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调整养老扶持重点推进“养老介护”改革的建议》(1446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1日
  • 编辑:辽宁民政
  • 来源:省民政厅

贺蕊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养老扶持重点推进“养老介护”改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省常住人口4259万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095.4万人,占总人口的25.72%,老龄化程度位居全国第一,失能老年人超过百万,养老服务工作任务紧迫而繁重。近年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围绕失能老年人的刚性需求,努力优化支持政策和服务供给。 

  一是建立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积极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政策,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发放福利补贴,包括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为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为90岁以上全体老年人、8089周岁低收入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等。各市普遍建立了针对经济困难的失能、高龄老年人的护理补贴和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省定最低标准,统一设计、分类施补,省财政每年安排资金2000万元,补助各地实行补贴制度。全省为1.32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发放了护理补贴,为22.57万老年人发放了高龄津贴和养老服务补贴。 

  二是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沈阳市从2020年起每年拿出3000万元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服务,为特困老人、低保老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人提供上门服务。类似的市还有营口(300万元),辽阳(200万元左右),抚顺、盘锦(80万元)。大连市为城市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和入住养老福利机构发放补贴,居家:半失能400/月和失能600/月;入住机构:半失能800/月和失能1200/月。鞍山市为居家的特困供养老人和城镇低保、失能失智老人提供400/月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对收住低保失能、特困老年人的民办养老机构给予400/月护理床位补贴。 

  三是大力发展护理型床位。失能老年人护理是养老服务刚需,是养老机构核心功能。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明确将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作为对地方政府考核的约束性指标。我省着力调整养老机构床位结构,正在实施为期三年的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护理功能改造提升工程,引导养老机构聚焦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发展护理型床位,到2022年,每个县(市)要建有1所以失能半失能老人照护为主的照护型服务机构,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护理型养老床位数量/养老机构总床位数量)不低于50%;到2025年不低于55%,到2035年不低于80% 

  四是探索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国家2016年首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中没有我省城市。202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再次发布了包含我省盘锦市在内的一批试点城市。一方面,省里指导督促盘锦市抓紧创新创制,探索形成符合本地实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另一方面,全省在等待有效的试点经验模式期间及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之前,下大力气研究和做好长期护理实务准备工作,积极培育长期护理养老机构,推动社区居家长期护理服务,抓好养老护理人员队伍建设,为今后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和服务创造条件。 

  五是发挥社区基础服务作用。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省委省政府指导各地不断加强社区建设,出台完善城乡治理文件,每年列支福彩公益金资助各地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含养老服务设施),开展“三社联动”创新社区治理试点。大部分试点社区,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购、助医等日间照护服务,提供精神慰藉、社会参与、代际沟通等服务,提供失能(失智)、失独老年人的心理压力缓解、改善家庭关系、适应社会环境等服务。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探索建立困难老人兜底服务制度、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台账、老年人健康档案等,作为提供相应养老服务的重要依据。 

  虽然全省各级各地努力优化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支持政策和服务供给,但正如您在建议中所反映的,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仍然欠缺有效的筹资渠道、服务机制、监管评估等制度性设计,存在亟待解决的系列问题。今后,我们将充分尊重和采纳您的建议,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快构建我省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聚焦需要“养老介护”的老年人,做出规划、协同配合,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第一,推动建立“养老介护”扶持保障制度。在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之前,继续做好长期护理保障实务探索,着手研究“养老介护”筹资渠道、服务机制、监管评估等制度设计,并建议民政部在国家养老服务立法中做出顶层设计。一是推动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方式方法由“补砖头”、“补床头”向“补人头”转变,科学设计政策体系,使老年人特别是失能老年人得到实惠、有获得感。二是依托“金民工程”养老服务管理系统,汇集老年人(基本情况、身体状况等)、养老机构、社区服务设施等信息数据,摸清“养老介护”需求对象、服务能力等底数情况。三是待国家行业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修订发布后,进一步科学确定我省评估标准,将老年人划分为不同等级,再确定服务级别和内容。四是积极申请财政部门加大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投入力度,惠及更多需要“养老介护”的老年人。 

  第二,调整完善各项老年人补贴政策。提高特困老年人救助供养标准,落实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经济困难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老年人高龄津贴政策,因地制宜提高补贴标准精准度和有效性,使老年人特别是困难失能老年人有钱养老。完善补贴制度,指导各地做好老年人能力评估,按照评估结果落实补贴发放和监管。进一步优化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政策,鼓励各市逐步全部实现对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收住失能失智老年人予以补贴支持倾斜。 

  第三,加快探索长期照护保障制度。指导盘锦市开展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试点,探索符合我省实际的运行模式。盘锦市正在研究制定《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和标准》《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办法》《长期护理保险照护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试点阶段,盘锦市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起步,逐步扩大到城乡居民。筹资方式以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为主,原则上按同比例分担,与职工医保缴费按月合并征收。单位缴费部分从参保单位缴纳的职工医保统筹基金中划转;个人缴费部分从个人账户或个人银行账户中代扣代缴。失能参保人在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接受护理的,合规费用支付比例为70%,失能参保人居家接受护理机构上门护理或其他保障服务的,合规费用支付比例为80% 

  感谢您对全省养老服务尤其是对失能老年人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辽宁省民政厅

  2021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