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关于推进我省社区与居家智慧化养老服务的建议》(第0381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1日
- 编辑:辽宁省民政厅管理员
- 来源:厅办公室
李文涛、崔瑶、韩卫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省社区与居家智慧化养老服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综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截至2023年底,我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230万人,占常住人口29.4%,人口老龄化程度位居全国首位,具有基数大、增速快、失能化、空巢化等特点。积极发展养老服务既是涉及亿万群众福祉的民生事业,也是发展潜力巨大的朝阳产业。随着居民收入增长、消费结构升级和养老观念更新,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空间越来越大。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和养老服务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不断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全省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发展到14021个,其中面积在750平方米以上的487个,城乡社区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和71.5%,总床位达到4.95万张。全省发展有老年助餐机构547个。政府兜底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达到169.15万人次。
一、不断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一)争取国家试点。“十三五”期间,民政部、财政部实施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我们抓住机遇,全省有9个市被确定为国家试点地区,争取国家资金2.7亿元。鞍山市、抚顺市、丹东市、锦州市获评全国改革试点验收“优秀”等次,鞍山、辽阳两市改革经验被民政部在全国推广。以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各地结合实际制定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贴、运营补贴、上门服务等政策。其中,沈阳市出台了《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为全省其他地区进一步建立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政策体系提供了参考借鉴。
(二)争取国家提升行动项目。进入“十四五”时期,民政部、财政部将改革试点升级为提升行动。沈阳市、锦州市、本溪市、丹东市先后被确定为国家提升行动项目地区,分别争取国家资金4315万元、3874万元、1163万元、1714万元。2024年5月,我省成功推荐抚顺市获评国家提升行动项目地区,项目地区将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上门服务方面得到国家专项资金支持。
(三)率先在全国开展县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2020年至2022年,省政府连续3年将建设一定数量的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列入省《政府工作报告》民生实事,连续3年累计投入补助资金1.12亿元,支持各地优先使用政府闲置房产,新建(改扩建)150个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综合体),并无偿或低偿交给社会资本运营,依托中心为老年人开展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等服务,倾力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
(四)创新打造“牡丹赋能”养老服务品牌。抓住习近平总书记来辽考察牡丹社区一周年重要契机,2023年8月,成功举办“‘牡丹赋能’ 创新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主题活动”,全国性社会组织、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及14个省区养老服务协会负责同志等现场参加,50万人线上观看、参与互动,扩大了辽宁养老工作在全国的影响力,提高了社会关注度。
二、积极推动养老服务数字化平台建设
(一)打造多元化数字赋能建设机制。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辽宁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发展规划的通知》要求,省民政厅大力推进老有所得、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游有所乐等公共服务数字化应用,充分发挥大数据优化公共资源配置作用,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智能化、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自2016年民政部、财政部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以来,我省“互联网+养老服务”得到了快速发展。全省现有沈阳(南京颐倍康)、大连(大连公众信息)、鞍山(南京颐倍康)、抚顺(山东青鸟)、本溪(中国电信本溪分公司)、丹东(上海恩谷科技)、锦州(辽宁维森信息科技)、营口(山东青鸟)、盘锦(中国普天)9个市开发运营了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本溪、铁岭市正在开发中。上述地市在“互联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方面做出了积极探索,整合各方资源,建立统一的市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开通民政12349服务热线,紧紧围绕居家老年人“五助”(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日常需求,整合衣、食、住、行、医、学、购、乐等资源,实现线上需求和线下服务精准对接,“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逐渐覆盖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各个方面,强化了养老服务的系统管理能力,提高了为老服务质量和效率。营口市通过养老平台的物联网养老服务系统,与社区应急网络设备进行对接,提供如紧急呼叫、跌倒报警、电子围栏等服务,有效帮助独居老年人应对突发情况。积极推进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示范街道、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我省共有3个产业基地、12个街道、5家企业被评为国家级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单位,初步形成了以沈阳、大连为中心,以医疗健康电子产品制造+系统集成+服务运营等在内的智慧健康养老产业体系,为社区居家养老体系建设提供借鉴。2021年至今,沈阳、锦州、本溪、丹东市在推进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过程中,为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其中按照老年人的需求和实际情况提供了部分智能化设备,主要包括紧急呼叫器、智能腕表、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红外探测器等,并通过信息平台提供相应服务。盘锦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具有老人与服务商对接功能,通过智能手环、烟感报警等智能设备,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防走失定位、居家消防等安全服务。
(二)推进辽宁省养老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2022年省民政厅开始部署“金民工程”辽宁省养老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2023年6月正式投入使用。一是养老业务处室、承建单位深入铁岭、锦州等地调研,通过实地考察,完善金民工程系统架构设计,制定各子系统个性化业务需求。指导承建单位建立项目建设的标准规范体系,包括总体标准、数据类标准、技术类标准等标准规范。二是厅党组班子成员亲自听取系统建设阶段性成果汇报,调度项目进度。厅办公室每周至少召开一次例会,处理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难题,推进项目建设。三是制作系统操作手册、视频,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完成系统使用培训,针对重难点业务,加强培训频次、力度,保证培训质量。通过系统对接的方式纵向贯穿部、省、市、县、乡镇(街道)五级行政架构,横向为省数据中心、省纪检监察大数据监督平台等提供数据支撑,对下实现与各级民政部门数据互联互通。坚持边使用边整改的原则,深入基层调研,建立QQ群、微信群等问题反馈渠道,及时发现、整改问题,不断优化完善系统功能,提升养老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
三、着力构建智慧化养老服务场景
(一)加强政策引导。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等12部门出台《关于加快生活服务数字化赋能的实施意见》《辽宁省促进数字技术适老化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辽宁省优化支付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建立健全推进数字适老化的实施机制,为推进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构建智慧养老产业生态。持续优化城市信息消费发展环境,丰富数字健康、数字养老等数字社会示范应用场景,推进沈阳、大连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沈阳东软熙康医疗系统有限公司、大连慧心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大连市瓦房店市文兰街道、沙河口区李家街道2处街道(乡镇),沈阳市苏家屯区、大连市沙河口区等3个基地通过工信部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复核。
智慧化养老服务是支持居家社区养老、增进老年人福祉的重要抓手,虽然我省已经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仍存在您所反映的“对智慧化养老服务的顶层设计不足、养老服务供给和老年人服务需求存在明显差距”等问题。今后我们将积极采纳吸收您的建议,持续完善“金民工程”辽宁省养老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通过推进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更优质、更贴心、更舒心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不断提升老年人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指导各市利用信息平台联通老年人和各类养老服务加盟商及养老服务设施,推动实现更多智能家居在养老监护生活场景的应用。丰富数字适老化产品供给,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聚焦数字技术适老化产业端,扩大数字化技术的应用范围,使老年人更加充分、便捷地融入数字生活。
感谢您对全省社区与居家智慧化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