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关于建立全龄友好社会服务体系的建议提案》(第0491号)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05日
  • 编辑:辽宁省民政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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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东委员:

  提出的关于建立全龄友好社会服务体系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等部门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截至2025年年底,我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346万人、占总人口32.6%。随着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养老服务需求呈现多元化多层次高品质发展态势。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和养老服务工作,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优化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推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

  一、构建政策制度体系

  (一)推进立法保障。《辽宁省养老服务条例》被列为2026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初次审议项目,草案于511日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按程序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完善政策支撑。2025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深化养老服务改革促进银发经济发展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优化机构养老服务,鼓励各地区因地制宜发展兜底保障型、普惠支持型、完全市场型养老机构。省发展改革委将相关内容纳入《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省直部门联合出台《辽宁省促进银发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支持各类经营主体提供养老服务并给予补助。

  (三)坚持高位推动充分发挥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养老服务重大问题,打破条块分割,整合政府、市场、社会、社区、家庭各类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对各市考评指标体系,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清单,强化督促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织密养老服务设施网络

  一)加强养老机构专业支撑作用截至2025年底,全省有各类养老机构2336家,其中公办养老机构421民办养老机构1915家。79家公办养老机构实施了以公建民营为重点的运营机制改革。持续推动公办机构改造提升,每个县(市、区)建有1所以失能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保障特困、失能老年人的照护刚需。

  二)推进居家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新建居住(小)区按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通过城市更新工程、完整社区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存量资源转化等多渠道,不断补齐老旧城区、已建成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推动日间照料室、老年活动室等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因地制宜就近建设。建成乡镇(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932个、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4万个,为老年人提供家门口的长托、日托、六助等便捷服务。

  (三)推进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聚焦“一老一幼”,围绕为民、便民、安民服务,。推动印发《辽宁省完整社区建设规程》,进一步规范各类服务设施、基础设施、活动空间建设,规范社区管理有关方式。2025年全省14个市共建设完整社区试点42个,投入使用老年服务站面积约1.02万平方米,幼儿园24.3万平,社区卫生服务站约1.14万平方米,社区食堂约2000平方米。

  二、优化养老服务供给

  一)推动医养融合发展。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协议合作,全省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签约服务达2600余对,已经实现省内养老机构全覆盖,由医疗卫生机构为签约机构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疾病诊疗、康复护理、中医药服务、安宁疗护服务、急诊急救绿色通道和双向转诊等服务。鼓励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派驻等方式,依法依规在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医疗服务站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老年人纳入家庭医生签约重点服务对象,65岁以上老年人签约率73.79%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5.50%。共审批互联网医院136家,在线开展呼吸、心血管、内分泌、营养、心理等多病种诊疗服务;277家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累计服务6.5万人次,将医疗机构内护理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居家,惠及更多高龄或失能老人。

  (二)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的决策部署,按照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总要求,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辽宁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相继出台《辽宁省护理服务机构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辽宁省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辽宁省长期照护师培训和认定工作方案》等配套文件。指导沈阳建制,已制定出台《沈阳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及8个配套措施,于202611日起启动就业人员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长期照护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规范长期照护师培养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目前,我省沈阳和盘锦2市先后组织开展了多轮长期照护师培训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已有1162人通过考试并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社区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截至2025年底,全省已有143家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同时支持医养结合机构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更好满足参保老年人就医报销和护理服务需求。

  (三)积极发展智慧养老服务。省养老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对接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通过辽事通实现养老机构实时查询和一键导航老年人津补贴申领网上办指尖办为老年人提供便捷服务。8个地市开发运营市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省工业信息化厅制定人形机器人、养老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支持沈阳新松机器人等单位申报工信部基于多场景的养老陪护机器人研制与试点应用项目。鼓励老年人使用智能手环、智能床垫等智能养老设备,提高生活生活质量和安全保障水平。大力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强化老年人养老监护类产品、中医数字化智能产品、健康管理类和辅助器具类智能产品供给能力,提升康复辅助器具、生活照护产品等适老化用品研发与生产能力,为老年产业创新发展提供产品支撑。

  三、提高养老服务质效

  (一)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省民政厅会同相关部门印发《辽宁省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辽宁省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三年规划(2025-2027)》,发挥标准化对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支撑作用。省市场监管局已发布《社区养老服务与管理规范》(DB21/T 2044-2023)17项地方标准,涵盖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居家服务等多个领域,为规范养老服务提供了技术支撑。

  (二)加强养老服务质量监管。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与划分,全省五级机构20家,积极申报参评辽宁优品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进10项工作机制、1项推进科技赋能和1项安全标准领跑者任务和措施。建立健全养老机构信用体系,出台《辽宁省养老服务市场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养老市场秩序。2025年开展养老服务突出问题整治以来,关停并转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养老机构431家。

  四、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一)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教育部门大力支持养老服务学科建设,全省17所本科高校开设养老服务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护理学等专业,专业点49个,79所职业院校开设老年保健与管理等养老类专业,专业点153个;鼓励校企共建实训基地,建成9个省级老年康养类现代产业学院,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辽服到家康养照护服务技能提升行动,面向重点群体开展特色培训。全省20所技工院校设立了养老产业相关专业,每年为全省培养和输送技能人才。民政部门建立省市县三级培训制度,累计建设省级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示范培训基地3家、市级养老护理培训基地12家、技能大师工作室1家,十四五以来累计培训从业人员超18万人次。

  (二)健全激励保障机制。2024年,省民政厅、省委宣传部等14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围绕我省养老服务人才的引、育、评、用、留全链条建设,提供了系统性、支柱性的顶层设计。2025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深化养老服务改革促进银发经济发展实施方案》,进一步强调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市场主体引才育才、支持院校增设专业、共建实训基地省民政厅联合16部门出台《辽宁省促进银发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将人才支撑确立为银发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将养老护理人员纳入紧缺职业目录,培训给予补贴上浮创制优化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政策,补助标准为本科6万元、专科5万元、中职4万元,发放方式为5年内逐年拨付20%切实提高行业吸引力,稳定人才队伍。

  (三)加强技能竞赛与典型选树定期举办全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组织高技能人才参加全国竞赛,培养全国技术能手”1人,辽宁技术能手”2人,4人获全国职业技能竞赛奖项,以赛促学、以赛促训,打造专业化、职业化养老服务队伍积极选树养老服务先进典型,加大对养老服务人才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提升养老护理员的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认同感。

  虽然我省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在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正如您所指出的,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今后,我们将进一步采纳您的建议,聚焦短板弱项,细化工作举措,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服务设施优化编制我省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指引和设施布局规划,立足人口老龄化趋势和老年人需求,科学规划设施布局,明确功能定位与建设标准,推动资源向基层、农村下沉,补齐城乡养老服务短板。大力发展社区支持的居家养老,培育更多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

  二是在服务供给上再扩容。推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深度协作,提升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扩面提质,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多样性、高品质的养老和医疗需求。加快建立健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关注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开展形式多样的精神文化活动。开发适合老年人的精品路线和旅游产品。强化适老产品供给,鼓励企业扩大特殊营养强化产品、功能性保健服饰等生产规模,征集推荐老年用品列入工信部推广目录;增加康复辅助器具、养老监护类产品等供给。

  三是在服务质量上再提升。推进实施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三年规划,对养老服务机构等单位、企业主导编制、修订养老服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给予一定补助,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开展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评定结果作为服务质量、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重要依据,引导养老机构提升自身服务质量。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监管,常态化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守牢安全底线,确保老年人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是在人才支撑上再强化。统筹高校与职业院校资源,加大养老、护理、康复等专业建设力度,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增设相关专业、扩大招生规模,推动专业布点向更多院校延伸,加快形成层次衔接、规模适度的人才培养体系。实施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化水平提升行动,按规定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专业人才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等政策,不断提升养老护理员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建立与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挂钩的薪酬分配制度,提升行业吸引力。

  医养融合上再深化持续有效增加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供给按照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分布情况、基础设施状况和服务能力,指导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更多样化的签约服务合作。培育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逐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完善长护险服务体系等政策措施,规范引导和培育市场,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我省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护理服务行业有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多层次失能照护服务需求。

  养老再拓宽落实促进银发经济发展若干政策,鼓励相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加强智能护理机器人、养老服务机器人研发生产推广推广智慧数据平台对接满足周边老年人居家养老末端服务智慧样本鼓励建设方便快捷的养老服务数字化平台,实现供需精准对接、资源高效配置和服务全程监管。鼓励各地探索集成应用养老服务数据资源,面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场景,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满足个性化服务与行业监管需求。

  感谢您对辽宁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支持,恳请继续监督指导、多提宝贵意见。

    人:赵美涵

  联系电话:024-23510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