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关于在街道社区设立婚姻家庭协调中心的提案》(第0010号)的答复意见

  •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1日
  • 编辑:辽宁省民政厅管理员
  • 来源:厅办公室

杨澍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街道社区设立婚姻家庭协调中心的提案收悉,为提高和加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专业化水平,有效遏制婚姻家庭纠纷多发态势,省民政厅、省高法、省妇联充分发挥“联”字优势,多措并举,积极助力构建和谐婚姻家庭关系、创建平安家庭。现答复如下:

  一、创新开展婚姻家庭危机干预项目 

  全省共有集中婚姻登记机关113个,全部建有婚姻家庭辅导室。2019年,省民政厅联合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妇联、省司法厅印发《辽宁省婚姻家庭危机干预工作方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在条件成熟的县(市)民政婚姻登记部门、法院家事审判部门引入心理咨询、婚姻家庭指导、人民调解等专业机构,兼以志愿服务为补充,以拟离婚夫妻为主要服务对象,从面对面调解到婚前辅导、从宣传引导到专业化干预,不断拓展服务范围,采取个性服务+普法宣传、线上服务+线下指导多种形式,形成提供咨询服务、开展婚姻家庭教育、进行婚姻家庭调解、建立婚姻家庭档案的工作链条,为婚姻危机家庭“精准把脉”“对症下药”,有效防范化解婚姻家庭矛盾风险隐患。2023年,全省已形成“一市一试点”的全覆盖工作格局,鞍山市、盘锦市在试点项目基础上扩面提效,已实现县(市、区)全覆盖。截至目前,全省累计接待拟离婚夫妻12064对,接受调解8370对,接待调解率达75.23%。 

  二、常态化开展12338热线服务 

  省妇联始终把联系和服务广大妇女作为工作生命线,以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以下简称12338热线)为载体,努力为妇女群众排忧解难,为幸福家庭保驾护航。一是畅通全省12338热线通道,打造婚姻家庭“暖心线”。在全省14个市、100个县(市、区)开通12338热线,让广大妇女群众足不出户,一个电话就能获得法律帮助,调解家庭矛盾纠纷。目前,12338热线已成为妇联组织履行维权基本职能的“前沿阵地”,帮助妇女群众调解婚姻家庭纠纷的“连心桥梁”。二是凝聚专业力量,扩大热线服务范围。自2021年起,省妇联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由注册成立五年以上的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到省妇联信访窗口从事信访接待、接听12338热线、调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等工作,努力满足妇女儿童多元化需求。三是持续督导,热线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为提升热线服务水平,省妇联持续对全省各市、县(市、区)两级妇联12338热线畅通情况及接听质量进行抽查,及时梳理总结两级妇联12338热线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通报抽查情况,指导并跟踪两级妇联做好12338热线抽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三、扎实开展婚姻家庭关系指导调适培训 

  自2019年起,我们采取“示范培训+委托培训+自主培训”的项目化运作方式,组织实施“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教育工程,其中,婚姻家庭关系指导调适专题培训在14个市全面开展,学员化身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员”活跃在基层一线,排查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实现早发现、早干预。一是注重教学相宜,针对性强。培训紧紧围绕全国妇联、司法部联合编发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指南(试行)》等内容,选择长期从事情感疏导、心理咨询、婚姻调解的专家授课,提供专业化培训。二是坚持供需对路,实效性强。组织各级妇联干部、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员、民政婚姻登记员、司法工作人员、社区民警、家事审判员,学习掌握婚调工作范围、工作原则、机构和人员、职责和任务、工作流程、管理与保障、调解基本技能、常用调解技巧、调解文书、法律政策索引等专业知识。三是拓展培训形式,灵活性强。针对培训人数多、覆盖面广的问题,采取“互联网+培训”“多媒体矩阵+宣传”等形式,让来不了想来、学不到想学的婚姻家庭工作者、志愿者参加线上培训,学习专业知识。依托“巾帼秀辽宁”微信平台延伸延长培训通道,提升培训效果,有效扩大辐射面。 

  下一步,省民政厅、省妇联、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在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方面持续下功夫,努力凝聚专业力量、联动各方合力、打造专业队伍,探索建设调解工作室、社区模拟法庭,指导各地选聘法律、婚姻、心理、社工等方面的实务工作者担任人民调解员,对离婚当事人、双方家属进行纠纷调解,联动做实“抓前端、治未病”,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紧盯初始案件质效,实现婚姻家事纠纷在基层实质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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