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 《关于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激活银发经济新动能的建议》(第1450119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05日
- 编辑:辽宁省民政厅管理员
- 来源:厅办公室
李毅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激活银发经济新动能的建议收悉,综合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截至2025年年底,我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346万人、占总人口32.6%。随着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养老服务需求呈现多元化多层次高品质发展态势,兼具事业和产业双重属性,既关乎民生福祉,也是新的经济增长极。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和养老服务工作,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着力补齐养老服务发展短板弱项,优化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推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
一、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夯实银发经济发展基础
(一)积极争取国家提升行动项目。“十四五”期间,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争取沈阳、锦州、本溪、丹东、抚顺、大连、辽阳市先后被确定为民政部、财政部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地区,累计争取国家资金1.56亿元,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居家上门服务、智慧养老服务等方面进行探索发展,为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成家庭养老床位超过1.9万张,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超过93万次。
(二)优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科学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布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民政部门纳入同级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城市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按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通过城市更新工程、完整社区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存量资源转化等多渠道,不断补齐老旧城区、已建成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推动日间照料室、老年活动室等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因地制宜就近建设、提质增效,按需提供长托、日托、“六助”、康复理疗、心理慰藉等服务。
(三)积极稳妥发展老年助餐服务。2024年3月,省民政厅等14部门印发《辽宁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各市结合实际细化政策措施,通过实施分类补助,因地制宜地规划布局老年助餐服务设施,探索各具特色、灵活多样的老年助餐服务,破解居家老人做饭难、吃饭难问题。省慈善总会实施社区长者“舌尖幸福”慈善项目。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老年助餐服务政策,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惠民利企举措,使老年人就近就便选择就餐方式。全省老年助餐服务机构816家,日均服务老年人3.2万人次,形成8种“X+助餐”模式。
(四)积极推进适老化改造。各市普遍开展城市人行道、景观设施、市政标识、园林绿化等无障碍改造,推动医院、学校、商场、政务大厅等公共设施适老化服务。全省已累计建设完成完整社区试点59个,实施老旧小区改造2983个,加装电梯444部,更新老旧电梯6193部。推广应用低地板及低入口公交车1269台,打造城市敬老爱老公交线路12条。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无障碍停车位223个,无障碍通道147个、无障碍厕位146个。全省建成金融服务适老化标准化网点5550个。超过100个互联网应用(含网站、APP、小程序等)完成适老化改造。
二、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破解用工短缺难题
(一)加强顶层设计,强化制度保障。省民政厅、省委宣传部等14个部门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首次搭起全省养老服务人才支柱性政策框架,形成了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全方位制度设计。省卫健委会同18个省直部门印发《辽宁省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将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分别纳入卫生健康和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紧缺人才培养。省民政厅等4部门印发《关于调整完善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政策的通知》,对原有政策进行优化调整,放宽发放条件,畅通养老护理员职业晋升通道。这些文件对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培养、使用、激励等作出系列规定,形成了养老护理服务人才规划、培训、奖励等多方面的政策支持体系。
(二)引导增设专业,优化课程设置。全省17所本科高校开设养老服务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护理学等专业,专业点49个,79所职业院校开设老年保健与管理等养老类专业,专业点153个,在校生5.9万人,涵盖本科、专科、中职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完善。鼓励本科高校、职业院校与企业、养老机构合作共建实训基地,建设9个省级老年康养类现代产业学院,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和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三)加强人才培养,提升服务质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经济社会若干领域稳增长惠民生政策举措》,明确提出“对养老、家政、康养、照护领域急需紧缺的职业(工种),培训补贴上浮10%”。省人社厅实施“辽服到家”康养照护服务技能提升行动。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围绕辽宁“一老一小”服务需求和银发经济发展,积极引导市场开发提供“适老化”“护理类”岗位清单,开展家政服务、养老护理、健康照护、医疗护理、托育托幼等现代服务领域相关职业(工种)和专项职业能力项目特色培训和岗位练兵,全面提升职业技能水平。指导各市将养老护理员等纳入补贴培训“两目录”,引导承担任务的培训机构加强培训。
(四)强化技能培训,提高专业水平。结合当前养老服务需求,整合有关部门资源,民政部门建立省市县三级培训制度,省级关注培训养老服务技能骨干人才,各市、县级制定本地区养老服务人才培训计划,依照职业技能和岗位实际需要,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十四五”以来,建设省级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示范培训基地3家、市级养老护理培训基地12家、技能大师工作室1家,累计培训从业人员超18万人次。
(五)坚持以赛促建,推进梯队发展。定期举办全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组织高技能人才参加全国竞赛,培养“全国技术能手”1人,“辽宁技术能手”2人,4人获全国职业技能竞赛奖项,以赛促学、以赛促训,打造专业化、职业化养老服务队伍。2025年竞赛创新采用“省内选拔+省外交流”模式,首次开放赛道,首次全网直播,首次邀请全国大赛裁判长执裁,首次比赛命题内容包括应急疏散和安全内容,掀起比学赶超、拼技能、争一流的热潮。加大对养老服务人才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提升养老护理员的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认同感。
三、打造智慧化养老服务场景,激活银发经济新动能
(一)丰富老年用品供给。为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需求,引导企业加大生产投入,拓展老年养生食品、护理用品、检测设备、康复辅具、休闲锻炼器材等多个适老产品品类;鼓励企业扩大特殊功能性防走失冲锋衣、防磕碰家具、智能护理器具等适老化产品生产规模,深化“辽药六宝”、柞蚕丝等特色资源利用,丰富老年康养产品品种。编制《2025年老年用品产品目录》,在首届东北亚国际银发经济合作交流活动期间,推广发布涵盖养老照护、健康监测、适老化家居等6类34款老年用品产品,为老年人提供权威、可靠的购物指南,助力老年用品市场规范发展。
(二)提升智慧康养服务效能。加快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建设,发挥示范单位和产品的引领作用,组织已进入国家名单的沈阳市苏家屯区、大连市西岗区等示范基地及东软熙康、万佳宜康、新松机器人等示范企业,与相关街道、社区、医疗机构对接,推进健康空间站、居家智慧健康养老系统、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康复训练机器人、互联网健康咨询等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的应用,助力提高老年人康养水平。
(三)强化康复辅具供给能力。谋划和推进智能化康复辅具、养老监护类产品、中医数字化智能产品、生活照护产品等生产项目,建立项目清单化管理台账,加强跟踪服务,推动项目投产达效,形成产业发展新增长点。鼓励沈阳新松机器人、营口春港等企业增加研发、扩大产能,推进智慧康养云系统、陪护机器人系列产品、智能护理、智能助行、智能康复等五大系列22个品类创新应用,为康复辅具产业发展提供多样化的产品支撑。
(四)推进智慧养老服务提质。争取沈阳、丹东市为国家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建设试点。积极开展“互联网+养老服务”平台建设。搭建全省统一的养老服务管理信息系统,8个地市开发运营市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沈阳东软熙康医疗系统有限公司、沈阳市华研电子有限公司等7家养老服务企业获评国家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单位,持续发挥引领作用。
四、狠抓养老机构综合监管,规范养老服务发展秩序
(一)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机制。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进10项工作机制、1项推进科技赋能和1项安全标准“领跑者”等主要任务和措施。督促养老机构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实操性强的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开展针对性疏散逃生演练。建立相关部门联动机制、养老机构安全隐患问题转介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养老机构安全问题。用餐人数在300人以上或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养老机构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任务全部完成。建立健全养老机构信用体系,出台《辽宁省养老服务市场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养老市场秩序。
(二)加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力度。以养老服务突出问题整治为契机,建立属地养老机构双包保责任清单,专人包保、跟踪督促养老机构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做好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治。督促市、县在每季度和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前至少开展1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开展集中除患攻坚行动,全力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摸底排查养老机构人身安全问题,梳理涉养老机构案件事例,以案促改促治。开展防范非法集资专项行动。
(三)强化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举办全省养老机构安全管理业务培训班,邀请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专家、养老服务标准化专家分别围绕养老机构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和食堂食品安全、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国家强制标准等进行专题授课,各级养老服务监管人员、养老机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全覆盖。组织消防安全示范机构组要负责任参加全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培训,组织养老机构到省消防救援总队参加培训,培养“消防明白人”350人,实现消防安全管理培训全覆盖。
五、促进银发经济扩容提质,推动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叫响辽宁养老主题活动品牌。连续两年举办“牡丹赋能”主题活动,2024年发布了“养老人”之歌、辽宁养老优品库,展示了数字化养老服务平台项目,促成签署多个养老领域合作项目协议。2025年通过社会化方式,高规格举办首届东北亚国际银发经济合作交流活动,吸引38个国家级、省级协会以及国内外407家企业参与,促成合作意向54项。沈阳市举办了十一届中国(沈阳)国际养老服务业博览会,大连市举办了二十届大连国际老龄产业博览会,促进了商贸交流。
(二)培育产业园区及老年用品生产企业。支持大连、本溪、盘锦市依托现有的开发区、自贸区,首批挂牌运行了3个银发经济产业园区。全省涉养老类银发经济企业1.8万家。全省已有26家企业、39种产品纳入工信部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7家企业进入国家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名单、33个产品和服务纳入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推广目录。新松机器人、雨生家具、般舟纸尿裤、春港康复辅助器具等企业成为辽宁银发产品知名品牌。
(三)积极开拓智慧养老产业。实施“人工智能+养老”行动,推动人工智能等新质生产力向涉老领域延伸。省工信厅牵头制定人形机器人、养老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沈阳新松机器人等10家单位成功申报工信部、民政部“基于多场景的养老陪护机器人研制与试点应用”项目,居家和机构版养老陪护机器人处于样机研发阶段。老年人高龄津补贴等可实现“网上办”“指尖办”,全省养老机构可通过辽事通实现实时查询和一键导航。各类智能可穿戴设备、生命体征健康监测、智慧安防等智能产品在我省得到广泛应用。
(四)深化“行业+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省民政厅、省文旅厅等2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旅居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依托“山海有情 天辽地宁”文旅资源积极开发银发旅游产品和服务。鼓励各类酒店、民宿、度假山庄、温泉小镇、养老机构等为旅居老人提供住宿服务。省民政厅指导省养老服务业联合会发布了两批23家旅居康养服务机构和10条精品主题线路。与吉林、陕西、四川等26个省级社会组织签订旅居康养合作协议。累计开行银发旅游专列150列,发送游客67873人。
虽然我省在老龄和养老服务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正如您所指出的,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今后,我们将进一步采纳您的建议,细化工作举措,推进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大力发展银发经济,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供给。一是大力发展社区支持的居家养老服务。科学规划布局养老服务设施,确保设施规模、功能与老年人需要相匹配。争取社区配套用房、国有闲置房产资源等设施,通过委托运营等多种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大力发展“六助”服务。引导老年助餐点创新运营机制,实现经营可持续性。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消费补贴政策,培育连锁化、品牌化服务经营主体,增强专业照护、日间照料、康复护理等能力。二是推动机构养老提质增效。坚持保基本、分层次、优供给,实施兜底型、普惠型、市场型养老机构分类改革,鼓励养老机构“一院一策、定位清晰”,按照收住对象区分为自理型、失能照护型、认知照护型养老机构或内部分区管理,提供基础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多元化服务。强化失能老年人照护,提升护理型床位占比。三是开展适老化改造。推进公共区域适老化改造,结合城市更新工程、完整社区建设等工作,加装电梯解决“上下楼难”,改造无障碍通道畅通“最后一米”,新建活动室成为老年人的“快乐老家”。推广家庭适老化改造,推进智能护理床、护理机器人等进入家庭,减轻居家照护压力。
(二)建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一是健全培养体系。统筹高校与职业院校资源,加大养老、护理、康复等专业建设力度,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增设相关专业、扩大招生规模,推动专业布点向更多院校延伸,加快形成层次衔接、规模适度的人才培养体系。二是完善激励机制。落实养老服务人才薪酬待遇、职称评定、表奖激励等政策,推动养老机构建立与岗位职责、技能等级、工作年限挂钩的薪酬增长机制。将养老服务人才纳入紧缺人才目录,吸引更多年轻人从事养老服务行业,以“投资于人”直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三是实施技能提升。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分级培训制度,按规定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专业人才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等政策,大规模培训养老服务技能人才,鼓励高技能人才通过考试获得养老服务师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不断提升养老护理员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三)拓展智能养老服务场景。一是促进产品研发应用。落实促进银发经济发展若干政策,鼓励相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加强智能护理机器人、养老服务机器人研发生产推广;开发基于神经调控、多模态行为监测技术等智慧养老产品。二是打造信息服务平台。推广智慧数据平台对接满足周边老年人居家养老末端服务“智慧样本”,鼓励建设方便快捷的养老服务数字化平台,实现供需精准对接、资源高效配置和服务全程监管。鼓励完善旅居颐养枢纽平台,集成展示省内外旅居养老资源,为老年人提供便捷的“候鸟式”旅居养老服务。三是建设“智慧养老院”。鼓励养老服务机构推广应用智慧养老产品、养老服务机器人等,改善服务体验。鼓励各地探索集成应用养老服务数据资源,面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场景,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满足个性服务和监管需求。
(四)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一是完善制度机制。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的意见》,细化分工分解,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强基固本行动,严守养老机构安全底线。二是压实各方责任。压实机构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开展消防、食品、燃气、建筑、医疗、特种设备六大领域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治,确保重大隐患动态清零。三是强化要素保障。加快推行智慧安防系统建设,引导养老机构配齐智能安防设备,做到安全隐患实时监测、提前预警。督促养老机构加强护理员、安全员等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与岗前培训、定期轮训,提升专业照护与应急处置能力。
(五)挖掘银发经济潜力。一是鼓励产业园区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立银发经济产业园区。鼓励现有产业园区布局银发经济相关产业。集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培育老年用品生产制造、科技研发、贸易集散等产业集群。二是创新消费新场景。继续举办东北亚国际银发经济博览会,鼓励各地举办各类银发博览会、展销会,鼓励电商平台、大型商超举办主题促消费活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根据不同生活场景建设适老生活体验中心(店)。三是深化“行业+养老”融合。开发适合老年人的精品路线和旅游产品。开行银发旅游列车,拓展开发怀旧游、青春游等主题产品。支持养老服务与物业、家政、医疗等行业融合发展,拓展形成多形态新型消费领域。
感谢您对辽宁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支持,恳请继续监督指导、多提宝贵意见。
联 系 人:左 蒙
联系电话:024-23943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