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成立社区养老帮扶义工队伍的建议》(1343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1日
  • 编辑:辽宁民政
  • 来源:省民政厅

张冬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成立社区养老帮扶义工队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截至2019年底,我省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075.7万人、占总人口24.72%,高龄、失能、独居老年人均超过百万,养老服务工作任务紧迫而繁重。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社区、社会组织、义工志愿者队伍、家庭和个人等各方参与。义工志愿者队伍开展养老帮扶,可以有效弥补政府公共服务不足,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社会参与支持网络。近年,在全省各地养老服务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许多老年协会组织、义工志愿者队伍参与养老助老服务的有效做法,并已在全省广泛推广。主要有: 

  一是打造志愿关爱服务模式。例如,抚顺市、锦州市、丹东等市积极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借鉴上海、南京等地经验,探索“时间银行”、“积分制”的模式,鼓励志愿者、高校学生积极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鞍山市针对农村养老有偿服务需求低等制约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瓶颈问题,以引入公益志愿服务为切入点,使农村养老机构和农村社区成为公益志愿服务的主战场,重点为失能半失能老人、空巢老人、失独老人、高龄老人、残障老人居家养老提供巡视和基本生活服务。善助爱心、周二有约、鹏鹏修脚、爱洒人间等50多支公益组织、志愿团队常年活跃在农村,为机构和居家的老年人提供家政、助浴、按摩、心理疏导、理发、文化娱乐等服务,关爱老人、温暖社会的公益志愿服务在农村不断拓展。 

  二是发挥老年协会自治功能。在盘锦市大洼区中央屯村、平安村和盘山县二创村等老年人相对集中、易于开展活动的村屯,发挥老年协会的优势和作用,管理和运营农村互助幸福院,走出了一条“低成本、高效率,群众满意、政府省心”的新路子。这些老年协会,以老年人为主体,由老年人推选产生自己的组织结构和层次,由威信较高、热心公益的人担任会长,由相对健康的老年人一对一帮扶照顾相对高领、失能的老年人,实现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以自助、捐赠、创收、政府资助为四大筹资渠道,大幅降低运营成本,为开展互助活动创造了条件。 

  三是建立养老动态互助机制。阜新市阜蒙县查干哈达村建立全村老年人信息台账,两委班子和老年人协会会员带头与村中留守老人和体弱多病的失能、半失能老人签订互助协议,结成一对一帮扶对子。村干部按照划片包干,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带头抓落实,每个村屯明确巡查走访员,党员干部唱主角,老年人协会会员和热心村民共同参与,为有需要的老年人开展志愿服务。制作了“便民服务联系卡”,将结对帮扶人的身份信息、电话号码予以公开,同时注明医疗救助、应急求助和民警联系电话,发放给老年人。村干部至少每月“一登门”,村屯巡查走访员和村民志愿者每天“一敲门”、每周“一反馈”。帮扶人通过定时走访、定点探望、定期交流,对村里独居、高龄、困难老人提供陪医、助浴等帮助,到行动不便的老人家里陪老人聊天、唠家常,照顾老人生活起居,为老人洗衣、做饭、理发、代购生活用品、处理突发情况,切实为老人解决了日常生活中的各种困难。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根据老年人的健康信息台账,有针对性的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服务,为老年人进行健康检查并提供上门诊疗服务。 

  四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目前,国家出台了很多与养老帮扶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赞助养老帮扶义工队伍的企业,可以比照国家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规定,如符合条件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或个人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以按比例实行税前扣除政策。为养老帮扶提供赞助的企业和个人符合条件的,也可以享受减免。 

  根据现行税收管理体制,税收政策制定权限在国家,在国家没有授权的情况下,省级及以下人民政府无权制定税收政策。关于您提出的建议,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将积极向国家税务总局反映,待国家相关政策出台后,将认真贯彻落实。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采纳您的建议,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社区养老服务帮扶义工队伍的建设支持力度,加快完善我省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一是指导各地进一步挖掘、总结和不断创制社区养老帮扶义工队伍为老服务模式,整合和发挥各方资源,构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发展社会参与和支持网络。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志愿服务条例》、《辽宁省志愿服务条例》和《辽宁省关于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支持由街道或社区牵头,建立社区养老帮扶义工队伍,鼓励具有爱心、身体状况良好的低龄老人及社区居民参加社区养老帮扶义工队伍,为高龄、失能、半失能、空巢等老人提供帮助。三是支持各地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和回馈制度,形成志愿服务互助循环发展机制,表达对志愿者的认可和尊重。完善多元投入机制,依法通过购买服务、企业资助等方式支持社区养老帮扶义工队伍发展。 

  感谢您对全省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辽宁省民政厅

  2021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