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
《关于进一步加强适老化改造的建议》(第1431070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0日
- 编辑:辽宁省民政厅管理员
- 来源:厅办公室
王黛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适老化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人口老龄化是当今社会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我省老龄化具有基数大、增速快、失能化、空巢化等特点。积极发展养老服务既是涉及亿万群众福祉的民生事业,也是发展潜力巨大的朝阳产业。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适老化改造的建议,对积极应对我省老龄化形势,满足更多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我们将积极采纳吸收您的建议。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人大的关心支持下,全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优化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支持开展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不断提升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
一、政策体系更加完善
一是在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方面,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辽宁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十四五”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民发〔2022〕19号),将近5.7万户适老化改造指标任务分解各地。为确保改造任务有效落实,印发《辽宁省2023年度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辽民发〔2023〕17号)、《辽宁省2024年度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辽民老函〔2024〕7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辽民保函〔2025〕11号),指导各地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受理改造申请,确定改造对象名单,明确服务需求,实行“一户一策”改造。截至2024年底,全省已完成适老化改造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4.2万户,为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提供了生活便利。二是在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补贴工作方面,印发了《辽宁省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工作实施细则》(辽商市场〔2025〕28号),《关于做好2025年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补贴工作的通知》(辽民保函〔2025〕55号),定期调度各地“焕新”工作进展情况。三是在无障碍设施设计方面,印发《辽宁省完整社区建设案例集(第一批)》,聚焦“一老一幼”设施,完善老年设施建设,打造老年宜居生活环境;加大宣传力度,推进社区适老化、适儿化改造,更好关心呵护“一老一小”。印发《辽宁省“十四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实施方案》(辽残联发〔2022〕13号),对老残一体的困难残疾人家庭优先实施改造。
二、多渠道增加改造投入
一是在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方面,各市、县民政部门统筹使用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老年人福利类)专项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民政事业(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专项资金、市级及以下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其中,2023年、2024年省每年安排资金3000万元,按照每户2000元标准补助各地实施1.5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任务,2025年,省继续安排专项资金补助各地。“十四五”以来,沈阳、锦州、本溪、丹东、抚顺、大连、辽阳先后被确定为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地区,开展了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并同步实施了适老化改造工作。二是在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补贴工作方面,2024年,省财政筹措资金34亿元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其中,商务领域30亿元),统筹用于汽车、家电产品、家装厨卫等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2025年,国家和省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在支持家装消费品换新提出,加大对个人消费者在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过程中购置所用物品和材料的补贴力度,积极促进智能家居消费等。三是在无障碍设施设计方面,鼓励老年居民积极参与加装电梯和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切实解决老旧小区老年居民“上下楼难”问题,支持社会投资参与加装电梯和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不断探索“政府补贴+居民自筹+社会投资”的资金筹措模式。
三、专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近年来,我省持续优化养老服务专业布局,深化产教融合,强化职业培训,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全省现有15所本科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管理、护理学、康复治疗学等7个本科专业,专业布点35个;有24所本科、高职院校开设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护理、康复治疗技术等12个高职专科专业,专业布点67个。一是增设适老化改造相关专业。支持职业院校开设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康复技术等专业,推动专业课程与适老化改造技术标准衔接,融入无障碍环境设计、老年人健康评估等教学内容。二是强化职业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技能。依托职业院校资源,联合建筑、医疗、养老企业共建适老化改造实训基地,开展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培训。将适老化改造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纳入培训体系,实现职业院校证书与人社部门证书互认互补。三是从业人员完善资质认证与激励机制。推动适老化改造设计师、评估师等职业标准建设。完善职业院校教师参与社会培训的激励政策,将培训成果纳入绩效考核。
四、监督保障机制更加完善
一是建立月调度制度,组织召开业务培训班解读政策,召开视频会议调度各市进展情况,实地检查督导,健全工作档案,推动适老化改造任务落实落地。针对在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过程中,各地存在改造管理不规范、部门衔接不到位等问题,会同省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残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辽民保函〔2024〕166号),提升改造工作质量。二是开展民政养老保障重点项目排查,下发《关于集中开展全省养老保障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排查的通知》,组织各地对“十四五”期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情况开展排查,针对是否落实一户一策改造、是否存在物品闲置浪费、改造项目是否有稳定的售后服务保障等以及其他未按要求落实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形成排查工作情况报告,要求各地明确排查时间、排查组织方式,分项提供排查项目总数、发现问题情况、立行立改和下步整改情况等。
五、宣传报道工作进一步加强
近年来,组织协调中省直主要媒体围绕我省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开展适老化改造的举措做法和成果成效,推出了一系列报道。人民网、新华社、中新社等中央主要媒体围绕我省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探索建设惠民食堂、实施适老化改造等方面推出了《辽宁加速推进适老化改造 给困难老人家庭送便利》《辽宁省两会观察:代表提出养老服务“金点子”为“银发族”解忧》《辽宁省养老服务工作扎实推进2025将改革创制让老年人更幸福》《守护银龄生活 适老化改造托起幸福晚年》等报道。组织协调辽宁日报、辽宁广播电视台及所属网站新媒体平台推出《辽宁建行“无障碍+适老化”创建小细节 解决大问题》《盘锦:504户特困老年人家庭完成适老化改造》《一户一案量身打造 适老化改造以人为本》《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 托起幸福夕阳红》《适老化改造 为老年人筑起“安心居”》等报道,展现我省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聚焦适老化改造改革创制、奋勇争先,让老年人生活更幸福。
虽然我省在积极推进适老化改造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正如您在建议中所反映的,适老化改造仍存在认知不足、专业人才短缺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今后我们将继续落实国家和省的相关政策,大力推动适老化改造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准确介绍适老化改造的政策法规、补贴标准、实施范围,帮助老年人及其家属了解政策福利,提高全社会对适老化改造的认知度和重视程度。
二是加强资金保障。加大政府投入,按切实做好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和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的资金保障工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通过投资、志愿服务等方式为适老化改造提供资金技术等支持。
三是加强人才培养。持续完善职业教育体系,深化适老化改造领域产教融合,重点推进专业结构调整、校企协同育人及职业技能培训,为全省适老化改造提供专业化、可持续的人才支撑。
四是加强设施维护。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结合国家政策和我省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实际需求,研究制定居家适老化改造标准,建立适老化改造的后续维护机制,为老年人提供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规范改造工作流程。
感谢您对全省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