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关于创新社区治理健全社区为老服务体系的建议》(第0190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09日
  • 编辑:辽宁省民政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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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振平委员:

  提出的关于创新社区治理健全社区为老服务体系的建议提案收悉,综合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委社会工作部意见,现答复如下:

  2024,我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295万人,占常住人口29.4%,人口老龄化程度位居全国首位,具有基数大、增速快、失能化、空巢化等特点。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和养老服务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健全养老服务网络,优化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强化以失能老年人照护为重点的基本养老服务,健全分级分类、普惠可及、覆盖城乡、持续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取得一定成效。

  一、养老服务政策制度不断完善

  (一)推动养老服务地方立法。开展了《辽宁省养老服务条例》立法重点调研,形成了草案建议稿、立法依据及参考资料对照表、说明、立法论证报告,申请省人大、省司法厅列入2025年立法计划预备审议项目。

  (二)完善养老服务政策。制发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5)、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意见居家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老年助餐、适老化改造推进老龄事业发展、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综合性政策措施文件发布相关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地方性标准6项。省直有关部门出台配套专项政策,形成较为健全的政策体系。

养老服务网络实现全域覆盖

  (一)机构养老提质扩容。截至2024年底,全省各类养老机构达到2414家,床位21.12万张,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提前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指导各地民办养老机构增配护理型床位,不断提高失能照护能力水平。63家公办养老机构实施了以公建民营为重点的运营机制改革。398家养老机构开展了延伸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二)居家社区服务便捷可及。实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建成县域示范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14个,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579个、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342个、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站点)1.4万个,各类施连点成线、聚线成网、可感可及初步形成15分钟养老服务圈。培育了万佳宜康、仁爱畅晚、德澜医养、幸福爸妈、老爸老妈等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三)老年助餐服务稳妥推进20243月,经省领导两次审定,省民政厅会同13部门印发《辽宁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各市结合实际细化政策措施,通过实施分类补助,因地制宜地规划布局老年助餐服务设施,探索各具特色、灵活多样的老年助餐服务,稳步提升老年助餐服务覆盖面和质量,破解居家老人做饭难、吃饭难问题。省级下拨老年助餐服务补助资金,支持各地开展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助餐服务。组织实施2024年社区长者舌尖幸福慈善项目。全省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发展到776家,日均服务老年人1.5万人次,依托全省困难群众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总结梳理7“X+助餐模式。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实施省卫健委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以65岁及以上老年人等人群为工作重点,积极提供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作为拓展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的有力抓手,强化服务内涵,构建分级诊疗格局,推进家庭医生签约信息化应用,推进家医签约信息化应用,提升签约服务质量。

  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统筹推进省委社会工作部持续推进以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点等为基本阵地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协调指导村(社区)优化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不断提升养老服务功能。协同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在全省推进“幸福新社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组织推进“幸福新社区”建设的工作方案》,不断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技能培训。指导村(社区)将敬老爱老助老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规范引导和道德约束作用,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

  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得到保障省自然资源厅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兴办养老机构。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可以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用地,按照国家对经营性用地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的规定,优先保障供应,并制定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土地政策。强化养老设施用地监管,严格限制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改变用途。严禁养老设施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搞房地产开发。

三、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加强

  (一)政策制度不断优化省民政厅、省委宣传部等14个部门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辽民发〔202451号)文件,首次搭起全省养老服务人才支柱性政策框架,形成了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全方位制度设计。省民政厅等4部门印发《关于调整完善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政策的通知》(辽民发〔202335号),对原有政策进行优化调整,放宽发放条件,放宽入职年限和岗位要求,优化补贴发放方式,畅通养老护理员职业晋升通道,累计为79名养老专业人才奖补264万元。

  (二)职业培训体系完善。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十四五期间全省累计培训养老服务从业人员13万人次。在全国率先建立3个省级老年人能力评估示范培训基地,培训老年人能力评估师337人,全部通过国家标准考试,通过率达到100%。建设市级养老护理职业培训基地12家。鼓励相关企业、机构开展养老护理等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及评价,培训补贴标准上浮10%

  (三)职业发展渠道畅通。鼓励养老护理员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持证上岗率达到50%。建立全省首个市级养老护理技能大师工作室,以老带新、以弱带强,探索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沈阳、鞍山、抚顺等7市签署养老服务一体化协议,实现服务标准互通、人才流动互认、资源共享互补。

  (四)职业能力梯队发展。通过国家和省级媒体宣传养老护理员工作,中央电视台中央一套《青春匠心》节目专题报道我省90后护理员全国技术能手事迹。举办四届省级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选拔出的优秀人才获评全国技术能手”1人,全国比赛三等奖以上3人,获评辽宁技术能手”“辽宁五一劳动奖章”1人,掀起比学赶超、拼技能、争一流的热潮。

  (五)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省委社会工作部充分发挥志愿者、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会慈善资源的作用,建立完善招募老年志愿者工作机制,促进老年志愿者队伍发展壮大,使之成为社区养老服务的一线管理者和直接受益者,成为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要力量,不断提升社区养老服务水平。

  四、养老服务质效不断提升

  )实施全省特困供养机构改造提升项目。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出台了《关于全省实施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改造提升项目建设(2025-2027年)的通知》,通过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连续3年支持全省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改造提升项目建设。2025年项目已经完成项目评审,确定改造项目24个,预计需省补资金5200万元,已经在厅网站公示。

  (二)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会同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市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受理改造申请,确定改造对象名单,明确服务需求,“一户一策”实施改造。2024年,筹措省级福彩公益金3000万元,按照每户2000元标准补助各市,持续提升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建立月调度制度,组织召开业务培训班解读政策,召开视频会议调度各市进展情况,实地检查督导,健全工作档案,推动适老化改造任务落实落地。20241.5万户改造任务已经全部完成,“十四五”以来,累计完成适老化改造4.2万户。

  (三)将居家适老化改造继续纳入家装厨卫“焕新”范围。20253月,配合省商务厅印发《辽宁省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工作实施细则》,将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纳入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范围,各地可根据当地老年群体实际需求,因地制宜丰富本地区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产品清单。20254月,省民政厅下发《关于做好2025年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补贴工作的通知》,支持引导老年人家庭按需实施适老化改造。对购买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及开展适老化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的,按照材料费、物品购置费最终销售价格给予一定比例补贴。

  (四)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省住建厅提升无障碍设施设计水平,鼓励开展无障碍专项设计,明确无障碍流线及设施配置要求,设计满足老年人需求的物理环境;鼓励设计单位采用先进的理念和技术,选用安全耐久、功能适配、性能优良的产品和材料,建设适老化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无障碍设施。全力打造养老社区样板。印发《辽宁省完整社区建设案例集(第一批)》,聚焦“一老一幼”设施,完善老年设施建设,打造老年宜居生活环境。三是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扎实开展。鼓励老年居民积极参与加装电梯和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切实解决老旧小区老年居民“上下楼难”问题,支持社会投资参与加装电梯和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不断探索“政府补贴+居民自筹+社会投资”的资金筹措模式。

  (五)推进家政服务与社区为老服务协同发展。省商务厅加强家政信用体系建设,助力健全社区为老服务体系。深入开展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家政从业企业和个人基本信息,拓宽信用信息查询使用范畴,鼓励用户购买信用诚信良好的品牌家政服务。加大家政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推广力度,营造诚实守信的发展环境,引导更多家政服务企业和家政从业人员通过家政信用平台填报企业和个人信息,为社区为老服务体系营造安全放心的家政服务消费环境。大力发展员工制企业,打造优质服务品牌。支持家政服务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和服务产品的塑造,鼓励家政服务业企业引进知名品牌产品和服务提升自身品牌价值。鼓励中介制家政服务企业逐步向员工制方向发展,培育具有引领和示范效应的龙头企业,成为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和吸引就业的“带动者”。为社区为老服务提供可靠的家政服务品牌。

智慧化养老服务场景拓展升级

  (一)积极推进智慧养老服务。民政厅争取沈阳、丹东市为国家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建设试点积极开展互联网+养老服务平台建设,搭建全省统一的养老服务管理信息系统,9地市已开发运营市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

  )打造智慧健康养老新业态。沈阳东软熙康医疗系统有限公司、沈阳市华研电子有限公司等9家养老服务企业获评国家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单位省工信厅积极组织申报,持续发挥引领作用。联合省民政、卫健部门,组织省内示范单位和有需求的街道、社区、医疗机构对接,推进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应用,培育打造新的养老业态。

  (三)强化老年人产品供给能力。鼓励企业扩大针对老年人的特殊营养强化产品、健康产品、功能性保健内衣、柞蚕丝抗菌抑菌内衣、防走失冲锋衣等产品的生产规模,研发可实现远程控制和安全监控的智能家具家电设备。征集老年用品及生产企业,省内12户企业、17款产品纳入工信部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

  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卫生健康部门审批互联网医院126家,在线开展呼吸、心血管、内分泌、营养、心理等多病种诊疗服务;247家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2024年累计服务3.97万人次,将医疗机构内护理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居家,惠及更多高龄或失能老人。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签约服务、巡诊等方式积极提供老年护理服务,切实增加社区和居家老年护理服务供给。

六、部门联动维护老年人权益

  (一)建立协同打击机制。省公安厅刑侦局、网安总队、经侦总队等警种部门密切协作,广泛搜集线上、线下保制售有毒有害及假劣保健品犯罪线索,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非法添加保健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坚决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守护人民幸福和安宁的神圣职责。加强市场监管部门、网信部门、互联网企业的协同合作,做好行刑衔接工作,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平台治理的长效机制,形成打击合力,提高对保健品制假售假、虚假宣传的打击效率。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针对群众开展保健品知识普及活动,通过社区宣传、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正确的保健观念和识别假劣保健品、虚假宣传的方法,提高群众的辨识能力。

  (二)优化老年法律服务渠道省司法厅不断完善服务渠道,利用“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合的网络、热线、实体三大平合实现涉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案件法律服务咨询全覆盖,开通法律授助网上申请功能,实现法律援助申请、审查网络化,使特殊群体可以足不出户办理法律援助。在充分发挥省市县法律援助机构和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四级法律援助网络作用的同时,与职能部门衔接,在老龄委等单位建立法律授助工作站,着力打造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方便困难群众得到优质法律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持续组织开展“法援惠民生”法律援助专项行动,不断深化服务措施,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开设法律投助服务绿色通道,推行“即时申请,即时受理”,对老年人请求给付赠养费的免予经济困难条件审查。公证机构进社区、养老院等场所为有需要的老年人办理公证业务。不断提高知晓率。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手机App、微信、辽宁法网等平合,以喜闻乐见、易于理解的方式开展释法宣传,不新提升法律极助知晓率。指导各地在重阳节等时间节点,通过开展专项活动走进社区养老院等,积极组织工作人开展活动进行法律援助宣传,解答老年人的法律问题。目前我省各级法律授助机构依托各级老龄委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51个,年均受理涉老年人咨询约1万余人次,年均办理涉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千余件。各公证机构为老年人办理减免收费公证560余件。

  七、金融支持推动银发经济发展

  (一)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政策引导。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引导各类金融机构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国办发〔20241号)文件精神,增强发展银发经济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自觉性,利用多种金融工具和金融产品,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满足养老服务业的资金需求。20245月,会同人民银行、金融监管等部门联合印发《辽宁省做好养老金融大文章 支持银发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24年奋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促进辽宁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督促、指导金融机构持续提升养老金融服务质效,提升养老金融专业服务能力,丰富养老金融产品和工具。

  (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银发经济领域金融支持。定期调度包括养老产业在内的各类融资需求项目,通过召开会议等方式积极向金融机构推介。组织召开各种类型的银企对接活动,打造更加丰富的“金融+”应用场景,帮助养老产业与金融机构对接,发布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养老机构项目贷”等养老金融产品,推进养老机构项目贷款发放,支持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截至2024年末,全省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贷款余额达106亿元。

  (三)优化改善对银发经济重点领域的金融服务。深化与大型保险集团合作。加强与太平洋财险辽宁公司的沟通协商,深入探讨双方未来合作的重点领域和项目,推动省政府与太平洋保险集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未来5年,辽宁省将与太平洋保险集团在养老保险产品及养老服务创新等领域全面加强合作。

  虽然我省在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为老服务产品不够丰富、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缺失、社区在为老服务中的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今后,我们将进一步采纳您的建议,提出落实措施如下:

  (一)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养老服务立法工作。充分发挥老龄办统筹协调作用,在人才队伍建设、老年人能力评估等方面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和政策衔接,不断提升失能老年人照护工作合力。不断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为失能老年人获得照护提供制度保障,推进以满足失能老年人需求为重点的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障机制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二)健全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制定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编制指引,科学制定具体实施规划。通过收购存量商品房,盘活利用国有闲置资产,或依托现有养老机构赋能等方式,补齐养老服务设施空白点通过公建民营、委托运营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养老服务,推动县域内养老服务设施与资源连点成线,建设以县级平台为龙头,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为枢纽,村(社区)服务设施站点为节点的上下贯通、有效衔接、合理分工的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

  )贯通三类养老服务形态。满足大多数老年人居家养老需求,支持引导老年人家庭按需实施适老化改造。配合省商务厅举办全国家居焕新季启动活动暨辽宁以旧换新发布活动,遴选优质企业现场分享经验并征集居家适老化改造企业采取消费场景沉浸式打造移动快闪形式展现辽宁家居焕新新场景,营造全国家居焕新良好氛围。培育和发展专业化上门服务机构,发展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为老年人就近就便提供助餐、助医、助浴等六助服务。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发展兜底保障型、普惠支持型、完全市场型三类养老机构。深化公办养老机构委托运营、转为国企等体制机制改革,在做好兜底保障基础上,空余床位向社会开放,扩大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

  积极推进适老化改造。发挥省老龄办协调推动作用,协同发改、工信、商务、卫健等部门完善政策与举措,鼓励市场主体生产适老化产品、提供适老化服务。支持引导老年人家庭按需实施适老化改造。将配合省商务厅举办全国家居焕新季启动活动暨辽宁以旧换新发布活动,遴选优质企业现场分享经验并征集居家适老化改造企业采取消费场景沉浸式打造移动快闪形式展现辽宁家居焕新新场景,营造全国家居焕新良好氛围。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落实我省2024年出台的《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聚焦人才引、育、评、用、留关键环节,推动养老服务人才进得来留得住用得好。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省、市、县分级培训从业人员。以深化产教融合为手段,推行现代学徒人才培养及育人体系。引导具备条件中高职及大中专院校筹备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推动学校与优秀养老机构建立合作,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落实人才奖补、褒扬激励等政策,吸引专业人才到养老服务领域就业创业。执行国家即将出台的养老服务师职业资格制度,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转换通道。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纪律作风与职业道德教育,依法落实从业禁止。加大对养老机构服务价格、服务质量、服务项目等宣传和对养老服务人才先进事迹和奉献精神的报道,引导全社会尊重养老护理员的劳动创造和社会价值,切实提高社会对养老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可度,有效提升养老人才的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认同感。

  )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发挥省老龄办协调推动作用,协同发改、工信、商务、卫健等部门完善政策与举措,鼓励市场主体生产适老化产品、提供适老化服务。鼓励企业开发强化老年人养老监护类产品、中医数字化智能产品、健康管理类和辅助器具类智能产品供给能力。组织老年用品生产企业申报工信部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推广目录。指导大连、本溪等市探索布局高水平银发经济产业园区,做大规模、做出品牌。发挥会展经济引流带动作用,鼓励举办银发经济博览会,激发内需潜力,促进消费扩容。依托山海有情、天辽地宁文旅资源,制定出台若干措施,推进旅居养老产业发展。支持相关市场主体按市场化原则开发养老社区。

  感谢全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