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民政厅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25日
  • 编辑:辽宁省民政厅管理员
  • 来源:厅政策法规处

  2024年,辽宁省民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的部署要求,立足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全局,扎实推进民政法治建设。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牢民政法治建设正确方向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重要法律法规4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每月基层党组织生活重点工作提示单,并组织开展学习答题活动,促进党员干部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加强党对民政法治建设的领导。党组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全省民政工作要点,印发全省民政系统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文件,明确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常态化推进民政领域立法、普法、守法、执法等法治建设工作。

  (三)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亲自部署、政策文件亲自把关、重要环节亲自协调、疑难问题亲自督办,带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二、加快职能转变,有效发挥民政部门作用

(一)积极践行服务为民理念。牵头实现了公民婚育“一件事”,配合相关部门实现了教育入学“一件事”、公民身后“一件事”、残疾人服务“一件事”等便民服务事项。更新全省民政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统一申请要件,优化服务流程。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省、市、县三级联动举办“育社兴辽·社会组织促就业”专场招聘会,吸纳24.6万人就业,为企业减负1976.7万元,惠及企业1万余个。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辽宁民政“全链条”改革优化婚姻登记服务入选《辽宁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典型案例》。

  (三)广泛开展民生普法宣传。充分发挥民政服务机构、登记服务窗口的法治宣传阵地作用,结合日常服务管理培育公民法治素养。以清明节、儿童节、重阳节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组织开展了多场有针对性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活动。

三、以良法促善治夯实民政法治建设基础

(一)积极推动民政领域立法。聚焦群众关切,推动《辽宁省养老服务条例》列入省人大立法计划,并协助完成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推进老年人权益保障,有关做法被全国人大社会委推广。

(二)完善政策制度体系。制定印发《辽宁省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辽宁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辽宁省社会组织注销办法(试行)14件规范性文件,解决一批堵点难点问题。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履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年内出台并报省政府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14件。全面清理厅发文件,宣布废止(失效)9件。在厅网站设置“政策”专栏,持续动态更新规范性文件目录。

四、依法履行程序,提升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一)不断强化依法决策意识。明确法制审核前置程序,落实学法用法制度。通过厅党组会会前学法等形式,年内完成71部法律法规及重要规范性文件学习,组织开展法治专题培训3次,业务领域专项培训20余次,夯实党员干部法治理念,树牢法治思维。

  (二)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公布执行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事项依法合规。邀请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参与案件调查、分析研判,拓展参与的广度和深度

  五、加强规范化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统一执法标准。统筹省、市、县三级制定了全省民政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和“四张清单”细化了裁量标准,规范了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避免了裁量的随意性,增强了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二)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常态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社会组织评选评奖治理、节庆展会论坛活动专项治理,开展了全省整治殡仪馆服务管理突出问题专项行动以及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

(三)评查执法案卷。指导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按照《辽宁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分标准》评查了659份行政执法案卷,对材料要件不齐全、不规范的进行了督促整改,以案卷评查“小切口”助推民政执法质量“大提升”。

六、健全风险防范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一)加强应对机制建设。印发全省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工作方案,开展培训,制发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指南和应急演练工作指引,与消防、住建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合力推动安全隐患“清仓见底”。

  (二)常态化排查风险隐患。深入开展全省民政服务机构“百日攻坚战”和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起底式大排查、大整治,分级分类更新完善安全隐患清单,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

  (三)压紧压实监管责任。建立并定期更新包保责任清单,将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督导责任压实到市县民政部门每一名干部,厅15个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挂牌督办,挂账销号。

  七、依法预防调处矛盾纠纷,助推法治社会建设

  (一)加强行政调解和应讼工作。厅机关5件行政复议案全部有效化解,未发生行政败诉情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4全省民政系统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二)多措并举化解信访问题。召开信访稳定调度会,压紧压实厅机关业务处室“属事”、各地民政部门“属地”责任,采取建立信访台账、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督导等措施提升全省民政领域信访案件治理及矛盾风险隐患化解工作质效。

  (三)推进诉求“一线应答”。持续跟踪督办12345平台答复工作,年初以来,厅机关办理12345群众诉求百余件,有效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八、健全制约监督制度,做到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加强系统内监督。开展全省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全省民政系统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库,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定期分析全省民政领域行政诉讼情况。

  (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年初以来,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文件25件、政策解读15份,更新发布信息1300余条;答复依申请公开12件;省级及以上媒体发布信息千余条。

  (三)加强信用监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两书同达”工作。依法管理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活动异常名录。牵头建立辽宁省慈善联席会议,推进慈善组织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九、加大科技赋能力度助推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一)强化互联网+监管。依托辽宁省一体化监管执法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抽查经营性公墓9家,并对上年度执法检查存在问题的9家经营性公墓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全程公开透明、结果共享。

  (二)全面提“智”增效。全面推广使用金民工程,推动数据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应用。经济困难老年人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实现“省内通办”、“免申即办”。创新优化智慧救助场景,优化审核确认程序。

  (三)拓展移动服务。依托“辽事通”APP开通“民政专区”,提供社会组织、养老机构、行政区划、地名信息查询,社会救助申请、婚姻登记预约等服务,实现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民政服务“触手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