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关于推进社区治理创新 打造社区服务综合体的提案 》(12020120)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3日
  • 编辑:辽宁民政
  • 来源:办公室

 

尹忠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社区治理创新、打造社区服务综合体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社区治理事关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贯彻落实,事关居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城乡基层社会稳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地广泛开展了社区治理创新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加强社区治理组织体系建设。全省各地普遍建立健全了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社区居委会为基础,社区社会组织和驻社区单位协同的社区治理组织体系。为了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我省出台了《辽宁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指导各地依法选优配强社区工作者队伍。截止2018年底,全省共有城市社区工作者4.8万人,平均每个社区11人。社区工作者待遇逐年提高,省本级财政每年投入1.7亿多元用于补助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去年以来,各地普遍调整了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有的地区已经达到了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标准。 

  二是完善社区治理的政策制度。2016年以来,我省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辽宁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72020年)》《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辽宁省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化建设指导意见》《辽宁省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全省社区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为我省加强城乡社区治理提供了政策指导 

  三是拓展社区服务内容和渠道。各级政府采取财政投入、部门帮建、企事业单位赞助、开发单位提供等方式,不断加强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每年投入省本级福彩公益金8千万元,用于资助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建立了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综合服务站三级服务网络。加快了互联网与社区服务体系深度融合,有的地区建设了一体化社区信息服务站、社区信息服务自助终端等公益性信息服务设施。省发展改革委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示范工程项目建设,并完成了“信用中国(辽宁)”网站的改版和辽宁省信用数据交换平台的升级。各地普遍运用社区论坛、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引导社区居民和驻区单位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全省广泛开展了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文化为主题的家教家风家文化等教育活动。许多社区打造了“1015分钟生活服务圈”,开办了“日间托老所”、“小学生四点半课堂”、“助残活动室”等,积极扶持发展社会化、市场化便民利民服务。有的注重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大力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 

  四是开展社区治理创新实验示范活动。近年来,全省相继开展了和谐社区、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和社区治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沈阳市被确定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沈阳市沈河区等6个区被确定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其中沈河区和西岗区的做法还被评为“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20175月,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了省政府关于社区治理创新情况的报告,对全省社区治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20184个社区的工作法被评为全国优秀社区工作法。 

  五是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长期以来,省委政法委高度重视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坚持以推进全省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和网格化服务管理一体运行体系架构为抓手,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的整体效能。一是强化基层综治平台建设,不断夯实平安建设根基。积极推进村(社区)综治工作站建设,统筹好基层资源力量,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强化设施建设和经费保障,全力打造集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矛盾化解、维护稳定于一体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平台,更好发挥基层治理实战化平台作用。结合中央和省委有关工作要求,对各地开展村(社区)综治工作站建设情况及时进行工作部署,着力打造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信息化建设为支撑、组团式服务为载体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线指挥部和工作平台,发挥好村(社区)综治工作站为基础的基层社会治理“一站式”“一体化”管理服务机制。截止2018年底,村(社区)级综治工作站覆盖率达到82%二是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指导各地政法委牵头整合信访、司法、公安等资源,发挥好村(社区)贴近人民群众的区位优势,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敏感时期和重大活动信访稳控、辖区治安防范和民生服务联动等工作,充分发挥网格员在网格内的要素全覆盖、信息全采集、隐患全排查、纠纷全调解、宣传全到人、诉求全受理的“六全”优势,实现大事全网联动、小事一格解决,让小事不出格、大事不出网。注重提高网格员队伍的战斗力和专业化水平,为综治中心有序有效运行提供支撑,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社会治理体系架构。三是拓展系列平安创建范围,充分发挥综合治理优势。进一步深化平安企业、平安学校、平安医院、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在此基础上,不断拓展创建领域和创建范围,推动平安创建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拓展。积极配合省委农办制定《辽宁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以及《乡村治理子规划》,积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善治格局,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为顺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创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与省民政厅联合组织实施平安边界建设,全力维护界线附近地区的社会稳定和保证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正常秩序。积极督促指导各级界线毗邻双方层层签署平安边界协议,建立毗邻地区排查、调处边界纠纷的联动机制,确保了全省2084条界线和谐稳定;与省妇联联合制定下发“平安家庭”创建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了工作重点,组织广大妇女群众广泛参与以“五防五无”为重点的“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四是着眼机制体制建设工作,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进一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省委政法委专门组织召开了全省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贯彻全国“枫桥经验”纪念大会精神和郭声琨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有关重大决策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研究部署全省坚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辽宁。并结合省委书记陈求发同志的批示精神,专门组织召开对贯彻落实枫桥经验会议的督查,确保工作精神在各地落地开花。充分发挥调查研究指导工作推进的积极作用,聚焦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重点工作和难点问题,撰写完成《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辽宁》的调研报告,为中央和省委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借鉴。 

  我省城市社区治理创新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正如您所说还存在着社区服务条件不够完备、社区服务体系不够完善、社区服务功能不够凸现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和我省实际,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社区治理体制机制建设。完善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格局。实现从政府单一治理,向全社会多元合作的“一主多元”复合治理模式转变。建立健全各级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协调机制,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普遍建立研究决定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重大事项制度。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加强基层党组织对城乡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为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进一步创新社区服务,满足居民多样化服务需求。切实从城乡居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创新社区服务形式,强化社区公共服务功能,满足居民多样化服务需求。落实《辽宁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72020年)》,推进全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实施“互联网+社区”行动计划,加快互联网与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运用社区论坛、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引导社区居民密切日常交往、参与公共事务、开展协商活动、组织邻里互助,探索网络化社区治理和服务新模式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的网格化服务平台,建立健全人口数据库、法人数据库、地理信息数据库,一格多用、多格合一,实现党在格中建、人在格中走、事在格中办。推行“三社联动”机制,打造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为社会组织提供培育指导、驻点办公等服务。通过项目购买、项目奖励等方式,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与管理。发挥专业社工在需求评估、方案设计、资源整合等方面专长,依托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化、精细化服务。试行以“征集微心愿,汇聚微力量,做优微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三微式”服务模式,充分发动在职党员、退休干部、热心居民、社区志愿者等主动认领,积极帮助群众圆梦,做到精准帮扶有的放矢。指导社区组建太极表演队、健身舞蹈队等群众性文体社团,经常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娱乐活动,主动承接相关部门的专场文艺演出、摄影作品展等活动,满足群众文体娱乐需求。省市场监管局将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对服务社区的便民超市、养老中心、社区银行、卫生服务中心等市场主体,按照公平准入、便捷高效、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等政策措施依法予以登记注册,促进其快速进入市场,及时开展经营活动;本着“接得住”、“行得稳”和“谁发证,谁管理,谁主管,谁管理”的原则,根据社区的需求和实际,有序平稳向社区授权;结合政府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步伐,将市场监管部门行政职权种类、法律依据、办事流程、办事指南推送给社区网站,延伸市场监管部门服务窗口。省应急厅将按照“属地分级相结合、以属地为主”原则,综合考虑企业隶属关系、生产规模、风险状况以及各级部门监管能力等因素,进一步梳理调整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安全监管责任范围,督促指导各地区建立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运行制度、标准和流程,推进安全生产网格标准化、规范化和精细化。商务厅将重点完善社区商业建设机制,支持和培育一批连锁便利店本土品牌,采取直营、收购、兼并、特许加盟等形式整合社区分散商业网点,改造建设标准化社区便利店。还将召开连锁便利店发展论坛大会,开展连锁便利店示范创建活动,通过这些活动促进社区连锁便利店加快发展。2019年全省力争新增连锁便利店网点700家,同时支持建设若干配送中心,基本形成满足我省社区居民生活消费需求的连锁便利店服务网络。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将继续深化移动支付便民示范工程建设,积极推动便民场景建设,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同时,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社区银行建设,助力有关单位共同打造社区服务综合体。今年将在全省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示范活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高质量发展。 

  三、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提高社区治理服务效率。进一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社会力量积极支持的社区建设投入机制。指导各级财政部门将社区工作人员报酬、社区工作经费、培训经费以及社区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经费、社区信息化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使用各级各部门投入社区的相关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重点支持做好城乡社区治理服务各项工作。今年省本级继续安排8千万福彩公益金资助鼓励各地加强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督促各市加强对社区公共用房的设计审查,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将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确定的规划建设的社区公共用房纳入建设内容。同时,将社区建设所需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提高社区信息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水平,加强一体化社区信息服务站、社区信息亭、社区信息服务自助终端等公益性信息服务设施建设。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重点工程,加快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服务模式的社区应用,建设社区政务服务“全岗通”受理点,实现“一口受理全区通办”的服务模式,为居民提供“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服务。省信息中心将继续贯彻建设电子政务“大平台”、融通政务“大数据”的发展理念,用好省政府数据中心平台资源,为信用数据交换共享提供完善的基础设施环境,保障全省社会信用体系的顺利建设实施。省发展改革委将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建设完善我省个人公共信用数据库,探索个人信用数据应用服务工作,配合民政部门将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维护公共利益情况推送至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纳入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征集系统。省应急厅将借助于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化服务平台或综合指挥平台,推动安全生产信息采集录入和动态更新、事件派送交办、现场处置、结果反馈、治理复查等事项的信息化管理。商务厅持续推进全省社区连锁便利店发展,拟制定《关于发展标准社区连锁便利店工作方案》,以“便民、利民、惠民”为出发点,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连锁经营、集约配送”的原则,以推动零售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社区连锁便利店业态提档升级为主线,以大型连锁经营企业为骨干,以发展社区连锁便利店和共同配送为核心,以网络信息技术为手段,大力发展商品结构优化、设施设备先进、便民服务功能完善的新型社区连锁便利店,不断提升社区居民消费水平。实施“互联网+社区”行动计划,加快互联网与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运用社区论坛、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为居民提供在线互动、政策推送、办事流程查阅和交通出行、健康服务、天气预报、社区活动等服务。关心、关注和解决弱势群体、特殊群体和社会群体的根本利益。通过教育、疏导、说理等方法化解矛盾纠纷,在社区内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建立平安社区、和谐社区。以社区为主体,以居民需求为导向,整合社会资源、优化社区周边商业网店布局,推行1015分钟便民服务圈建设,实现“小需求不出社区,大需求不远离社区”的服务。省卫生健康委将不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区医院为“龙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网底,区域“医联体”“医共体”以及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分别为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支持,以信息系统“全方位联通”为框架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以城市15分钟健康服务圈为目标,不断改善居民就医环境和条件,力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达标率为90%。强化“医联体”建设,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实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联体建设全覆盖。加快互联网+基层医疗服务、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互联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程。鼓励各地积极探索通过互联网、手机APP等渠道面向城乡居民逐步规范有序开放电子健康档案。解决居民基本生活需求,保障改善民生,提高群众的幸福感和归属感。 

  四、进一步推进社区减负工作,增强社区自治功能。按照《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和省委组织部与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要求,指导各市依据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建立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应当由基层政府履行的法定职责,不得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不得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城市管理、招商引资等事项的责任主体;依法需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协助的工作事项,应当为其提供经费和必要工作条件。进一步清理规范基层政府各职能部门在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和加挂的各种牌子。精简社区会议和工作台账,全面清理基层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的各类证明,对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且社区有能力提供证明的,方可使用社区印章。实行基层政府统一对社区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比,取消对社区工作的“一票否决”事项,切实给社区“松绑”减负。指导各地按照国家和省里有关要求加强社区服务规范化建设,明确组织设置、基础建设、经费保障等标准,做到工作有目标、检查有标准、考评有依据。成立社区治安和人民调解、事务协调、共建理事会、环境与物业管理、文化体育、医疗卫生服务等专业委员会,完善社区居委会组织体系。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社区居民自治制度,使社区工作走上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轨道。 

  感谢您对社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