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关于严厉整治殡葬业收费乱象的建议》(12020386)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3日
  • 编辑:辽宁民政
  • 来源:办公室

 

王衍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严厉整治殡葬行业收费乱象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就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以推进殡葬改革为契机,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改善殡葬行业服务环境,采取多点发力、多措并举等方式,着重在殡葬移风易俗、殡葬事务管理、殡葬服务保障等方面加强监管特别是对您所提出的建议,我厅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联动,着重在殡葬行业主体和殡葬服务市场管理方面加大整治力度。 

  一、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坚持从源头上规范殡葬行业收费行为 

  一是2010年与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12年与省工商局、省物价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价发〔201292号),要求殡仪馆、公墓及殡葬中介服务机构在提供殡仪服务过程中对服务价格、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自愿原则等方面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做到公开透明。二是按照国家12部门联合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部署安排,成立由省政府相关领导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向各市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工作的实施方案》(辽殡整办发〔20191号),要求在对2018年开展的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的基础上,突出对殡葬服务领域的中介机构服务收费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墓位出售(租)实施价格欺诈、垄断牟取暴利,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违规经营、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市场监管部门积极配合开展专项行动,向各地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印发《关于开展对2018年全省殡葬服务收费专项检查“回头看”和2019年殡葬领域价格违法情况摸排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在此次专项整治中,重点对2018年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殡葬服务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国市监价监〔201878号)检查中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整改不到位、查处后仍违法违规收费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对群众投诉举报集中、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列明问题、倒排时限、压实责任、按期完成,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突出重点、加强督查,持续不断加大惩处违法工作力度 

  一是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取得较好效果。截至目前,全省共计开展协作执法28次,出动检查人员340人次,检查相关场所、主体300多处,发放各类宣传文件2万余份共立案查办案件5件。二是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向各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全省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和农村散埋乱葬问题整治工作专项调研的通知》(辽殡整办发〔20194号),从520日至531日,省组织由成员单位相关领导任组长的7个调研督查组,对各市实地进行督导检查。督查中听取了当地政府工作汇报,查阅并收集了当地工作方案、台账记录、照片、图片、视频以及填报表格等有关资料,实地检查了殡仪馆、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墓园、殡仪服务机构等场所,重点检查摸排整治工作和价格、收费行为。 

  正确引导、强化宣传有效提升群众的防范意识 

  一是在殡仪馆、墓地、殡葬服务场所公开公示价格收费项目、标准、内容,通过电视台、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减免、优惠、奖补等殡葬惠民政策。二是向社会公布12358全国价格举报电话、12345政务服务电话,以及民心网、8890便民服务平台等多个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投诉举报做到接之必办、办之必果,接受社会监督。 

  四、我省殡葬行业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通过上述系列工作,我省殡葬市场虽然有了一定规范,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监督管理弱化。2004年,省政府《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辽政发20041号)中,取消了民政部门对“生产、销售丧葬用品”的审批,将丧葬用品销售完全放开推向市场,丧葬用品经营者只需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就可经营,并提供各种殡仪服务,属于市场经营行为,应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管,但在省行业监管职责目录清单中没有明确“生产、销售丧葬用品”属于哪个部门的监管职责,出现了管理真空。二是法律法规滞后。国务院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已运行了18个年头,覆盖面窄,操作性差,已远远滞后于殡葬改革实践,由于法规不完整,权威性打折,丧葬用品市场管理难度也随之加大。三是市场需求增多。随着老龄人口的增多,每年的死亡人数也在逐年增加,加之人们的生活水平和消费能力的进一步提高,使丧葬用品的需求量也不断上升,丧葬用品经营者为了多销售商品,向用户极力宣传封建迷信进行诱导消费者,推销大量丧葬用品,提供一条龙礼仪服务,以获得经济利润,同行业者之间互相恶意竞争,增加了管理工作难度。 

  殡葬改革是一项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重大社会改革,涉及生死大事,关乎人际情感和价值观念,殡葬活动面临个体选择,必然具有复杂性、艰巨性,无法一蹴而就,随着殡葬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长期积累的问题逐渐显现,特别是一些商家和殡葬服务机构逐利忘义,利用群众失去亲人处于极度悲伤情绪的契机,极力宣传封建迷信、推销各类丧葬用品、收取高额的服务费用,给逝者家属造成精神压力和经济负担,影响了社会风气。同时我省一些地方管理部门仍存在对殡葬中介服务乱象重视不够,殡葬管理政策执行不到位,殡葬服务市场监管不力等问题。为进一步打击不良经营行为,规范殡葬服务行业市场,切实减轻丧户负担,下一步我省重点推进以下几方面工作: 

  ()进一步加大重点区域殡葬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殡葬宣传是保障群众了解政策、提供正规服务的重要途径,通过召开提醒告诫会、发放提醒告诫函等方式,对殡葬服务机构、医疗机构、中介机构等殡葬领域重点部门加大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对经营者的引导。通过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和网络、媒体等多种途径,在群众中加大宣传力度。我厅将加强与省卫健委的合作,把卫生医疗机构纳入重点宣传领域,加大宣传力度,一方面让逝者家属及时了解办理丧事有关规定和程序,引导群众按照正规方式,选择有资质的殡葬中介机构办理丧事;一方面强化群众文明节俭殡葬意识,自觉摒弃殡葬旧俗。 

  ()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内殡仪服务管理政策。针对卫生医疗机构出现的殡仪服务乱象问题,我厅将积极与省卫健委、市场监管部门协商,专门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从制度上规范殡仪服务机构的行为,从政策上保障卫生医疗机构正常的工作秩序。 

  ()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严把市场准入关,强化对从事丧葬服务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注册登记监管,不符合条件的坚决禁止进入市场。严把年审关,在年检中将投诉举报情况作为重要指标,凡社会反映存在问题的一律不予通过年检。年内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将对殡葬中介机构开展专项清理整顿行动,夯实各市属地管理责任,重点加强卫生医疗机构内殡仪服务活动监管,坚决查处和取缔社会黑丧葬中介机构,对无照从事殡葬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商户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搞封建迷信活动和违法销售丧葬用品的坚决予以查处,逐步规范殡葬市场环境,解决好殡葬中介服务乱象问题。 

  ()进一步强化殡仪馆服务保障管理工作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组织力量对全省各殡仪馆开展一次肃廉肃纪和规范服务的全面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整治殡仪馆工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和乱收费的问题,通过严格执行规程制度,强制公示服务项目价格,严肃追究违规人员责任等措施,严明工作纪律和服务责任,营造全省殡仪馆服务的良好形象,大力维护逝者家属的切身利益。 

  ()进一步加快制定出台相关条例规章新修改的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已上报国务院法制办,正在论证当中,有望明年出台实施,新的《殡葬管理条例》将会明确生产、销售殡葬用品、殡葬中介服务等具体由哪个部门监督管理和处罚,届时也将对《辽宁省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做出相应修改,列入省人大立法计划,通过后以《条例》的形式出台,提高立法层级。《条例》将具体明确由哪个部门管理和执法,使生产、销售殡葬用品、殡葬中介服务管理有法可依,执法有章可循。 

  感谢您对殡葬工作的支持,希望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