快构建县、乡、村三级养老托育服务网络,提高城乡养老托育服务均等化水平。优化乡村养老设施布局,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二是按照《民政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的意见》的工作要求,本着“改造一批、撤并一批、达标一批”的工作思路,完成41个以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照护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并配备专业化照护人员,在优先满足县域内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需求的基础上,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偿托养服务。三是贯彻落实《辽宁省乡村振兴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补齐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短板,2024年首次采取项目法分配省补助资金4497.8万元支持全省23个特困供养机构服务维修改造项目,推进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消除安全隐患、提升设施设备,逐步转型升级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四是鼓励和支持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室等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协议合作,为老年人提供签约服务、上门体检、上门就医等便捷服务。全省两证齐全的医养结合机构达175家,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签约服务达2000余对,所有养老机构均能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三、加强资金保障监管
加大政府投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支持农民养老待遇的的资金保障工作。开展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着力整治老年人津补贴资金等发放管理中认定审核不规范、不透明、不公开问题,着力整治高龄津贴、护理补贴等发放管理中应办未办、申请受理后发放不达标、不及时;退出机制不健全、对不符合条件的未及时停发等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制定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加强跟踪督导调度,举一反三完善制度,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虽然我省在积极推进农村养老服务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正如您在建议中所反映的,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依然严峻。今后我们将积极采纳吸收您的建议,落实国家和省的相关政策,大力提高省内农民养老待遇。
一是指导各市制定出台本地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组织开展老年人口和低收入人口数据比对,健全与省公安厅信息数据比对机制,加强与公安部门户籍人口数据比对,及时预警应享未享老年人高龄津贴信息和户籍注销人员信息,实现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津贴补贴应享尽享、精准发放。
二是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新建(改扩建)项目、省级福彩公益金提升改造项目、民政部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以及利用中央和省福彩公益金购置设施设备等,在农村地区因地制宜完善设施、提供服务,实现养老服务全覆盖,让老年人就近就便享受可感可及的养老服务。启动全省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改造提升3年行动(2025-2027年),利用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全省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改造提升项目建设,逐步消除机构消防、房屋结构、设施设备等安全隐患,全面提升管理服务质效。
三是加强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资金发放到位、政策执行到位,开展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排查突出问题,发动群众开门整治,加强问题线索处置,加大督导抽查力度,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完善制度,确保农民各项补贴政策的顺利实施。
感谢您对全省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