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减轻社区负担回归服务基层群众职责的提案 》(12020204)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3日
  • 编辑:辽宁民政
  • 来源:办公室

张文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减轻社区负担回归服务基层群众职责的提案收悉,综合省委编办、省委政法委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开展社区减负工作,对增强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自治功能和服务群众效能,改善社区治理环境等有着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厅会同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指导各地积极开展社区减负工作,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推进政府治理、社会调节与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一、深入开展社区减负增效工作。2016年,省委组织部与省民政厅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2017年,出台了《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对社区减负增效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指导全省以市为单位制定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属于基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社区;应由社区协助的事项,要为社区提供必要的经费、人员和工作条件。社区承担的招商引资、协税护税、经济创收等任务指标,以及社区作为责任主体的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城市管理等事项,原则上一律取消2019年,出台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第一批取消调整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证明目录>的通知》(辽政办发〔201831号)永久性取消了41项由社区出具的有关证明,规范取消了92项应由社区出具的证明事项。目前,全省每个市均出台了社区减负增效的有关文件。 

  二、着力提升社区服务水平。调动社会各方力量不断拓展社区公共服务、社会化服务和志愿者服务。积极推进政府公共服务进社区,实现社区公共服务均等化全省已有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点近十万个,打造了社区“十分钟”或“十五分钟”生活服务圈。基层政府积极培育和孵化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区志愿者服务组织,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三社联动”运行机制,全省已有社区社会组织3万多个,建成社区志愿服务中心2000余个,实名注册社区志愿者166万名,志愿服务组织6000余个,在养老服务、扶贫助残、医疗康复、家政服务、纠纷调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指导各级政府采取财政投入、部门帮建、企事业单位赞助、开发单位提供等措施,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2014-2018年,省本级投入2.2755亿元福彩公益金,资助了475个城市社区服务站建设。目前,全省城市社区社区服务站平均549平方米。 

  三、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长期以来,省委政法委高度重视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坚持以推进全省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和网格化服务管理一体运行体系架构为抓手,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的整体效能,推动减轻社区负担。一是以综治平台建设为载体,夯实综治基层基础建设。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要求,积极推进村(社区)综治工作站建设,统筹好基层资源力量,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强化设施建设和经费保障,全力打造集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矛盾化解、维护稳定于一体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平台,更好发挥实效,减轻工作压力。结合中央和省委有关工作要求,对各地开展村(社区)综治工作站建设情况及时进行工作部署,着力打造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信息化建设为支撑、组团式服务为载体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线指挥部和工作平台。以信息化为支撑,全面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能力,市、县两级综治中心与本级公安视频全面完成联网对接,综治中心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二是以网格化服务管理为依托,推动治理重心下移。根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精神,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综治中心的基础性作用,指导各地政法委牵头整合信访、司法、公安等资源,积极承担起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敏感时期和重大活动信访稳控、辖区治安防范和民生服务联动等工作职责。注重提高网格员队伍的战斗力和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网格员在网格内的要素全覆盖、信息全采集、隐患全排查、纠纷全调解、宣传全到人、诉求全受理的“六全”优势,为综治中心有序有效运行提供支撑,实现大事全网联动、小事一格解决,让小事不出格、大事不出网,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社会治理体系架构。三是以深入开展平安创建为目标,发挥综合治理优势。持续深化平安企业、平安学校、平安医院、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发挥职能部门在社会治理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拓展创建领域和创建范围,推动平安创建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拓展。积极配合省委农办制定《辽宁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以及《乡村治理子规划》,积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善治格局,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为顺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创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与我厅联合组织实施平安边界建设,全力维护界线附近地区的社会稳定和保证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正常秩序。积极督促指导各级界线毗邻双方层层签署平安边界协议,建立毗邻地区排查、调处边界纠纷的联动机制,确保了全省2084条界线和谐稳定;与省妇联联合制定下发“平安家庭”创建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了工作重点,组织广大妇女群众广泛参与以“五防五无”为重点的“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四是以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着力点,完善机制体制建设。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是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的核心内容,省委政法委专门组织召开了全省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贯彻全国“枫桥经验”纪念大会精神和郭声琨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有关重大决策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研究部署全省坚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明确提出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结合、坚持预测预警预防、坚持基层基础的工作要求,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辽宁。结合省委书记陈求发同志的批示精神,省委政法委又专门组织召开对贯彻落实枫桥经验会议的督查,确保工作精神在各地落地开花。 

  我省城市社区自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如您所说的,社区负担沉重任务繁杂、社区行政化倾向、社区“万能章”“万能居委会”等问题,制约了社区居委会自治功能的发挥。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和我省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工作按照《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省委组织部与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第一批取消调整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证明目录>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社区减负工作。一是建立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指导各市依据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建立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应当由基层政府履行的法定职责,不得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不得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城市管理、招商引资等事项的责任主体;依法需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协助的工作事项,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为其提供经费和必要工作条件。指导各地进一步深入研究社区减负的工作举措,将工作措施具体化,能量化的尽可能量化,形成务实有效的、操作性强的、符合客观实际的制度设计,并督促遵照落实。二是规范社区考核评比活动。实行基层政府统一对社区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比,各职能部门不再单独组织考核评比活动,取消对社区工作的“一票否决”事项。三是清理社区工作机构和牌子。根据社区工作实际和群众需求,对各职能部门在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和加挂的各种牌子进行规范清理,原则上能整合的一律整合,能取消的一律取消。城乡社区办公场所对外只悬挂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村)民自治组织牌子以及“中国社区”标识。四是精简社区会议和台账。大力压缩基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要求社区参加的各类会议和活动。大幅减少各职能部门建立在社区的各类台账和材料报表,整合内容重复、形式雷同的材料报表。五是严格社区印章管理使用。对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且社区有能力提供证明的,方可使用社区印章。各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职责范围内的证明核实事项不得要求社区出具证明。解决社区万能章、万能居委会问题,减轻社区工作压力。同时,我厅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各地开展社区减负增效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各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切实给社区“松绑”减负,让居民委员会真正回归到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工作中去,真正发挥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职能作用。 

  二、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切实从城乡居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创新社区服务形式,强化社区公共服务功能,提升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能。落实《辽宁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72020年)》,推进全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今年省本级继续安排8千万福彩公益金资助鼓励各地加强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实施“互联网+社区”行动计划,加快互联网与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运用社区论坛、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引导社区居民密切日常交往、参与公共事务、开展协商活动、组织邻里互助,探索网络化社区治理和服务新模式,提高社区服务水平。今年将在全省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示范活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高质量发展。提高社区服务的覆盖面,通过开办社区学校、社区教育的方式,提升居民对于社区工作的参与度,重视对外来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让每一个居民都有便利感和获得感。注重发挥社区老党员、老干部和志愿者的作用,通过志愿者组织的发展来有效补充社区工作者数量不足的问题,使社区的服务内容更具有广泛性。 

  三、进一步完善社会治理机制。完善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格局。实现从政府单一治理,向全社会多元合作的“一主多元”复合治理模式转变。建立健全各级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协调机制,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普遍建立研究决定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重大事项制度。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加强基层党组织对城乡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为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学习借鉴北京建立的“街道吹哨,部门报道”工作机制等先进经验,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体系建设,通过社区与职能部门建立联席会议等方式,将社区的每一项工作任务都落实到职能部门和单位,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做细做实。统筹整合社区工作人员和社区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志愿者、物业管理人员等力量参与到社区建设中,形成合力,保证居民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 

  感谢您对社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