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关于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第0117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0日
  • 编辑:辽宁省民政厅管理员
  • 来源:厅办公室

赵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加快发展

  一是承担国家提升行动项目。督导锦州、本溪、丹东市高质量完成2022年度、2023年度国家提升行动项目任务,顺利通过验收,增加全省家庭养老床位0.6万张、居家养老上门服务1.3万人次。申报抚顺市纳入2024年度国家居家提升行动项目地区,争取国家下达资金1275万元,承担1133张家庭养老床位改造和2045人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任务。推荐大连、辽阳承担2025年度提升行动项目二是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在乡镇(街道)层面,将建设具备长托、日托、上门服务的养老服务综合体任务纳入省政府对各市的绩效考核指标,已建成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921个,增强服务转介、技能培训、资源链接等功能,为周边老年人提供一站式优质普惠服务。在村(社区)层面,指导各市依托养老服务设施,大力发展嵌入式养老服务站、日间照料中心、老年食堂等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已建成1.4万个,引导资源向村(社区)延伸、下沉,向老年人身边、床边、周边聚集三是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结合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推动建成14个县域示范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59个服务示范点位,发展老年人身边和家门口的一站式养老服务,为辖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等上门服务。

  二、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加强

  一是加强技能培养培训。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列入全省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指标,2024年,全省各级年度组织培养培训养老服务从业人员4.1万人次省级财政列支慈善助老培训项目资金120万元,统筹使用中央和省级彩票公益,线上线下培训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超过0.7人次,培训储备养老护理职业技能骨干人才80;所属14个市积极筹措资金750.35万元,培训3.4人次加大人才奖补力度。督促各市落实新调整的专业人才入职养老机构补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55名养老专业人才给予补助147万元,吸引更多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稳定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推进加强保障激励。举办全省民政行业(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省赛前三名选手均在全国赛项获奖,1人获评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引导符合条件的国赛获奖选手建立了全省第一家市级养老护理技能大师工作室,传帮带一批养老护理技能人才,发挥养老服务教育教学实践和专业领域研究方面的引领作用。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省人社厅在全省范围内实施辽服到家家政康养照护托育培训行动。面向有意愿从事康养服务的各类人员,大规模、高质量开展就业上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和创业培训。配合养老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养老护理、健康照护、医疗护理等现代服务领域相关职业(工种)和专项职业能力项目特色培训和岗位练兵,全面提升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支持鼓励技工院校开设康养照护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强高层次、综合性专业人才培养,鼓励支持医疗护理、养老照护服务相关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举办高级研修活动或参与公需科目在线学习,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全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精准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切实保障医养结合养老服务行业企业用工,促进包括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在医养服务领域就业创业。积极推进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医疗护理员等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类职业工种的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大力开展医养结合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竞赛,推动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技能水平不断提升。

  三、医养结合服务深入发展

  省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医养结合工作,连续多年将推进医养结合写入省《政府工作报告》,纳入省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会同18个省直部门印发了《辽宁省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20项具体措施,推动全省医养结合工作高质量发展。我省4个区(沈阳市浑南区、大连市甘井子区、辽阳市弓长岭区、盘锦双台子区)、2家机构(大连中山桂林护理院、锦州市养老综合服务中心)被命名为全国首批医养结合示范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书面交流推广我省医养结合工作经验。是深化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为满足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需求,卫生健康委联合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指导双方规范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由医疗卫生机构为签约机构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疾病诊疗、康复护理、中医药服务、安宁疗护服务、急诊急救绿色通道和双向转诊等服务。目前,全省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签约服务达2600余对,已经实现省内养老机构全覆盖。鼓励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派驻等方式,依法依规在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医疗服务站点,全省37家医疗卫生机构为37家养老机构提供嵌入式医疗卫生服务。二是提升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能力。鼓励大型或主要接收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卫生机构,联合省民政厅、省市场局印发《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优化审批登记流程,对养老机构内设的诊所、护理站等,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对举办二级以下医疗机构的实行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目前,全省83家养老机构按需设立医疗机构,同时我委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加强能力建设,提升诊疗服务质量。三是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延伸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支持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转型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省民政厅对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不再实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依法做好登记和备案管理。目前,全省107家医疗卫生机构延伸开展养老服务,增加养老床位1.2万张。指导各地积极申报两重十四五人口老龄化工程中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目前储备中央预算内投资医养结合项目24个。四是发展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卫生健康委与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等部门联合启动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鼓励引导医疗卫生、养老等乡镇社区服务机构,改扩建一批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十四五时期,各地投资3117万元建设8个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老年人纳入家庭医生签约重点服务对象。现有1371个中医馆覆盖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开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等中医药服务。审批互联网医院126家,在线开展呼吸、心血管、内分泌、营养、心理等多病种诊疗服务;247家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2024年累计服务3.97万人次,将医疗机构内护理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居家,惠及更多高龄或失能老人。

  感谢您对全省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