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关于简化社会组织管理审批流程改善营商环境的建议》(0249号)答复

  •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3日
  • 编辑:辽宁民政
  • 来源:办公室

张春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简化社会组织管理审批流程改善营商环境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作风,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提高服务意识,构建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社会组织管理服务体系。 

  一是关于简化社会组织管理审批流程问题。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原则,省民政厅认真梳理行政职权,编制了《全省民政系统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实行菜单式管理,同一事项名称、编码、设立依据、事项类型在国家、省、市、县“四级四同”。同时开展“颗粒化”和“四减”工作,减材料、减环节,制作办事指南、编制审批流程图、统一受理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办理流程等信息要素,建立了“最多跑一次清单”,在辽宁省政务服务网上统一向社会公开,使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更加公开透明。依托网上服务平台,全面开展网上办理,社会组织办理登记、年检等业务全部都可以在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上申请,业务办结后如社会组织同意,登记管理机关可以将社会组织法人证书邮寄给社会组织,实现“零上门”审批,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路”。

  2016年国家开始建设社会组织法人库,需要各省提供有关社会组织信息,民政部制定了社会组织登记和年检表单式样,这些信息都需要在社会组织登记、年检、信用管理等业务办理中收集采集。为了简化社会组织材料填报,今年我厅对年检报告书进行了全面修订,逐个字段研究,精简填报内容,并采取信息化手段,尽最大可能从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中调取社会组织有关数据,减少社会组织填写。

  二是关于建立市级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问题。信息化建设是加强政务服务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的重要手段,按照国家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和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要求,我厅依托辽宁政务服务网、省民政厅官网、辽宁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构建了全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网络平台,供全省社会组织和登记管理机关免费使用。社会组织一户登录,可办理成立、变更、注销、慈善组织公开募捐审批、证书更补、年检等所有业务,实现一网通办,审批情况和年检结果同步在省民政厅官网公示。该平台集社会组织登记、年检、证书更补、诚信建设、查询统计、信息共享、会员库等功能为一体,国家、省、市、县(区)四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可实现纵向贯通,同级部门实时数据交换,信息资源共享,搭建了动态管理,精细服务,高效便捷的电子化全省社会组织建设管理网络平台。各市如自建系统,不利于一体化平台建设,不利于国家法人库建设和社会组织数据共享,也给各市、县(区)财政增加负担。

  三是提供事前指导,强化事中服务问题。2016年,各市、县区启动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为了使社会组织熟悉系统操作,我厅委托软件开发公司深入到各市、县(区)对全省社会组织全面开展了系统操作培训,每年也开展社会组织业务培训。同时,软件公司在辽宁派驻了专职驻点运维人员,并配备了专职客服人员在线解答社会组织有关系统操作的问题。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大培训力度,帮助社会组织排除系统操作问题,充分发挥“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优势。 

  四是解放思想,简政放权,优化政务服务营商环境问题。按照省营商局 三级八统一原则和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次数要求,我厅对全省民政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流程再造,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按照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和 “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要求,完成了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与省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任务,实现了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和“最多跑一次”。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能,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因素,2019年度社会团体年检不需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纸质年检材料和财务审计报告,进一步简化流程,减轻社会组织负担。

  非常感谢张春林委员一直以来对民政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今后,我们将持续加强服务能力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社会组织管理水平,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辽宁省民政厅

  20205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