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 《关于优化社区
养老服务推动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450118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05日
- 编辑:辽宁省民政厅管理员
- 来源:厅办公室
宋丽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社区养老服务推动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综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税务局、省委社会工作部等部门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截至2025年底,我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346万人、占总人口32.6%。随着我省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养老服务需求呈现多元化多层次发展态势。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健全养老服务网络,优化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
一、不断完善养老服务政策制度
(一)推动养老服务地方立法。《辽宁省养老服务条例》被列为2026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初次审议项目,草案于5月11日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按程序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明确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城乡规划、城市更新范畴,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优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整体布局;明确新建、老旧小区按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盘活闲置资源改造服务场所,保障设施用地供给;强调依托社区平台发展上门照料、日间托管等多元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运营居家社区养老项目。
(二)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政策。先后出台全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5年)及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意见、居家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老年助餐、适老化改造等政策措施文件,发布相关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地方性标准6项,形成社区养老“1+N”政策矩阵。
二、提升社区养老服务品质
(一)积极争取国家提升行动项目。“十四五”期间,沈阳、锦州、本溪、丹东、抚顺、大连、辽阳七市先后被确定为民政部、财政部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地区,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居家上门服务、智慧养老服务等方面进行探索发展,累计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超过1.9万张,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3.2万人次。
(二)率先在全国开展县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2020年至2022年,省政府连续3年将建设一定数量的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列入省《政府工作报告》民生实事,支持各地新建(改扩建)150个街道层面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综合体),无偿或低偿交由社会资本运营。各级各类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物业、家政、餐饮、爱心公益组织等为老年人开展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定制服务,鼓励养老机构打开围墙延伸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推选“15分钟养老服务圈”示范点位50个,带动引领提升全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总体水平。
(三)优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科学规划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民政部门纳入同级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城市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按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通过城市更新工程、完整社区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存量资源转化等多渠道,不断补齐老旧城区、已建成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推动日间照料室、老年活动室等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因地制宜就近建设、提质增效,按需提供长托、日托、“六助”、康复理疗、心理慰藉等服务。
三、扶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
(一)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落实落细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的用水电热气、补贴补助、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在新建城区和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补齐养老服务设施工作中,支持养老机构和老年助餐服务设施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生活性服务业资源统筹利用、共建共享。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养老服务和老年助餐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规定免征不动产登记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费用。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和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
(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积极发展医养结合型、护理型、嵌入式、旅居式等多业态服务。中国康养集团、国药集团、华润集团、泰康人寿等国内知名企业进驻辽宁养老板块,涌现出沈阳养老产业集团、大连康养产业集团、万佳宜康、幸福爸妈、辽河康养等本土养老服务品牌,品牌化、连锁化、专业化进一步发展,持续培育“辽宁优品”品牌。603家养老机构“打开围墙”向社区和居家延伸服务。
四、深化产教融合筑牢人才根基
印发《辽宁省建设培育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积极支持养老服务相关企业申报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目前已将沈阳养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翼护金太阳养老产业发展(沈阳)有限公司、阜新宝地康养产业有限公司温泉度假区分公司等一批企业纳入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推动“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相关优惠政策有效落实,推动企业不断深化产教融合,强化带动引领示范效应。支持建设一批高水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推动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生活服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辽东学院新建生活性服务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2个项目纳入国家“十五五”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储备项目清单,切实提高专业人才培养水平。
五、打造宜居适老生活环境
(一)大力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要求各地加强新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设计,严格落实规划许可条件,规范新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施工,严格新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竣工验收。督促各地指导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严格执行有关标准,严格落实无障碍设施“四同步”建设要求,全力抓好无障碍设施施工质量。
(二)稳步推进完整社区建设工作。全力打造养老社区样板,推进完整社区老年服务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食堂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围绕完善社区服务设施、打造宜居生活环境、推进智能化服务、健全社区治理机制等四方面内容,建立健全社区治理机制。
(三)持续更新住宅老旧电梯。联合其他部门印发政策文件、开展实地调研。创新实施供应商推荐目录工作,努力为群众提供质量过硬、价格合理、售后优质的电梯设备。
六、拓展社区和居家医疗服务
(一)全面推进医养机构签约合作。省卫健委联合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指导双方规范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由医疗卫生机构为签约机构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疾病诊疗、康复护理、中医药服务、安宁疗护服务、急诊急救绿色通道和双向转诊等服务。目前,全省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签约服务达2600余对,已经实现省内养老机构全覆盖。
(二)持续推进老年心理关爱行动。按照“城乡兼顾、均衡布局”原则,优化服务网络布局,全省设立老年心理关爱点104个,其中城市社区72个、农村行政村32个,已实现每个县(市区)设立一个老年心理关爱项目点,省域全覆盖。我委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服务能力,深化筛查评估,摸清老年心理状况,实施分级干预,提升服务精准效能,同时抓实宣传教育,营造社会关爱氛围,“十四五”期间,累计完成老年人心理健康评估超25万人次,培育专业人才超500名,志愿者参与人次超8000人,为老年人提供“家门口”的便捷服务。
七、构建智慧养老服务新场景
(一)开发全省养老服务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工作台展示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设施)的家数、床位数、在院老人数、护理人员数等信息,各级民政部门可依托系统进行分类查询及统计,为养老服务工作提供数据支撑。系统不断升级完善,对接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通过辽事通APP实现养老机构实时查询和一键导航、老年人福利津补贴“网上办”、“指尖办”。
(二)开发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沈阳、鞍山等8市搭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整合养老服务资源,推动线上需求与线下服务对接,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联通老年人、服务加盟商与养老服务设施,第一时间回应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建立没有围墙的养老院。各市辽宁联通、移动、电信等企业推出“跌倒看护”、“智能提醒”、“AI守护”等数字化产品,为老年人提供一体化智慧看护解决方案。
八、丰富老年精神文化生活
广电局、省民政厅组织开展“重温经典”频道进养老机构工作,省广电局指导辽宁IPTV针对老年人的收视特点,充实“免费专区”内容,增加老年人喜爱的经典影视作品、年代剧、曲艺节目等。依托有关协会举办七届老年文化艺术展演、三届老年歌手大赛、四届老年春晚。省文旅厅常态化开展艺术节群众专场、“四季村晚”、戏曲下乡活动。各市依托老年社会团体、老年大学、军休中心等举办了老年春晚、书画摄影展、民族服装秀等活动。全省建有老年大学137所、乡镇(街道)老年学校419所、社区(村)学习中心4019个,“新时代数字化学习社区—居民家门口的学习场景”被评为全国特别受百姓喜爱的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全省1000余个街道、社区组建中老年合唱、舞蹈队伍。各类老年大学、基层组织广泛开展老年文艺活动,激发老年群体精神活力。
虽然我省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正如您所指出的,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今后,我们将进一步采纳您的建议,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养老服务立法工作。充分发挥省老龄办统筹协调作用,在人才队伍建设、老年人能力评估等方面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和政策衔接,持续凝聚失能老年人照护工作合力。不断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为失能老年人获得照护提供制度保障,推进以满足失能老年人需求为重点的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障机制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二)健全三级养老服务网络。编制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规划。通过收购存量商品房、盘活利用国有闲置资产,或依托现有养老机构赋能等方式,补齐养老服务设施“空白点”,通过公建民营、委托运营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供给。推动县域内养老服务设施与资源连点成线,建设以县级平台为龙头,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为枢纽,村(社区)服务设施站点为节点的上下贯通、有效衔接、合理分工的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引导老年助餐点创新运营机制,实现经营可持续性。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消费补贴政策,培育连锁化、品牌化服务经营主体,增强专业照护、日间照料、康复护理等能力。
(三)推进医养融合发展。持续有效增加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供给,按照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分布情况、基础设施状况和服务能力,指导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更多样化的签约服务合作。培育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
(四)拓展智能养老服务场景。一是打造信息服务平台。推广智慧数据平台对接满足周边老年人居家养老末端服务“智慧样本”,鼓励建设方便快捷的养老服务数字化平台,实现供需精准对接、资源高效配置和服务全程监管。鼓励完善旅居颐养枢纽平台,集成展示省内外旅居养老资源,为老年人提供便捷的“候鸟式”旅居养老服务。二是促进产品研发应用。落实促进银发经济发展若干政策,鼓励相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加强智能护理机器人、养老服务机器人研发生产推广;开发基于神经调控、多模态行为监测技术等智慧养老产品。
感谢您对全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 系 人:肖 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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