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关于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推动我省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议》(第0435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09日
  • 编辑:辽宁省民政厅管理员
  • 来源:厅办公室

民革省委

  关于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推动我省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4,我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295万人,占常住人口29.4%,人口老龄化程度位居全国首位,具有基数大、增速快、失能化、空巢化等特点。积极发展养老服务业和养老产业既是涉及亿万群众福祉的民生事业,也是发展潜力巨大的朝阳产业。随着居民收入增长、消费结构升级和养老观念更新,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空间越来越大。民革省委提出的关于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推动我省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对我省养老服务改革发展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和养老服务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健全养老服务网络,优化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强化以失能老年人照护为重点的基本养老服务,健全分级分类、普惠可及、覆盖城乡、持续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

  一、养老服务政策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一)推动养老服务地方立法。开展了《辽宁省养老服务条例》立法重点调研,形成了草案建议稿、立法依据及参考资料对照表、说明、立法论证报告,申请省人大、省司法厅列入2025年立法计划预备审议项目。

  (二)完善养老服务政策。印发了《辽宁省经济社会若干领域稳增长惠民生政策举措》《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综合性政策措施文件发布相关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地方性标准6项。省直有关部门出台配套专项政策,形成较为健全的政策体系。

  (三)健全养老服务监管制度。编制印发了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养老服务质量和安全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养老机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工作指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实施指南、养老机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工作指引、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等细化实化养老机构管理措施,维护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稳定。

  二、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加快发展 

  (一)积极争取国家提升行动项目。十四五期间,沈阳、锦州、本溪、丹东、抚顺、大连、辽阳市先后被确定为民政部、财政部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地区,累计争取国家资金1.56亿元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居家上门服务、智慧养老务等方面进行探索发展为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成家庭养老床位超过1.5万张,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超过3万人次。

  (二)率先在全国开展县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2020年至2022年,省政府连续3年将建设一定数量的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列入省《政府工作报告》民生实事,累计投入补助资金1.12亿元,支持各地新建(改扩建)150个街道层面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综合体),并无偿或低偿交给社会资本运营。各级各类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物业、家政、餐饮、爱心公益组织等为老年人开展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定制服务,鼓励养老机构打开围墙延伸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推选“15分钟养老服务圈示范点位50个,带动引领提升全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总体水平。

  (三)优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科学规划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民政部门纳入同级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城市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按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通过城市更新工程、完整社区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存量资源转化等多渠道,不断补齐老旧城区、已建成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推动日间照料室、老年活动室等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因地制宜就近建设、提质增效,按需提供长托、日托、六助、康复理疗、心理慰藉等服务。

  (四)积极稳妥推进老年助餐服务。20243月,经省领导两次审定,省民政厅会同13部门印发《辽宁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各市结合实际细化政策措施,通过实施分类补助,因地制宜地规划布局老年助餐服务设施,探索各具特色、灵活多样的老年助餐服务,稳步提升老年助餐服务覆盖面和质量,破解居家老人做饭难、吃饭难问题省级下拨老年助餐服务补助资金,支持各地开展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助餐服务。组织实施2024年社区长者舌尖幸福慈善项目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老年助餐服务政策,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惠民利企举措,提高群众特别是特殊困难老年人对助餐服务点位和政策的知晓率,使老年人就近就便选择就餐方式。全省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发展到776家,日均服务老年人1.5万人次,总结梳理7“X+助餐模式,陆续向民政部推送了8个典型案例。依托全省困难群众提质增效专项行动,积极总结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经验模式

  五)将居家适老化改造继续纳入家装厨卫“焕新”范围。20253月,配合省商务厅印发《辽宁省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工作实施细则》,下发了《关于做好2025年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补贴工作的通知》,支持引导老年人家庭按需实施适老化改造。积极动员适老化改造产品厂商及企业参加“首届东北亚国际银发经济博览会”。

三、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持续升级

  (一)开展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探索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创新模式,优化县区养老服务资源配置,改革养老机构管理体制,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一是国家试点方面,争取大连市金州区、义县为全国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建立督帮一体工作机制。大连市金普新区委托国企运营全域养老机构,打造政企协作共建国营的公建民营创新合作模式。锦州义县整合乡镇级养老机构,推进乡院县管。二是省试点方面,会同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实施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项目的通知》,组织各市申报省级试点项目,按程序遴选试点地区

  (二)实施全省特困供养机构改造提升项目。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出台了《关于全省实施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改造提升项目建设(2025-2027年)的通知》,通过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连续3年支持全省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改造提升项目建设。2025年项目已经完成项目评审,确定改造项目24个,预计需省补资金5200万元,已经在厅网站公示。

  (三)完善经济困难家庭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20252月,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市开展线上培训,省内多家主流媒体刊登了我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做法。截至目前,全省共770名经济困难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接受照护服务,累计发放补助资金287.22万元。

  (四)强化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在省养老服务信息系统中全新开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模块,将特殊困难老年人信息纳入全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数据库,选取盘锦市试点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信息平台管理动态监测预警工作。下拨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各地开展探访关爱工作。印发《关于全省推广应用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系统的通知》,面向全省推广应用,建立省级特殊困难老年人数据库。

  四、支持养老机构多业态发展

  (一)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十四五以来,省以上财政每年安排养老服务资金不低于4.5亿元,各级福彩公益金55%以上用于发展养老服务。国家和省彩票公益金投资1.9亿元支持274个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改造提升。

  (二)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落实落细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的用水电热气、补贴补助、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在新建城区和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补齐养老服务设施工作中,支持养老机构和老年助餐服务设施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生活性服务业资源统筹利用、共建共享。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养老服务和老年助餐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规定免征不动产登记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费用。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和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

  (三)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积极发展医养结合型、护理型、嵌入式、旅居式等多业态服务。中国康养集团、国药集团、华润集团、泰康人寿等国内知名企业进驻辽宁养老板块,涌现出沈阳养老产业集团、大连康养产业集团、万佳宜康、幸福爸妈、辽河康养等本土养老服务品牌,品牌化、连锁化、专业化进一步发展,持续培育“辽宁优品”品牌。全省各类养老机构发展到2414家,床位21.12万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1.72万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5%

  (四)全面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全省已开展等级评定的养老机构1318家,评定为一级377家,二级494家,三级326家,四级107家,五级14家,获评星级的养老机构占比已达55%

  、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一)加强顶层设计,强化制度保障。省民政厅、省委宣传部等14个部门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辽民发〔202451号)文件,首次搭起全省养老服务人才支柱性政策框架,形成了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全方位制度设计。省卫健委会同18个省直部门印发《辽宁省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将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分别纳入卫生健康和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紧缺人才培养。省民政厅等4部门印发《省民政厅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完善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政策的通知》(辽民发〔202335号),对原有政策进行优化调整,放宽发放条件,畅通养老护理员职业晋升通道。这些文件对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培养、使用、激励等作出系列规定,形成了养老护理服务人才规划、培训、奖励等多方面的政策支持体系。

  )加强人才培养,提升服务质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经济社会若干领域稳增长惠民生政策举措》(辽政发〔20251号)明确提出,对养老、家政、康养、照护领域急需紧缺的职业(工种),培训补贴上浮10%。省人社厅指导各市按规定将相关职业(工种)纳入培训补贴目录,并会同省财政厅将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等纳入全省第一季度急需紧缺技能类职业(工种)目录,引导全省优质培训资源、培训对象集聚。省教育厅加强医养照护与管理专业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支持职业学校教师到相关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实践锻炼,增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强化技能培训,提高专业水平。结合当前养老服务需求,整合有关省直部门资源,省民政厅推动建立养老服务人才分级培训制度,省级关注培训养老服务技能骨干人才,各市、县级制定本地区养老服务人才培训计划,依照职业技能和岗位实际需要,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十四五以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培训养老护理员14万余人次,2024年,各级组织培养培训养老服务从业人员4.1万人次。20253月,省民政厅在营口市举办2025年全省第一期养老机构管理服务人员培训班,全省150名优秀机构负责人代表全程现场培训,各地养老机构管理服务人员线上同步参训达3600余人,实现了全省各级养老机构管理服务人员的全覆盖,提高了全省养老服务水平。

、促进银发经济扩容提质

  (一)叫响“牡丹赋能”养老主题活动品牌。连续两年举办牡丹赋能主题活动,2024年发布了“养老人”之歌、辽宁养老优品库,展示了数字化养老服务平台项目,促成签署多个养老领域合作项目协议,达成“黑土优品”采购金额5200万元,开展了五大主题交流研讨,以实际行动落实“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改革举措,在全国搭建起养老服务领域展示宣传、研讨交流、资源对接的平台,扩大了辽宁养老工作在全国的影响力,提高了社会关注度。沈阳市、大连市分别举办了十一届和十九届国际老龄产业博览会

  (二)深化行业+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物业、家政、餐饮、医疗、文化旅游、教育等领域经营主体参与发展养老服务。中国康养集团、国药集团、华润集团、泰康人寿等知名企业进驻养老板块。沈阳、大连、盘锦市成立养老或康养产业集团。省民政厅与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为养老服务机构和老年群体量身定制信贷与融资支持政策清单养老金融助力养老产业发展。

  (三)培育产业园区及老年用品生产企业。推动大连、本溪市探索布局银发经济产业园区,培育和招引相关产品和服务企业。全省生产型老年产品企业达100余家。沈阳新松机器人、船舟纸制(纸尿裤)、大连雨生(适老化)家具、营口春港康复辅助器具等产品企业已初具规模。2024年,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雨生家具有限公司等7户企业入选工信部2024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全省累计32种产品和服务纳入国家老年用品产品及智慧康养产品和服务推广目录。

  感谢全省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