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关于推进我省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生态体系建设的建议》(第0600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09日
  • 编辑:辽宁省民政厅管理员
  • 来源:厅办公室

冯洁委员

  提出的关于推进我省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生态体系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社会保障法规规章

  独生子女护理假。《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1126日)第十九条规定:获得《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夫妻年满六十周岁后住院治疗的,其子女所在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照料陪护,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十五日的照料假。照料假期间,可以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

  独生子女退休补助费。《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1126日)第二十一条规定:获得《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城镇居民职工退休后,由其所在单位每月发给十元或者一次性发给二千元补助费;无工作单位人员男满六十周岁、女满五十五周岁后,按照有单位人员标准发给补助费,由当地财政支付。《关于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口发〔201058号)细化了独生子女退休补助费发放程序,解决了相关问题。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1126日)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对上述人群的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鼓励各类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开展对独生子女死亡或者伤残的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关怀活动。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和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纳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先后五次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去年,伤残家庭执行标准为640//死亡家庭执行标准为810//月,均高于国家标准,计划生育并发症人员执行国家标准,一级520//月、二级390//月、三级260//月。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护理保险制度。我省于2017年在全国率先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护理保险制度,由政府为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统一购买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保险。不断调整、完善护理保险制度,印发了《关于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护理保险的通知》(辽卫发〔201722号)、《关于调整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保险制度的通知》(辽卫发〔201915号)、《关于调整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辽卫发〔202255号),减轻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负担,在解决计划生育失独家庭住院无子女护理等问题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给予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家庭适当奖扶扶助。目前扶助标准为80//月。

  二、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

  进一步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切实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工作,改善特殊困难老年人的生存发展状况,20239月,省民政厅、省委政法委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方案》,主要目标是2023年底,基本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机制,各市民政部门结合实际出台实施方案;到2024年底,探访关爱服务普遍有效开展;到2025年底,确保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探访关爱服务对象主要包括:因赡养人不在身边且居家生活困难需要关爱的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主要内容包括:1健康状况通过观察和询问,了解老年人表达能力、行动能力、反应能力、疾病情况、精神状况等基本生活能力状况。2.生活保障了解老年人是否存在衣食住行医等方面的困难,是否纳入相应救助保障政策,相关政策是否落实到位等。3.居住环境了解老年人居住环境是否睦邻,家庭水电暖气设施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有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需求等。4.消防安全了解老年人家庭用电设施或煤气灶具是否存在线路老化、煤气泄漏安全隐患协助排查火灾隐患并帮助解决。5.养老需求了解老年人是否有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需求等。6.亲情关怀了解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是否履行赡养扶养义务,是否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7.生产帮助,了解老年人家庭春播秋收生产需求,帮助解决生产资料购买、春播秋收等生产困难。8.特殊情况了解老年人家庭是否发生重大变故,是否因受到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影响造成生活困难,是否落实相应的救济措施等。明确了探访关爱服务组织和人员:整合服务力量,要求各地要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联动机制,形成群众性自治组织、基层老年协会、业主委员会、网格员、家庭医生、养老服务人员、消防救援人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老党员、低龄健康老年人、亲属邻里等共同参与的探访关爱合力。

  促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加快发展 

  (一)积极争取国家提升行动项目。十四五期间,沈阳、锦州、本溪、丹东、抚顺、大连、辽阳市先后被确定为民政部、财政部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地区,累计争取国家资金1.56亿元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居家上门服务、智慧养老务等方面进行探索发展为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成家庭养老床位超过1.5万张,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超过3万人次。

  (二)率先在全国开展县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2020年至2022年,省政府连续3年将建设一定数量的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列入省《政府工作报告》民生实事,累计投入补助资金1.12亿元,支持各地新建(改扩建)150个街道层面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综合体),并无偿或低偿交给社会资本运营。各级各类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物业、家政、餐饮、爱心公益组织等为老年人开展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定制服务,鼓励养老机构打开围墙延伸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推选“15分钟养老服务圈示范点位50个,带动引领提升全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总体水平。

  (三)优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科学规划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民政部门纳入同级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城市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按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通过城市更新工程、完整社区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存量资源转化等多渠道,不断补齐老旧城区、已建成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推动日间照料室、老年活动室等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因地制宜就近建设、提质增效,按需提供长托、日托、六助、康复理疗、心理慰藉等服务。

  (四)积极稳妥推进老年助餐服务。20243月,经省领导两次审定,省民政厅会同13部门印发《辽宁省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各市结合实际细化政策措施,通过实施分类补助,因地制宜地规划布局老年助餐服务设施,探索各具特色、灵活多样的老年助餐服务,稳步提升老年助餐服务覆盖面和质量,破解居家老人做饭难、吃饭难问题省级下拨老年助餐服务补助资金,支持各地开展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助餐服务。组织实施2024年社区长者舌尖幸福慈善项目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老年助餐服务政策,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惠民利企举措,提高群众特别是特殊困难老年人对助餐服务点位和政策的知晓率,使老年人就近就便选择就餐方式。全省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发展到776家,日均服务老年人1.5万人次,总结梳理7“X+助餐模式,陆续向民政部推送了8个典型案例。依托全省困难群众提质增效专项行动,积极总结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经验模式

  、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

  (一)开展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探索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创新模式,优化县区养老服务资源配置,改革养老机构管理体制,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一是国家试点方面,争取大连市金州区、义县为全国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建立督帮一体工作机制。大连市金普新区委托国企运营全域养老机构,打造政企协作共建国营的公建民营创新合作模式。锦州义县整合乡镇级养老机构,推进乡院县管。二是省试点方面,会同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实施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项目的通知》,组织各市申报省级试点项目,按照程序遴选试点地区

  (二)实施全省特困供养机构改造提升项目。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出台了《关于全省实施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改造提升项目建设(2025-2027年)的通知》,通过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连续3年支持全省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改造提升项目建设。2025年项目已经完成项目评审,确定改造项目24个,预计需省补资金5200万元,已经在厅网站公示。

  (三)完善经济困难家庭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20252月,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市开展线上培训,省内多家主流媒体刊登了我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做法。截至目前,全省共770名经济困难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接受照护服务,累计发放补助资金287.22万元。

  打造智慧化养老服务场景

  (一)积极推进智慧养老服务。争取沈阳、丹东市为国家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建设试点积极开展互联网+养老服务平台建设,搭建全省统一的养老服务管理信息系统,9地市已开发运营市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省内12户企业、17款产品纳入国家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沈阳东软熙康医疗系统有限公司、沈阳市华研电子有限公司等9家养老服务企业获评国家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单位,持续发挥引领作用。

  制定数字技术适老化工作方案。省通信管理局联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辽宁省促进数字技术适老化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部署3方面重点任务9项具体举措。开展“数字适老中国行”活动,宣贯《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解读相关政策文件,组织各基础电信企业围绕政策宣贯、调查研究、服务升级、技能教学、技术共享、惠老专场等6项内容积极推动数字技术适老化走深向实。

  (三)丰富数字技术适老化产品供给。辽宁联通推广联通看家等数字化产品,为老年人提供“跌倒看护”“智能提醒”等智能服务,形成“终端+云存+AI应用”一体化解决方案,满足现代家庭对老年人看护的需求。辽宁移动推出超级SIM守护宝产品,供用户随时掌握家中老年人的位置,定时发送吃药或血压监测等信息,同时提供电信反诈提醒技术,快速中断诈骗电话,保障老年人的信息通信安全。辽宁电信推出天翼看家、“AI守护”等家庭看护产品,满足爱老护幼、看家护院等场景需求,为老年人提供更安全的居家环境。以及打造5G+智慧养老综合监管一体化平台,为居家养老提供更加安全、便捷、智能的新模式,积极推动1200户经济困难老人进行适老化床位改造,满足居家养老基本需求。

  (四)增强数字技术适老化服务可及性。加快推进农村及偏远地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网络覆盖水平,推进5G网络逐步向农村拓展覆盖,2024年全省新建5G基站3.1万个,行政村5G网络通达率达到100%,提前完成辽宁省“十四五”信息通信业发展规划目标任务。聚焦“数字适老中国行”活动,结合电信服务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各类教学活动及公益讲座,面向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推出爱家健康、血糖仪等产品,将数字适老、助残服务带到社区、乡镇一线。

  (五)提升数字技术适老化服务水平。推动各基础电信企业围绕电信业务全流程、全环节提升服务水平,在线下营业厅设置爱心专席、爱心驿站及无障碍通道,为老年人提供辅助器具及优先办理、上门办理等服务,提升办理感知,各基础电信企业自营门厅爱心专席覆盖率超过99%。畅通老年人诉求响应通道,各基础电信企业客服热线针对老年人,实现“一键直连”服务,跳过语音提示和数字选择等操作环节,极大解决了老年人接入人工客服难的问题。推动省政府门户网站、省残联及三家基础电信企业网站、APP已完成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上线关怀版模式,简化展示页面,让老年人、残疾人看得清、听的明、能理解、会操作。推动各基础电信企业推出适合老年人通信消费特点的“孝心卡”等专属优惠套餐,提供骚扰电话拦截、视频通话加字幕等特色功能,在满足老年人各类使用需求的同时,更保障老年人使用数字技术产品与服务的安全性。

  (六)拓展物业服务范围。省住建厅与省委组织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与城市社区治理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在做好基础物业服务的基础上,探索“智慧物业+生活服务”模式,为家政服务、居家养老等生活服务提供便利,着力构建线上线下生活服务圈,连接居住社区周边餐饮、购物等商业网点,为居民提供社区养老、老年助餐等个性化服务,满足居民多样化生活服务需求。

  感谢全省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