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 《关于破解养老服务发展瓶颈
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建议》(第1450153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05日
  • 编辑:辽宁省民政厅管理员
  • 来源:厅办公室

高淑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破解养老服务发展瓶颈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建议收悉,综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等部门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截至2025年年底,我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346万人、占总人口32.6%随着我省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养老服务需求呈现多元化多层次高品质发展态势,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之间的矛盾显现,专业护理人才短缺、医养结合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确实制约了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和养老服务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破解制约养老服务发展瓶颈问题,加快健全养老服务网络,优化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

  一、强化专业人才培育,着力破解用工短缺难题

  针对我省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缺口大、流动性强、专业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我们始终将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养老服务发展的重中之重,多措并举补齐人才短板。

  (一)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教育部门大力支持养老服务学科建设,全省17所本科高校开设养老服务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护理学等专业,专业点49个,79所职业院校开设老年保健与管理等养老类专业,专业点153个;鼓励校企共建实训基地,建成9个省级老年康养类现代产业学院,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辽服到家康养照护服务技能提升行动,面向重点群体开展特色培训。全省20所技工院校设立了养老产业相关专业,每年为全省培养和输送技能人才。民政部门建立省市县三级培训制度,累计建设省级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示范培训基地3家、市级养老护理培训基地12家、技能大师工作室1家,十四五以来累计培训从业人员超18万人次。

  (二)健全激励保障机制。2024年,省民政厅、省委宣传部等14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围绕我省养老服务人才的引、育、评、用、留全链条建设,提供了系统性、支柱性的顶层设计。2025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深化养老服务改革促进银发经济发展实施方案》,进一步强调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市场主体引才育才、支持院校增设专业、共建实训基地省民政厅联合16部门出台《辽宁省促进银发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将人才支撑确立为银发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将养老护理人员纳入紧缺职业目录,培训给予补贴上浮创制优化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政策,补助标准为本科6万元、专科5万元、中职4万元,发放方式为5年内逐年拨付20%切实提高行业吸引力,稳定人才队伍。

  (三)加强技能竞赛与典型选树定期举办全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组织高技能人才参加全国竞赛,培养全国技术能手”1人,辽宁技术能手”2人,4人获全国职业技能竞赛奖项,以赛促学、以赛促训,打造专业化、职业化养老服务队伍2025年竞赛创新采用省内选拔+省外交流模式,首次开放赛道,首次全网直播,首次邀请全国大赛裁判长执裁,首次比赛命题内容包括应急疏散和安全内容。积极选树养老服务先进典型,加大对养老服务人才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提升养老护理员的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认同感。

  二、规范公办养老机构收费,充分发挥公益导向作用

  始终坚持公办养老机构的公益属性,着力规范收费管理,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让老年人享受到普惠性养老服务。

  (一)完善收费标准体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印发<促进普惠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最新改革政策,综合考虑服务机构实际成本、政府补助、当地收入水平、群众承受能力、市场供求状况、服务机构性质等因素,健全完善普惠养老服务机构价格形成机制。公办机构满足特困老年人和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的集中照护需求,床位有富余的,向社会开放,增加普惠养老服务供给,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二)强化收费监督管理。要求公办养老机构严格按照指导目录收费,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全面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和相关部门检查。同时,建立收费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物价变动、服务升级等情况适时调整收费标准,确保收费水平与服务质量相匹配,目前适用省发展改革委2025年制发的《辽宁省定价目录》。

  (三)积极承接长护险服务。盘锦市作为我省唯一的国家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建立了完善的政策制度框架和委托经办模式,有效减轻了重度失能人员家庭的护理负担,也为公办养老机构承接期护理保险服务和收费规范提供了有力支撑。沈阳市于202611日正式启动长护险制度改革。省政府202649日制发《辽宁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按步骤构建统筹城乡的长护险制度体系。

  三、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积极转变传统养老观念

  针对社会上对养老机构的认知偏差,我们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着力营造理解、支持、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拓宽宣传渠道。通过省级媒体、政务新媒体、社区宣传阵地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现代养老服务理念、养老机构优质服务案例、专业化养老的优势等内容,省民政厅每年发布养老服务相关宣传报道不少于50篇,制作辽台《夕阳辽歌》节目不少于10期,门户网站设置养老服务人才风采专栏,有效提升群众对多元养老模式、养老护理人员职业精神的认知度。

  (二)开展体验活动。组织开展养老机构开放日”“养老服务进社区等活动,邀请群众实地参观养老机构,体验养老服务,消除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误解。省民政厅、省文旅厅等2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旅居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鼓励养老机构、酒店、民宿等为旅居老人提供住宿服务。省民政厅指导省养老服务业联合会发布了两批23家旅居康养服务机构和10条精品主题线路。

  (三)弘扬孝老爱亲美德。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敬老月活动、养老服务消费季等工作,大力弘扬孝老爱亲传统美德,倡导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三类养老服务形态贯通,宣传推广五级养老机构等养老服务品牌,扩大养老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的养老观念,转变送老人去养护院就是不孝的传统观念。

  四、健全医养结合机制,提升服务融合水平

  积极推动医养深度融合,着力解决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协作不紧密、资源共享不充分、服务衔接不顺畅等问题,让老年人能享受到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

  (一)完善政策机制省委、省政府高位推动健康辽宁建设,出台《辽宁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施方案》等纲领性文件,协同制定《医养结合基本服务规范》等省级标准,形成全链条制度保障。

  (二)推动机构深度合作形成养老机构依法开展医疗服务(养办医)、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医办养),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等医养结合服务模式。鼓励养老机构内设中医诊室,推广针灸、推拿等适宜技术;推动中医院与养老机构签约,开通绿色转诊通道。全省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达2600余对,实现省内养老机构全覆盖。累计评选省级中医药健康养老基地10家,形成可复制推广做法。

  (三)延伸社区居家服务依托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常态化中医健康监测、慢病调理等服务。现有1396个中医馆实现基层全覆盖,277家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累计服务6.5万人次。将中医药照护知识纳入养老护理员培训体系,推动医疗专业力量与养老照护队伍有机融合。

  虽然我省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正如您所指出的,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今后,我们将进一步采纳您的建议,聚焦养老服务发展瓶颈,细化工作举措,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在人才支撑上再强化。统筹高校与职业院校资源,加大养老、护理、康复等专业建设力度,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增设相关专业、扩大招生规模,推动专业布点向更多院校延伸,加快形成层次衔接、规模适度的人才培养体系。实施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化水平提升行动,按规定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专业人才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等政策,不断提升养老护理员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建立与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挂钩的薪酬分配制度,提升行业吸引力。

  二是在收费管理上再规范。全面落实公办养老机构收费指导目录和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收费监督检查。进一步做好公办养老机构管理,规范特困人员供养服务管理,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从源头规范公办机构包括资金使用管理在内的各项管理服务行为。实施《辽宁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采取银行存管和风险保证金方式管理,加强对养老机构预收资金收取、管理、使用、退还的全链条监管,保障老年人资金安全,保障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是在宣传引导上再加力。通过各级各类媒体、社区宣传阵地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现代养老服务理念、养老机构服务案例、专业化照护优势等内容。继续联合省电视台做好《夕阳辽歌》专题节目。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持续开展养老机构开放日等活动,进一步转变传统养老观念,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宣传养老护理员先进事迹和职业精神,提升职业社会认同感。

  四是在医养结合上再提速。鼓励建设医养结合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深度协作,提升医养融合服务水平,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多样性、高品质的养老和医疗需求。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采取先职工、后居民的方式,指导不同条件地市分步分批推进改革。做好长期照护师等职业技能培训和等级认定工作,促进培训与就业衔接,更好满足长期照护服务需求。

  感谢您对辽宁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支持,恳请继续监督指导、多提宝贵意见。

   人:陈 

  联系电话:024-23940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