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城乡社区服务工作发展的建议》(12020333)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3日
  • 编辑:辽宁民政
  • 来源:办公室

 

杨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城乡社区服务工作发展的提案收悉,综合省财政厅、省信息中心、省商务厅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社区是人民群众生活的家园。推进我省城乡社区服务工作发展,对创建和谐的社会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多年来,我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指导各地始终把服务居民群众作为社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满足居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提升社区服务水平为目的,指导各地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

  一、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为开展社区服务提供场所保障。我厅指导各级政府采取财政投入、部门帮建、企事业单位赞助、开发单位提供等措施,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近年来,每年投入省本级福彩公益金8千万元,用于资助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全省城市社区服务站面积平均达到549㎡,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平均面积406㎡。建立了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综合服务站三级服务网络。加快了互联网与社区服务体系深度融合,有的地区建设了一体化社区信息服务站、社区信息服务自助终端等公益性信息服务设施。省信息中心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88号)要求,2017年10月启动省直部门政务信息系统迁移整合工作。截至目前,包含各部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在内的800余个系统已全部迁移至省政府数据中心运行,基本消除了数据共享的物理障碍。

  二、拓宽社区服务内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我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积极拓展社区公共服务、社会化服务和志愿者服务。积极推进政府公共服务进社区,开展了与社区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实现社区公共服务均等化。许多社区打造了“10至15分钟生活服务圈”,开办了“日间托老所”、“小学生四点半课堂”、“助残活动室”等,扶持发展社会化、市场化便民利民服务。基层政府积极培育和孵化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区志愿者服务组织,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三社联动”运行机制。指导各地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科学划分网格单元,将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对象、管理目标和责任人,实施常态化、精细化、制度化管理。商务厅通过加强调度引导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将社区便利店纳入居民生活必备商业网点目录,针对新建社区和老旧社区分类做好连锁便利店网点规划布局。实施城市老旧社区传统商业网点改造提升工程,引导品牌连锁便利店由网点密集区向社区居民区发展,整合社区传统食杂店、菜店等低端业态,规划发展一批服务功能完善、商品结构新颖的新型社区连锁便利店。同时,建立考评和培训机制。建立社区连锁便利店发展推进工作考评体系,将发展社区连锁便利店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来抓,明确发展目标,将任务层层分解,纳入市政府对所辖城区的绩效考核,定期通报任务完成进展情况,加大对社区便利店从业人员的培训指导力度,提升我省社区连锁便利店经营管理水平。

  三、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2014年,我省出台了《辽宁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指导各地依法选优配强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省政府决定,2010、2011年和2013年分三次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每人每月提高总额达900元,省财政按每人每月450元标准对各地给予补助,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7190万元补助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截止2018年底,全省城市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平均每人每月3600多元,村委会成员生活补贴平均每人每年20600多元。去年以来,各地普遍调整了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有的地区已经达到了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截止2018年底,全省共有城市社区工作者4.8万人,村委会成员4.2人,为社区开展服务居民工作提供了人力支撑。

  四、开展实验示范活动,推动社区服务创新发展。近年来,全省相继开展了和谐社区、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和社区治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沈阳市被确定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沈阳市沈河区等6个区被确定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其中沈河区和西岗区的做法还被评为“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2016年,全省确定了13个“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为统筹推进城乡社区一体化发展探索有效路径。2017年,沈阳市沈北新区被选为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4个村被评为全国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村。2017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了省政府关于社区治理创新情况的报告,对全省社区治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创新提出了加强和改进的审议意见。2018年4个社区的工作法被评为全国优秀社区工作法。

  我省城乡社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如您所说的,对加强社区建设的认识不到位、重视和支持的氛围没有形成,社区工作行政化现象突出、社区服务工作弱化,社区发展不平衡、欠发达地区社区经费投入不足、严重影响社区工作质量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和我省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创新社区服务,满足居民多样化服务需求。切实从城乡居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创新社区服务形式,强化社区公共服务功能,提升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能。落实《辽宁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7-2020年)》,推进全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实施“互联网+社区”行动计划,加快互联网与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运用社区论坛、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引导社区居民密切日常交往、参与公共事务、开展协商活动、组织邻里互助,探索网络化社区治理和服务新模式,提高社区服务水平。省信息中心将继续贯彻建设电子政务“大平台”、融通政务“大数据”的发展理念,用好省政府数据中心平台资源,为信用数据交换共享提供完善的基础设施环境,保障全省社会信用体系的顺利建设实施。今年将在全省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示范活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城乡社区服务水平。通过开办社区学校、社区教育等方式,提升居民对社区工作的参与度,重视外来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提高社区服务的覆盖面,让每一个居民都有便利感和获得感。注重发挥社区老党员、老干部和志愿者的作用,通过志愿者组织的发展有效补充社区工作者数量不足的问题,使社区的服务内容更具有广泛性。

  二是进一步落实各级财政保障制度,提高社区治理服务效率。进一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社会力量积极支持的社区建设投入机制。指导各级财政部门将社区工作人员报酬、社区工作经费、培训经费以及社区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经费、社区信息化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使用各级各部门投入城乡社区的符合条件的相关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重点支持做好城乡社区治理服务各项工作。今年继续安排8千万省本级福彩公益金资助鼓励各地加强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城乡社区信息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水平,加强一体化社区信息服务站、社区信息亭、社区信息服务自助终端等公益性信息服务设施建设。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重点工程,加快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服务模式的社区应用。实施“互联网+社区”行动计划,加快互联网与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运用社区论坛、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引导社区居民密切日常交往、参与公共事务、开展协商活动、组织邻里互助,探索网络化社区治理和服务新模式。

  三是进一步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提高社区服务精细化水平。指导各地科学划分网格单元,将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对象、管理目标和责任人,实施常态化、精细化、制度化管理。总结推广我省大连沙河口区等地区的成功经验,推行社区的网格化服务,扁平化管理。促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与网格化服务管理有效衔接,在网格单元划分、人力资源配置以及工作推进中,统筹考虑已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体系、社区工作者配备、社区工作开展情况,避免“叠床加屋”重复设置,真正实现无缝对接、共同发展。把工作任务分解到网格中,工作人员定位到网格中,工作责任细化到网格中,更好实现社区管理和服务精细化。

  四是进一步推进社区减负工作,增强社区自治功能。按照《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和省委组织部与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要求,指导各市依据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建立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应当由基层政府履行的法定职责,不得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不得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城市管理、招商引资等事项的责任主体;依法需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协助的工作事项,应当为其提供经费和必要工作条件。进一步清理规范基层政府各职能部门在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和加挂的各种牌子。精简社区会议和工作台账,全面清理基层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的各类证明,对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且社区有能力提供证明的,方可使用社区印章。实行基层政府统一对社区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比,取消对社区工作的“一票否决”事项。同时,我厅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各地开展社区减负增效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各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切实给社区“松绑”减负,增强社区自治功能。

  感谢您对社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