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 《关于整治老年食堂形式主义乱象
提升养老助餐服务实效的建议》(第1450216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05日
  • 编辑:辽宁省民政厅管理员
  • 来源:厅办公室

李晓晨代表:

  提出的关于整治老年食堂形式主义乱象提升养老助餐服务实效的建议收悉,综合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部门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习近平总书记心系老年人做饭难、吃饭难,强调要因地制宜、可持续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坚持把发展老年助餐服务作为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支持多元主体参与,积极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共建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推动资源向老年人周边、身边、床边汇聚。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组织领导高位统筹,协同推进聚合力。一是顶层设计系统谋划。20243月,经过省领导审定,省民政厅等15个省直部门联合印发《辽宁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明确了全省老年助餐工作的发展思路、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省委、省政府将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纳入省级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推进落实,明确责任单位,提升共建共治水平。20256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深化养老服务改革促进银发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省民政厅等16部门联合出台《辽宁省促进银发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持续将老年助餐服务作为民生实事强力推动,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共建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二是政策细化精准施策。2026年,继续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被列入省政府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项目,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做法开展老年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问卷调查,摸排老年助餐需求和助餐点运营情况,推动服务布局与老年人需求相匹配。三是现场观摩推广经验。202649日,省民政厅在营口市召开全省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现场会,组织考察助餐点位、智慧平台运行情况,由4市(区)作经验交流,部署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总结汇编了21个案例,供各地学习借鉴。

  (二)扶持政策精准发力,多元保障强支撑一是在筹措资金方面,建立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集体添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多元筹资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省级下拨补助资金,各市结合自身财力和实际情况安排资金,为老年助餐服务提供优惠措施,同时鼓励公益慈善组织、爱心企业人士积极参与,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就餐配餐,确保助餐服务可持续。二是在税费优惠方面,按照有关规定,对提供老年助餐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承受房屋、土地用于老年助餐服务的免征契税;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老年助餐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规定免征不动产登记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费用。水电气热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部分市还为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提供无偿房产或一次性建设补贴。三是在分类补助方面,老年助餐服务机构为老人提供就餐折扣优惠,部分市根据老年人经济困难程度、失能等级等情况,对享受就餐、送餐服务的老年人给予差异化补贴或发放老年助餐消费券四是在慈善助力方面,省慈善总会连续两年组织实施社区长者 舌尖幸福慈善项目,累计66家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提供了运营补助

  (三)服务主体多元培育,丰富供给强格局。一是发挥餐饮行业优势。商务部门依托省餐饮行业资源,指导餐饮协会、餐饮经营主体积极参与老年食堂运营服务,推动专业餐饮企业承接老年助餐配餐业务,发挥企业在菜品研发、食材采购、食品安全、标准化制作等方面的专业优势,解决老年食堂菜品单一、口味不佳、供给低效等问题,提升助餐服务品质与实效。二是定向培训促进就业。针对困难群体开展定向岗前培训,提供培训+上岗一体化服务,既解决老年食堂用工短缺问题,又助力困难群体实现就业,推动服务类社会救助物质+服务融合落地。三是强化业态融合发展。鼓励餐饮、家政企业拓展老年助餐相关业务,引导行业协会发挥桥梁作用,规范老年助餐相关服务标准,推动餐饮与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丰富老年助餐服务供给主体,破解单一运营模式所产生难题,构建可持续的老年助餐服务体系。

  (四)服务网络持续拓展,城乡覆盖广延伸。一是科学布局,优化网点设置。各市按照成熟一个,运营一个,因地制宜,多元参与的思路,围绕老年人实际需求和人口分布情况,科学布局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机构,鼓励养老服务机构打开围墙,向周边老年人提供就餐配餐服务。发挥村办企业、村集体、合作社等经济组织作用,满足老年人需求的同时为村民提供就业岗位,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二是扩面提质,完善服务体系截至2025年底,全省建成城乡老年助餐服务机构816个,构建起以养老服务机构设施、社区食堂和餐饮企业为骨干,独立开办为补充、中央厨房等其他形式为支撑的服务体系。三是总结模式,推广示范经验持续拓展老年助餐服务覆盖范围、提升服务品质,系统总结推广养老服务机构+助餐”“社会餐饮企业+助餐改建社区设施+助餐8“X+助餐模式,推动地市间交流互鉴。梳理村集体经济长者食堂、村爸妈食堂等邻里互助、志愿者服务模式,推介“8+4”农村养老服务模式。

  (五)质量安全严格把控,规范运营守底线一是强化协同监管。立民政牵头、多部门参与、属地负责的协同监管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牢牢守住老年助餐机构安全底线形成跨部门监管合力。督促落实老年助餐服务机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常态化排查整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提高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面,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老年人舌尖上的安全二是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发布实施《老年人助餐机构服务规范》(DB21/T 4086-2025)地方标准,各地对老年助餐机构统一编号、统一标识,建立台账并面向社会公布名单。依托智慧平台、民政公众号发布电子地图,建立老年人用餐群、开通热线电话,对接老年人需求,推动刷卡用餐、数据分析等智慧化便利化。

  (六)宣传推介广泛深入,服务知晓全覆盖一是智慧赋能便捷查询服务。结合实际制作发布老年助餐食堂电子地图,逐步实现一键查找身边助餐点、一键导航和电话订餐等功能利用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民政公众号发布老年助餐机构信息。二是多渠道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市拍摄系列宣传短片,依托抖音等直播媒介,开展助餐探店行动,方便老年人就近选择助餐服务。沈阳、丹东、营口等市开展老年助餐食堂营养餐大赛、组织社工志愿者进入社区开展现场宣讲,让餐桌在非就餐时间成为书桌”“茶桌”“课桌”“会议桌,成为老年人交流的平台,提升助餐服务设施的利用率。三是融媒传播推广典型经验。各市广泛开展经验做法宣传相关经验做法被华社、人民日报、辽台、辽报等新闻媒体报道,进一步扩大了老年助餐服务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沈阳市和平区、大连市金普新区、葫芦岛市连山区3个案例被《中国民政》杂志刊发,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辽宁经验。

  、下步工作安排

  (一)坚持因地制宜统筹改革发展一是科学规划布局。坚持需求导向,综合考虑老年人口规模、用餐需求、服务半径等因素,确保每个助餐服务机构有生命力、可持续二是打造综合服务。结合乡镇(街道)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建设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失能护理及助餐、助浴、助洁等一站式服务切实把民生实事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二)加强扶持引导,注重城乡平衡。一是保障特殊人群需求。整合农村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聚焦刚需群体,通过巡视探访等就近就便提供助餐送餐服务二是扩大农村服务供给发挥农村经济组织作用,探索邻里互助、志愿者服务等模式,化解老人就餐难题。

  (三)突出规范建设,提高服务质量。一是健全服务标准。做好《老年人助餐机构基础服务规范》宣贯工作,以标准化促进提供优质服务二是提升智能水平。鼓励运用智慧手段赋能老年助餐服务,对接老年人订餐、用餐、送餐需求,做好流量统计和数据分析。

  感谢对全省老年助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人:赵美涵

  联系电话:024-23510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