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13040674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05日
- 编辑:辽宁省民政厅管理员
- 来源:厅办公室
奚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应对辽宁人口老龄化,完善养老制度和服务体系的提案收悉,综合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医保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截至2025年年底,我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346万人、占总人口32.6%。随着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养老服务需求呈现多元化多层次高品质发展态势,兼具事业和产业双重属性,既关乎民生福祉,也是新的经济增长极。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和养老服务工作,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着力补齐养老服务发展短板弱项,优化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推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
一、坚持高位推动,统筹发展资源
(一)充分发挥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养老服务重大问题,打破条块分割,整合政府、市场、社会、社区、家庭各类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对各市考评指标体系,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清单,强化督促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完善医养结合政策规划。省卫生健康委与省民政厅等多部门联动,印发《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制定并发布了《医养结合基本服务规范》和《安宁疗护基本服务规范》等省级标准。印发《辽宁省卫生健康领域支持银发经济发展的若干举措》,从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深化医养结合、发挥中医药优势等方面,推动老龄事业与产业协同发展。以编制“十五五”规划为契机,积极推动将发展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服务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省国民健康“十五五”规划纲要和省卫生健康“十五五”规划,为扎实开展医养结合工作奠定了政策基础。
二、建强人才队伍,缓解用工难题
(一)加强顶层设计,强化制度保障。省民政厅、省委宣传部等14个部门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首次搭起全省养老服务人才支柱性政策框架,形成了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全方位制度设计。省卫健委会同18个省直部门印发《辽宁省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将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分别纳入卫生健康和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紧缺人才培养。省民政厅等4部门印发《关于调整完善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政策的通知》,对原有政策进行优化调整,放宽发放条件,畅通养老护理员职业晋升通道。这些文件对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培养、使用、激励等作出系列规定,形成了养老护理服务人才规划、培训、奖励等多方面的政策支持体系。
(二)引导增设专业,优化课程设置。全省17所本科高校开设养老服务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护理学等专业,专业点49个,79所职业院校开设老年保健与管理等养老类专业,专业点153个,在校生5.9万人,涵盖本科、专科、中职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完善。鼓励本科高校、职业院校与企业、养老机构合作共建实训基地,建设9个省级老年康养类现代产业学院,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和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三)加强人才培养,提升服务质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经济社会若干领域稳增长惠民生政策举措》,明确提出“对养老、家政、康养、照护领域急需紧缺的职业(工种),培训补贴上浮10%”。省人社厅实施“辽服到家”康养照护服务技能提升行动。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围绕辽宁“一老一小”服务需求和银发经济发展,积极引导市场开发提供“适老化”“护理类”岗位清单,开展家政服务、养老护理、健康照护、医疗护理、托育托幼等现代服务领域相关职业(工种)和专项职业能力项目特色培训和岗位练兵,全面提升职业技能水平。指导各市将养老护理员等纳入补贴培训“两目录”,引导承担任务的培训机构加强培训。
(四)强化技能培训,提高专业水平。结合当前养老服务需求,整合有关部门资源,民政部门建立省市县三级培训制度,省级关注培训养老服务技能骨干人才,各市、县级制定本地区养老服务人才培训计划,依照职业技能和岗位实际需要,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十四五”以来,建设省级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示范培训基地3家、市级养老护理培训基地12家、技能大师工作室1家,累计培训从业人员超18万人次。
(五)坚持以赛促建,推进梯队发展。定期举办全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组织高技能人才参加全国竞赛,培养“全国技术能手”1人,“辽宁技术能手”2人,4人获全国职业技能竞赛奖项,以赛促学、以赛促训,打造专业化、职业化养老服务队伍。2025年竞赛创新采用“省内选拔+省外交流”模式,首次开放赛道,首次全网直播,首次邀请全国大赛裁判长执裁,首次比赛命题内容包括应急疏散和安全内容,掀起比学赶超、拼技能、争一流的热潮。加大对养老服务人才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提升养老护理员的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认同感。
三、深化医养结合,满足健康需求
(一)发展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等部门联合启动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等,利用现有资源,改扩建一批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重点为失能、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十四五”时期,各地投资3117万元建设8个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老年人纳入家庭医生签约重点服务对象,65岁以上老年人签约率73.79%,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5.50%(十四五要求达到65%)。现有1396个中医馆,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全覆盖,开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等中医药服务。共审批互联网医院136家,在线开展呼吸、心血管、内分泌、营养、心理等多病种诊疗服务;277家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累计服务6.5万人次,将医疗机构内护理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居家,惠及更多高龄或失能老人。
(二)推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指导双方规范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由医疗卫生机构为签约机构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疾病诊疗、康复护理、中医药服务、急诊急救绿色通道和双向转诊等服务。目前,全省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签约服务达2600余对,已经实现省内养老机构全覆盖。
(三)统筹城乡医养结合发展。省卫生健康委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谋划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推动12个市探索开展医养结合城乡统筹发展,稳步提升医养结合服务县域覆盖率。推动医疗资源较丰富地区的部分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转型为康复医院,护理院,引导各县(市、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组织遴选并推荐4个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区)和2个示范机构。
四、创新政策保障,加大监管力度
(一)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的意见》,细化分工分解,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强基固本行动,严守养老机构安全底线。压实机构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开展消防、食品、燃气、建筑、医疗、特种设备六大领域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治,确保重大隐患动态清零。
(二)整合资源落实新保险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的决策部署,按照“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总要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制发《辽宁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相继出台《辽宁省护理服务机构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辽宁省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辽宁省长期照护师培训和认定工作方案》等配套文件,为长护险落地奠定政策基础。
(三)落实各项鼓励支持政策。按规定落实扶持养老机构发展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责任保险费补贴、税费减免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和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在新建城区和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补齐养老服务设施工作中,支持养老机构和老年助餐服务设施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生活性服务业资源统筹利用、共建共享。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养老服务和老年助餐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规定免征不动产登记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费用。
(四)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发展。积极发展医养结合型、护理型、嵌入式、旅居式等多业态服务,中国康养集团、国药集团、华润集团、泰康人寿等国内知名企业进驻辽宁养老板块,涌现出沈阳养老产业集团、大连康养产业集团、万佳宜康、幸福爸妈、辽河康养等本土养老服务品牌,培育品牌化、连锁化、专业化经营主体,争创“辽宁优品”。
五、打造智慧场景,激活银发经济新动能
(一)丰富老年用品供给。为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需求,引导企业加大生产投入,拓展老年养生食品、护理用品、检测设备、康复辅具、休闲锻炼器材等多个适老产品品类;鼓励企业扩大特殊功能性防走失冲锋衣、防磕碰家具、智能护理器具等适老化产品生产规模,深化“辽药六宝”、柞蚕丝等特色资源利用,丰富老年康养产品品种。编制《2025年老年用品产品目录》,在首届东北亚国际银发经济合作交流活动期间,推广发布涵盖养老照护、健康监测、适老化家居等6类34款老年用品产品,为老年人提供权威、可靠的购物指南,助力老年用品市场规范发展。
(二)提升智慧康养服务效能。加快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建设,发挥示范单位和产品的引领作用,组织已进入国家名单的沈阳市苏家屯区、大连市西岗区等示范基地及东软熙康、万佳宜康、新松机器人等示范企业,与相关街道、社区、医疗机构对接,推进健康空间站、居家智慧健康养老系统、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康复训练机器人、互联网健康咨询等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的应用,助力提高老年人康养水平。
(三)强化康复辅具供给能力。谋划和推进智能化康复辅具、养老监护类产品、中医数字化智能产品、生活照护产品等生产项目,建立项目清单化管理台账,加强跟踪服务,推动项目投产达效,形成产业发展新增长点。鼓励沈阳新松机器人、营口春港等企业增加研发、扩大产能,推进智慧康养云系统、陪护机器人系列产品、智能护理、智能助行、智能康复等五大系列22个品类创新应用,为康复辅具产业发展提供多样化的产品支撑。
(四)推进智慧养老服务提质。争取沈阳、丹东市为国家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建设试点。积极开展“互联网+养老服务”平台建设。搭建全省统一的养老服务管理信息系统,8个地市开发运营市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沈阳东软熙康医疗系统有限公司、沈阳市华研电子有限公司等7家养老服务企业获评国家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单位,持续发挥引领作用。
虽然我省在加快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正如您所指出的,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今后,我们将进一步采纳您的建议,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全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在政策体系建设上再加力。全力推进养老服务地方立法工作。充分发挥省老龄办统筹协调作用,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和政策衔接,解决养老服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更多关注老龄化程度严重的地市。不断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为失能老年人获得照护提供制度保障,推进以满足失能老年人需求为重点的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障机制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二是在服务设施上再优化。编制我省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指引和设施布局规划,立足人口老龄化趋势和老年人需求,科学规划设施布局,明确功能定位与建设标准,推动资源向基层、农村下沉,补齐城乡养老服务短板。大力发展社区支持的居家养老,培育更多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
三是在服务供给上再扩容。落实《辽宁省促进银发经济发展若干政策》,从用地、财税、金融等各方面支持经营主体发展多元化养老服务,增加普惠服务供给。实施兜底型、普惠型、市场型养老机构分类改革,强化失能老年人照护,着力提升护理型床位占比。关注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开展形式多样的精神文化活动。挖掘我省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推动“养老+旅居康养”融合发展。推动人工智能等新质生产力向养老领域延伸,拓展适老生活体验中心等消费场景。
四是在服务质量上再提升。推进实施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三年规划,对养老服务机构等单位、企业主导编制、修订养老服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给予一定补助,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开展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评定结果作为服务质量、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重要依据,引导养老机构提升自身服务质量。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监管,常态化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守牢安全底线,确保老年人生命和财产安全。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注我省养老服务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联 系 人:左 蒙
联系电话:024-23943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