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推动打造嵌入式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第0173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2日
  • 编辑:辽宁省民政厅管理员
  • 来源:厅办公室

张朋朋委员:

  提出的关于推动打造嵌入式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提案收悉,综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税务局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2024,我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295万人,占常住人口29.4%,人口老龄化程度位居全国首位,具有基数大、增速快、失能化、空巢化等特点。积极发展养老服务业既是涉及亿万群众福祉的民生事业,也是发展潜力巨大的朝阳产业。随着居民收入增长、消费结构升级和养老观念更新,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空间越来越大。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和养老服务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健全养老服务网络,优化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强化以失能老年人照护为重点的基本养老服务,健全分级分类、普惠可及、覆盖城乡、持续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取得一定成效。

基础设施全面升级,养老服务网络全域覆盖

  (一)机构养老提质扩容。截至2024年底,全省各类养老机构达到2414家,床位21.12万张,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提前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指导各地民办养老机构增配护理型床位,不断提高失能照护能力水平。63家公办养老机构实施了以公建民营为重点的运营机制改革。398家养老机构开展了延伸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二)居家社区服务便捷可及。实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建成县域示范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14个,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579个、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342、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站点)1.4万个,各类施连点成线、聚线成网、可感可及,初步形成15分钟养老服务圈。培育了万佳宜康、仁爱畅晚、德澜医养、幸福爸妈、老爸老妈等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三)稳妥推进老年助餐服务。20243月,经省领导两次审定,省民政厅会同13部门印发《辽宁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各市结合实际细化政策措施,通过实施分类补助,因地制宜地规划布局老年助餐服务设施,探索各具特色、灵活多样的老年助餐服务,稳步提升老年助餐服务覆盖面和质量,破解居家老人做饭难、吃饭难问题。省级下拨老年助餐服务补助资金,支持各地开展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助餐服务。组织实施2024年社区长者舌尖幸福慈善项目。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老年助餐服务政策,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惠民利企举措,提高群众特别是特殊困难老年人对助餐服务点位和政策的知晓率,使老年人就近就便选择就餐方式。全省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发展到776家,日均服务老年人1.5万人次,总结梳理7“X+助餐模式,陆续向民政部推送了8个典型案例。依托全省困难群众提质增效专项行动,积极总结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经验模式。

  (四)医养结合深度融合。十四五时期,各地投资3117万元建设8个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老年人纳入家庭医生签约重点服务对象。现有1371个中医馆覆盖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开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等中医药服务。审批互联网医院126家,在线开展呼吸、心血管、内分泌、营养、心理等多病种诊疗服务;247家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2024年累计服务3.97万人次,将医疗机构内护理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居家,惠及更多高龄或失能老人。

  、落实优惠扶持政策,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多业态发展

  (一)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2024年,省财政积极筹措资金193.1亿元,增加基本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一是持续提高养老金标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34元提高至154元,省财政拨付省以上财政补助资金59.9亿元,为支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标和确保城乡居民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提供了有力资金保障。二是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省财政筹集安排资金33.7亿元,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支持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为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提供财政保障。三是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筹集拨付资金97.1亿元,支持医疗保障制度各项改革有序推进,将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640元提高到670元,进一步提升全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能力和水平。四是认真落实养老机构补贴政策。筹集拨付资金1.8亿元,支持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运营补贴,以及公办和民办养老机构投保综合责任险补助、农村养老院维修改造、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养老服务专业毕业生一次性入职奖励补贴等各项补贴,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发展环境。五是支持落实老年人福利政策,减轻养老保障负担。筹集拨付资金0.3亿元,用于落实包括农村在内的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农村困难家庭常年病人托管等政策。六是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发展。筹集拨付资金0.3亿元,支持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等项目,为经济困难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床位,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二)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指导各地民政部门协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落细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的用水电热气、补贴补助、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在新建城区和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补齐养老服务设施工作中,支持养老机构和老年助餐服务设施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生活性服务业资源统筹利用、共建共享。对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养老服务机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以及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按规定免征不动产登记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费用。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和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

  (三)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积极发展医养结合型、护理型、嵌入式、旅居式等多业态服务。在各项政策的拉动下,中国康养集团、国药集团、华润集团、泰康人寿等国内知名企业进驻辽宁养老板块,涌现出沈阳养老产业集团、大连康养产业集团、万佳宜康、幸福爸妈、辽河康养等本土养老服务品牌,品牌化、连锁化、专业化进一步发展,持续培育“辽宁优品”品牌。

三、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服务质量显著提升

  (一)职业培训体系完善。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十四五期间全省累计培训养老服务从业人员13万人次。在全国率先建立3个省级老年人能力评估示范培训基地,培训老年人能力评估师337人,全部通过国家标准考试,通过率达到100%。建设市级养老护理职业培训基地12家。鼓励相关企业、机构开展养老护理等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及评价,培训补贴标准上浮10%

  (二)职业发展渠道畅通。鼓励养老护理员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持证上岗率达到50%。优化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政策,放宽入职年限和岗位要求,优化补贴发放方式,累计为79名养老专业人才奖补264万元。建立全省首个市级养老护理技能大师工作室,以老带新、以弱带强,探索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沈阳、鞍山、抚顺等7市签署养老服务一体化协议,实现服务标准互通、人才流动互认、资源共享互补。

  (三)职业能力梯队发展。通过国家和省级媒体宣传养老护理员工作,中央电视台中央一套《青春匠心》节目专题报道我省90后护理员全国技术能手事迹。举办四届省级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选拔出的优秀人才获评全国技术能手”1人,全国比赛三等奖以上3人,获评辽宁技术能手”“辽宁五一劳动奖章”1人,掀起比学赶超、拼技能、争一流的热潮。

  丰富产品供给,打造智慧化养老服务场景

  (一)积极推进智慧养老服务。争取沈阳、丹东市为国家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建设试点积极开展互联网+养老服务平台建设,搭建全省统一的养老服务管理信息系统,9地市已开发运营市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省内12户企业、17款产品纳入国家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沈阳东软熙康医疗系统有限公司、沈阳市华研电子有限公司等9家养老服务企业获评国家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单位,持续发挥引领作用。

  (二)打造智慧健康养老新业态。组织相关单位申报国家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推广目录。联合省民政、卫健部门,组织省内示范单位和有需求的街道、社区、医疗机构对接,推进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应用,培育打造新的养老业态。

  (三)强化老年人产品的供给能力。鼓励企业扩大针对老年人的特殊营养强化产品、健康产品、功能性保健内衣、柞蚕丝抗菌抑菌内衣、防走失冲锋衣等产品的生产规模,研发可实现远程控制和安全监控的智能家具家电设备。征集老年用品及生产企业,并推荐列入工信部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

  (四)拓展物业服务范围。省住建厅与省委组织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与城市社区治理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在做好基础物业服务的基础上,探索“智慧物业+生活服务”模式,为家政服务、居家养老等生活服务提供便利,着力构建线上线下生活服务圈,连接居住社区周边餐饮、购物等商业网点,为居民提供社区养老、老年助餐等个性化服务,满足居民多样化生活服务需求。

  四、加力扩围实施适老化改造,促其精准化标准化

  (一)提升无障碍设施设计水平。鼓励开展无障碍专项设计,明确无障碍流线及设施配置要求,设计满足老年人需求的物理环境;鼓励设计单位采用先进的理念和技术,选用安全耐久、功能适配、性能优良的产品和材料,建设适老化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无障碍设施。

  (二)完整社区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全力打造养老社区样板印发《辽宁省完整社区建设案例集(第一批)》,聚焦一老一幼设施,完善老年设施建设,打造老年宜居生活环境;加大宣传力度,推进社区适老化、适儿化改造,更好关心呵护一老一小

  三)将居家适老化改造继续纳入家装厨卫“焕新”范围。20253月,配合省商务厅印发《辽宁省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工作实施细则》,将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纳入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范围,各地可根据当地老年群体实际需求,因地制宜丰富本地区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产品清单。20254月,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25年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补贴工作的通知》,支持引导老年人家庭按需实施适老化改造。对购买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及开展适老化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的,按照材料费、物品购置费最终销售价格给予一定比例补贴。

  虽然我省在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面不够广缺少可复制性的盈利模式不足今后,我们将进一步采纳您的建议,提出落实措施如下:

  (一)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力推进养老服务立法工作。充分发挥省老龄办统筹协调作用,在人才队伍建设、老年人能力评估等方面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和政策衔接,不断提升失能老年人照护工作合力。不断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为失能老年人获得照护提供制度保障,推进以满足失能老年人需求为重点的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障机制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二)加快健全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制定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编制指引,科学制定具体实施规划。通过收购存量商品房,盘活利用国有闲置资产,或依托现有养老机构赋能等方式,补齐养老服务设施空白点通过公建民营、委托运营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养老服务,推动县域内养老服务设施与资源连点成线,建设以县级平台为龙头,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为枢纽,村(社区)服务设施站点为节点的上下贯通、有效衔接、合理分工的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

  (三)贯通协调居家社区机构三类养老服务形态。培育和发展专业化上门服务机构,发展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为老年人就近就便提供助餐、助医、助浴等六助服务。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发展兜底保障型、普惠支持型、完全市场型三类养老机构。深化公办养老机构委托运营、转为国企等体制机制改革,在做好兜底保障基础上,空余床位向社会开放,扩大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

  积极推进适老化改造。发挥省老龄办协调推动作用,协同发改、工信、商务、卫健等部门完善政策与举措,鼓励市场主体生产适老化产品、提供适老化服务。支持引导老年人家庭按需实施适老化改造。配合省商务厅举办全国家居焕新季启动活动暨辽宁以旧换新发布活动,遴选优质企业现场分享经验并征集居家适老化改造企业采取消费场景沉浸式打造移动快闪形式展现辽宁家居焕新新场景,营造家居焕新良好氛围。

  (五)大力发展银发经济。进一步挖掘消费潜力、激发市场活力,培育壮大消费新增长点,贯彻落实国家及我省关于促进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省民政厅研究起草《辽宁省深化养老服务改革促进银发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辽宁省促进银发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将于6月印发。鼓励企业开发强化老年人养老监护类产品、中医数字化智能产品、健康管理类和辅助器具类智能产品供给能力。组织老年用品生产企业申报工信部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推广目录。指导大连、本溪等市探索布局高水平银发经济产业园区,做大规模、做出品牌。发挥会展经济引流带动作用,鼓励举办银发经济博览会,激发内需潜力,促进消费扩容。依托山海有情、天辽地宁文旅资源,制定出台若干措施,推进旅居养老产业发展。支持相关市场主体按市场化原则开发养老社区。

  感谢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