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3日
- 编辑:辽宁省民政厅管理员
- 来源:厅养老服务和老年福利处
根据《关于遴选省级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示范培训基地的通知》(辽民老函〔2023〕151号)要求,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经过发布通知、自愿申报、市级民政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全省拟确定3个省级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示范培训基地,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13日-11月17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辽宁省民政厅养老处反映。反映情况要真实客观,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24-23941568 23932891(传真)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60号 辽宁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
邮 编:110015
附件:辽宁省省级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示范培训基地名单
辽宁省民政厅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