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3日
  • 编辑:辽宁省民政厅管理员
  • 来源:厅养老服务和老年福利处

  根据《关于遴选省级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示范培训基地的通知》(辽民老函〔2023〕151号)要求,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经过发布通知、自愿申报、市级民政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全省拟确定3个省级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示范培训基地,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13日-11月17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辽宁省民政厅养老处反映。反映情况要真实客观,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24-23941568  23932891(传真)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60号 辽宁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邮    编:110015

  附件:辽宁省省级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示范培训基地名单

  辽宁省民政厅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