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25年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进行公示
-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05日
- 编辑:辽宁省民政厅管理员
- 来源:厅养老促进监管处
各有关单位、各界人士:
为贯彻国家《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指导意见》,根据《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消防救援总队印发 <关于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 的通知》(辽民老函〔2022〕55号)要求,按照抽查检查计划,实施了202 关于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5年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检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5年9月10日,省民政厅向各地下发通知,联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组成15个检查组,采取现场调阅审查相关材料、实地检查等方式,自9月16日至10月24日随机抽取全省43家养老机构进行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检查前向每个被检查单位下达《检查通知书》,并出示执法检查人员的执法证件,逐项对照养老机构重点检查事项11项和一般检查事项6项内容开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在检查记录表上进行确认签字。
二、检查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各养老机构均持有《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均已在民政部门备案,设置食堂的均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均建立防噎食、防食品药品误食、防压疮、防烫伤、防跌倒措施,在入口、接待大厅、值班室、楼道、食堂等公共场所安装监控设施并妥善保管监控记录,不存在虐老欺老等侵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现象,不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行为,预收费在合理范围内。
通过检查发现,少数机构食品留样不规范或克数不符合规定;未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消防演练次数不足或未建立消防演练记录;昼夜巡查记录不完备或未建立;缺少安全指示标识或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证件不足或值班记录不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按时检验;护理员昼夜巡查无登记记录或记录不规范。部分机构存在不同程度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占用、堵塞、封闭等妨碍安全疏散的问题;缺少电梯事故应急演练记录,灭火器配备不足或部分灭火器已失效,污染织物单独清洗、消毒、处置情况需进一步完善。
三、下步工作打算
联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向42个存在问题的养老机构逐一下达书面《检查结果告知书》,要求养老机构限期整改,切实推动提高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加强养老机构服务和管理人员培训,提高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消防、食品、医疗卫生、服务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和《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标准。
辽宁省民政厅
2025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