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辽宁省民政系统服务业统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9日
- 编辑:辽宁民政
- 来源:规划财务处
辽民函〔2012〕29号
各市民政局,绥中、昌图县民政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12]11号)精神,现将《辽宁省民政系统服务业统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民政厅
2012年8月17日
辽宁省民政系统服务业统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部署和要求,建立科学、统一、全面、协调的服务业统计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12]11号)、《辽宁省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实施方案》以及《辽宁省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原则
按照“统一制度、明确职责、逐级报送、集中核算”的原则,实行由政府统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建立“谁主管、谁统计、谁负责”的服务业统计部门归口管理及统计调查报告制度。
二、总体要求
各级民政部门在同级政府统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负责归口管理本系统的服务业统计工作,定期向上级民政部门报送服务业统计业务资料和财务资料,并同时抄报同级政府统计部门。
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领导,确保不漏报、不迟报、不错报,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要加强服务业统计信息化建设,在人员配备和工作经费上提供必要保障。加强与同级财政部门的业务沟通,将服务业统计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有关经费收支数据要与财政年终决算口径一致。
三、统计调查范围
根据各单位所执行的会计标准情况(参见附件8),将民政系统服务业统计调查单位分为三类:
第一类单位是指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具体包括民政行政部门、民政各事业单位。
第二类单位是指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单位,具体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第三类单位是指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服务业企业(包括适用实行企业化管理、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具体包括独立核算的民政厅(局)的直属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民办机构等。目前此类单位只对限额以上(年营业收入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单位进行统计。
四、组织领导
省厅成立辽宁省民政系统服务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徐铁南厅长任组长,霍文忠副厅长任副组长,办公室、民管局、优抚处、军安办、救灾处、救助处、社区处、区划处、福利处、事务处、财务处、人事处、企管处、彩票中心、厅信息中心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财务处,办公室主任由财务处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全省民政系统服务业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全省民政系统服务业统计单位名录库;启动民政系统服务业年报和季报统计的布置、汇总、审核和验收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全省民政系统服务业统计工作情况,推进相关工作;负责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和日常数据的分析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服务业统计相关工作。
各市县民政部门应参照省厅做法成立同级服务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
五、工作任务
(一)年报工作
统计年报共有两张报表,分别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表(LF302表)和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状况表(LF303表),由第一类单位和第二类单位填报。
县(市、区)民政局财务部门负责布置和收集辖区内的第一类单位和第二类单位的基层报表,审核通过后形成县(市、区)汇总表,每年5月5日前报送至市民政局,同时抄报同级政府统计部门。
市民政局财务部门负责布置和收集市直属的第一类单位和第二类单位的基层报表以及县(市、区)上报的汇总表,审核通过后形成市级汇总表,每年5月10日前报送至省民政厅,同时抄报同级政府统计部门。
省民政厅财务处负责布置和收集省直属的第一类单位和第二类单位的基层报表以及各市上报的汇总表,审核通过后形成省级汇总表,每年5月15日前报送至省统计局。
(二)督促、催报工作
各级政府统计部门负责布置、收集和审核第三类单位的服务业统计报表,各级民政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督促和催报工作。
第三类单位报表分为年报和季报。年报共有两张报表,分别是重点调查企业基本情况表(X506表)和重点调查企业财务状况表(LF102表),每年5月15日前上报至单位所在地县(市、区)政府统计部门。季报有一张报表,重点调查企业基本情况表(X507表),于每年6月22日、9月22日、12月22前上报至单位所在地县(市、区)政府统计部门。
(三)调查单位名录库的建设和更新工作
各调查单位要按政府统计部门的格式填报调查单位基本信息表(见附件1、2、4、5)。
各级民政部门要按要求布置、收集所管理的第一类单位和第二类单位上报的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形成调查单位名录库,逐级上报,并建立年度更新机制。
各级民政部门对第三类单位要掌握调查单位的名单,并建立季度更新机制,按时间要求上报上级民政部门,抄报同级政府统计部门备案,同级政府统计部门根据所掌握的名单布置、收集、审核第三类单位的基本信息表,形成第三类单位的调查单位名录库。
六、业务培训
各级民政部门要对管理范围内的统计调查单位,采用多种方式开展综合培训、专业培训和数据软件应用培训,确保每一个调查单位的统计人员都能准确地掌握每张报表的调查内容、填报要求和上报方式,准确掌握各项统计指标的涵义、统计口径、计算方法、资料来源,准确掌握软件操作和上报流程,不断提高服务业统计数据的质量。同时,要组织好本系统第三类单位参加同级政府统计部门的业务培训,接受其业务指导。
七、考核评估
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数据质量管理,规范工作流程,加大对服务业统计基础数据的审核力度,确保基本单位不重不漏、基层调查表完整清晰、基础数据准确可靠,要通过指标间、报表间的逻辑审核,确保经济指标与相关会计、业务核算资料相一致,本期数据与上期、上年同期数据相协调,表与表之间关联指标相匹配。
各级民政部门要严格依法统计,建立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和工作督查制度,做好统计数据质量评估、检查工作,确保服务业统计调查质量。对检查中发现的虚报、瞒报问题要限期整改,必要时要联合同级政府统计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在服务业统计上弄虚作假等统计违法行为。
八、资料管理
省民政厅布置报表后,各级民政部门要及时下发。各级民政部门的地区汇总报表由各单位自行打印,用于留存和上报。各单位均应做好统计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九、专家研讨
为配合各级政府对民政系统服务业发展进行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促进民政系统服务业持续发展,充分发挥民政系统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支撑作用,各级民政部门要定期组织民政系统有关专家进行研讨,并形成相关分析性资料。
十、信息发布
全省民政系统服务业统计汇总数据通过省统计局验收后,才能向社会发布。在此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公布,如造成不良影响,将依法追究责任。
各级民政部门应印制内容详实、分类清楚、分年度的民政系统服务业统计信息手册,并及时向相关领导和部门发送,发挥统计数据应有的作用。
附件:1、非企业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
2、非企业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
3、当前名录库中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名单
4、新增限额以上企业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
5、减少的限额以上企业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
6、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表(LF302表)
7、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状况表(LF303表)
8、主要指标解释
附件1:
非企业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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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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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详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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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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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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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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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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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途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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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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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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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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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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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一
主要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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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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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注册(或批准)情况(如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为多个,请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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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注册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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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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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业(成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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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部门批准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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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部门登记注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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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批准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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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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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请注明批准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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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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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二
执行会计标准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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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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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活动单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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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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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企业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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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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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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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移动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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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企业单位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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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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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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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机构代码: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共9位。已经领取了法定代码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必须使用法定代码,不得使用临时代码。在填写时,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产业活动单位是本部的,如果没有法定代码,使用法人单位法定代码的前8位,第九位校验码填“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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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位详细名称: 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行政、事业单位的详细名称按编制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详细名称按民政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一个单位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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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位负责人: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又称“法定代表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填写;机关法定代表人填写单位主要负责人;社团法定代表人按《社团法人登记证》填写;民办非企业单位按《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填写;基金会按《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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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单位实际所在地的详细地址:要求写明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乡(镇)以及具体街(村)的名称和详细的门牌号码,不能填写通讯号码或通讯信箱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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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联系方式:包括长途区号、固定电话(移动电话)、邮政编码。电话号码以填写固定电话号码为主,对于确实没有固定电话号码的单位,可以填写主要负责人的移动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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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主要业务活动:具体填写各单位的一种主要业务活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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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登记注册机关(或批准成立的机关)名称、级别和登记注册号码:若已填写前两项中的任何一项,就不能再填写“其他”。不属于前两项的选填“其他”,并在登记注册号栏中,用文字注明具体的批准机关名称;如果确实未经任何部门批准,请注明“无”。机关以及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一律选填“9其他”,不需文字注明批准机关。机关级别,填表单位应在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级别栏中,填入所选机关级别代码。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级别划分为:1.国家;2.省;3市;4.县(区、市、旗)。登记注册号码,填表单位应填写在登记注册号栏中,填写所选的在编制、民政部门办理审批、登记注册的号码。事业单位填写事业单位登记证上的登记号;社会团体填写社会团体登记证上的登记号;民办非企业单位填写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号;基金会填写基金会登记证上的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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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登记注册类型: 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类型,按其主要经费来源和管理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填写代码即可,不用填写汉字:110国有、120集体、130股份合作、141国有联营、142集体联营、143国有与集体联营、149其他联营、151国有独资公司、15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160股份有限公司、171私营独资、172私营合伙、173私营有限责任公司、17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190其他、210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220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230港澳台商独资、240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90其他港、澳、台商投资、310中外合资经营、320中外合作经营、330外资企业、340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90其他外商投资。(1)各级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司法机关、政党机关、军队武警、政协组织),各级直属事业单位、各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群众团体,应选填“国有”;(2)各种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若经费来源清楚,则比照《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与代码》确定;若经费来源不清楚的,应选填“190 其他”;(3)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的登记注册类型应选填“190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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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隶属关系: 指本单位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按照国家标准《单位隶属关系代码》(GB/T12404-1997)分为:10中央,20省(自治区、直辖市),40地(区、市、州、盟),50县(区、市、旗),61街道,62镇,63乡,71居委会,72村委会,90其他。中央与地方双重领导的单位,以领导为主的一方来划分中央属或地方属。各级政府(中央、省、地、县、乡、镇)、党委、人大、政协等机关的隶属关系填写本级。如:省政府的隶属关系填“省”。居委会、村委会的隶属关系分别填“居委会”和“村委会”。隶属于“中央”的单位兴办的集体企业,隶属关系填“其他”;省属以下的企业(单位)办的企业(单位),其隶属关系与企业(单位)本身的隶属关系一致。无主管部门的单位、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办事机构所开办的第三产业等单位填“其他”。填写代码即可不用填写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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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开业(成立)时间:(1)机关、事业单位的成立时间分三种情况:①新设立的单位成立时间填新设立时间;②恢复设立的单位(指中间因某种原因停顿,后又恢复的单位)成立时间填以前设立的时间。③机构改革中,有些单位虽然名称有变化,但其基本职能未变,成立时间要填写最早成立时间;(4)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如管辖区域基本未改变,其成立时间按原成立时间填写;否则,按新成立时间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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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执行会计标准类别:分为1企业会计制度,2事业单位会计制度,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9其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选填此项)五种情况。填写代码即可不用填写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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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机构类型:分为10企业,20事业单位,30机关,40社会团体,51民办非企业单位,52基金会,53居委会,54村委会,90其他组织机构。填写代码即可不用填写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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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产业活动单位数:本项指标填写法人单位所属的全部产业活动单位数。单产业法人单位填本项时,选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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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指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或收入的期末实有人员数。从业人员包括在各单位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兼职人员、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但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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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非企业单位主要经济指标:(1)非企业单位支出(费用):行政事业单位填报“本年支出合计”,指行政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资产耗费和损失等支出情况。根据行政事业单位“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的“本年支出合计”项目填报。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及其他单位填报“本年费用合计”,指单位为完成各种目标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筹资费用和其他费用。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单位根据会计“业务活动表”中“费用合计”科目的发生额填列。 (2)年末资产:指非企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取自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合计年末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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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行政区划代码与行业代码两个指标由同级统计部门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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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此表有关指标解释:省统计局 联系电话024-86893439 ,各部门也可咨询同级统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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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非企业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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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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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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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详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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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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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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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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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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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途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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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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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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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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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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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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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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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一
主要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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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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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注册(或批准)情况(如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为多个,请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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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注册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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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业(成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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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部门批准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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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部门登记注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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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批准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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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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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请注明批准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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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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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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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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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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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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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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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二
机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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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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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营性单位支出(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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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法人单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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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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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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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移动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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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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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单位详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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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单位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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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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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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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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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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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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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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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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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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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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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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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类别:产业活动单位分为法人单位本部和分支机构。(1)法人单位本部(总部、本店、本所等):指法人单位中起领导和核心作用的产业活动单位。(2)法人单位分支机构(分部、分厂、分店、支所等):指法人单位中符合产业活动单位条件的除本部以外的其他产业活动单位。本部填写1,分支机构填写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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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机构代码: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共9位。已经领取了法定代码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必须使用法定代码,不得使用临时代码。在填写时,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产业活动单位是本部的,如果没有法定代码,使用法人单位法定代码的前8位,第九位校验码填“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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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位详细名称: 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行政、事业单位的详细名称按编制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详细名称按民政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一个单位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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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单位负责人: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又称“法定代表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填写;机关法定代表人填写单位主要负责人;社团法定代表人按《社团法人登记证》填写;民办非企业单位按《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填写;基金会按《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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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单位实际所在地的详细地址:要求写明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乡(镇)以及具体街(村)的名称和详细的门牌号码,不能填写通讯号码或通讯信箱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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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联系方式:包括长途区号、固定电话(移动电话)、邮政编码。电话号码以填写固定电话号码为主,对于确实没有固定电话号码的单位,可以填写主要负责人的移动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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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主要业务活动:具体填写各单位的一种主要业务活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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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登记注册机关(或批准成立的机关)名称、级别和登记注册号码:若已填写前两项中的任何一项,就不能再选“其他”。不属于前两项的填写“其他”,并在登记注册号栏中,用文字注明具体的批准机关名称;如果确实未经任何部门批准,请注明“无”。机关以及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一律选填“9其他”,不需文字注明批准机关。机关级别,填表单位应在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级别栏中,填入所选机关级别代码。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级别划分为:1.国家;2.省;3市;4.县(区、市、旗)。登记注册号码,填表单位应填写在登记注册号栏中,填写所选的在编制、民政部门办理审批、登记注册的号码。事业单位填写事业单位登记证上的登记号;社会团体填写社会团体登记证上的登记号;民办非企业单位填写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号;基金会填写基金会登记证上的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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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登记注册类型: 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类型,按其主要经费来源和管理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填写代码即可,不用填写汉字:110国有、120集体、130股份合作、141国有联营、142集体联营、143国有与集体联营、149其他联营、151国有独资公司、15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160股份有限公司、171私营独资、172私营合伙、173私营有限责任公司、17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190其他、210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220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230港澳台商独资、240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90其他港、澳、台商投资、310中外合资经营、320中外合作经营、330外资企业、340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90其他外商投资。(1)各级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司法机关、政党机关、军队武警、政协组织),各级直属事业单位、各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群众团体,应选填“国有”;(2)各种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若经费来源清楚,则比照《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与代码》确定;若经费来源不清楚的,应选填“190 其他”;(3)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的登记注册类型应选填“190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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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开业(成立)时间:(1)机关、事业单位的成立时间分三种情况:①新设立的单位成立时间填新设立时间;②恢复设立的单位(指中间因某种原因停顿,后又恢复的单位)成立时间填以前设立的时间。③机构改革中,有些单位虽然名称有变化,但其基本职能未变,成立时间要填写最早成立时间;(4)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如管辖区域基本未改变,其成立时间按原成立时间填写;否则,按新成立时间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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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机构类型:分为10企业,20事业单位,30机关,40社会团体,51民办非企业单位,52基金会,53居委会,54村委会,90其他组织机构。填写代码即可不用填写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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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指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或收入的期末实有人员数。从业人员包括在各单位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兼职人员、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但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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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非经营性单位支出(费用):其中具有行政事业性质的产业活动单位填报日常业务支出,包括除固定资产购置以外的所有经常性业务支出;其他产业活动单位填报各种费用合计,包括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筹资费用和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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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归属法人单位情况:主要包括产业活动单位所归属的法人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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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行政区划代码与行业代码两个指标由同级统计部门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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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此表有关指标解释,省统计局 联系电话024-86893439 ,各部门也可咨询同级统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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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当前名录库中限额以上(年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
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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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对象 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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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对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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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处理地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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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 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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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业务活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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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67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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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殡仪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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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02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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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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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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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N2710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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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大东区楚楚摄影影视庆典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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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04000000
|
7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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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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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794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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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东山公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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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04000000
|
7980
|
墓穴墓碑
|
702004014
|
沈阳市苏家屯区塔山公墓
|
210111000000
|
7980
|
殡葬服务
|
750769425
|
沈阳天台山永安纪念园林有限公司
|
210111000000
|
7980
|
墓穴销售
|
746458085
|
沈阳市龙泉墓园
|
210112000000
|
7980
|
殡葬服务
|
702014490
|
沈阳市东陵区殡仪服务有限公司
|
210112000000
|
7980
|
殡葬服务
|
00159316X
|
沈阳陶然寝园有限公司
|
210113000000
|
7980
|
殡葬业服务
|
780074157
|
沈阳市永乐青山墓园有限公司
|
210113000000
|
7980
|
墓园开发
|
410697664
|
法库县殡仪馆
|
210124000000
|
7980
|
遗体火化
|
578378771
|
沈阳市菩遥山墓园
|
210124000000
|
7980
|
骨灰殡葬
|
410679685
|
新民市殡仪馆
|
210181000000
|
7980
|
殡仪服务
|
702013121
|
沈阳天山墓园
|
210198000000
|
7980
|
殡葬服务
|
24267792X
|
辽宁盛京寝园有限公司
|
210198000000
|
7980
|
墓地服务
|
787300567
|
大连之夜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
210204000000
|
7970
|
礼仪庆典服务
|
747872608
|
大连柳山墓园
|
210211000000
|
7980
|
骨灰存放
|
711327747
|
大连龙山纪念园
|
210211000000
|
7980
|
骨灰安葬
|
241067492
|
大连乔山墓园服务公司
|
210211000000
|
7980
|
殡仪用品
|
736445678
|
大连红旗福利中心
|
210211000000
|
8412
|
老年人养老综合服务
|
243121165
|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青墓园管理有限公司
|
210213000000
|
7980
|
殡葬服务
|
242948283
|
大连金州新区南山公墓管理所
|
210213000000
|
7980
|
公墓
|
787347381
|
大连旅顺玉皇顶公墓有限公司
|
210261000000
|
7980
|
殡葬服务
|
554951684
|
普兰店市鞍子山墓园
|
210282000000
|
7980
|
殡葬服务
|
796941585
|
庄河市馒头山墓园有限公司
|
210283000000
|
7980
|
殡葬服务
|
576076788
|
大连兴隆通发货运有限公司
|
210283000000
|
8930
|
其他娱乐业
|
696034339
|
大连东方玉泉河发展有限公司
|
210283000000
|
8930
|
其他娱乐活动
|
796913293
|
优圣美地河流有限公司
|
210283000000
|
8930
|
其他娱乐活动
|
797659469
|
鞍山市万福缘养老院
|
210304000000
|
8414
|
收养、收容
|
FN3224731
|
鞍山市双卉老年公寓
|
210304000000
|
8414
|
收养收容服务
|
11911200X
|
鞍山市千山区莲花公墓
|
210306000000
|
7980
|
殡葬服务
|
726872684
|
鞍山市隆福陵园
|
210306000000
|
7980
|
殡葬服务
|
119149515
|
鞍山市千山区长青公墓
|
210311000000
|
7980
|
殡葬服务
|
716413249
|
鞍山双龙山旅游墓园有限公司
|
210311000000
|
7980
|
销售墓穴
|
FN3178624
|
海城市八里欣鑫婚纱影楼
|
210381000000
|
7970
|
照像
|
L33107448
|
海城市蔷微皮肤护理中心
|
210381000000
|
7970
|
护肤美容
|
567556720
|
海城市潇洒美容院
|
210381000000
|
7970
|
皮肤护理服务
|
L31228190
|
卓雅美容美体名媛会馆
|
210381000000
|
7970
|
护肤美容
|
463121378
|
海城公墓
|
210381000000
|
7980
|
公墓
|
FN3230648
|
中国福利彩票113投注站
|
210381000000
|
8930
|
彩票活动
|
732325142
|
抚顺县金山殡仪馆
|
210403000000
|
7980
|
殡葬服务
|
765444471
|
抚顺市金山物资有限公司
|
210403000000
|
7980
|
钢材、水泥、电线、电缆仓储
|
119526632
|
抚顺县莲花台公墓
|
210403000000
|
7980
|
殡葬服务
|
701819828
|
抚顺市龙山息园
|
210411000000
|
7980
|
墓穴墓碑安葬服务
|
73083092X
|
抚顺市高山骨灰林天山墓园
|
210411000000
|
7980
|
公墓
|
46344082X
|
抚顺县殡仪馆
|
210421000000
|
7980
|
殡葬服务
|
463462471
|
新宾县殡仪馆服务部
|
210422000000
|
7980
|
殡葬服务
|
759117116
|
辽宁中华寺示范墓园有限公司
|
210460000000
|
7980
|
斌葬服务
|
819842214
|
本溪市松岭公墓九龙山公墓
|
210503000000
|
7980
|
殡葬服务
|
755784974
|
锦州市帽山安陵有限责任公司
|
210702000000
|
7980
|
公墓
|
747135667
|
锦州弹子山骨灰林
|
210702000000
|
7980
|
殡葬服务
|
464086797
|
黑山县殡仪馆
|
210726000000
|
7980
|
提供殡仪服务
|
464088258
|
黑山县公墓管理所
|
210726000000
|
7980
|
殡葬服务
|
120941657
|
凌海市西山公墓
|
210781000000
|
7980
|
殡葬服务
|
729069571
|
北镇市辽幽公墓
|
210782102200
|
7980
|
墓地安葬服务
|
736702865
|
营口市老边区大龙山公墓
|
210811000000
|
7980
|
墓穴
|
464204968
|
大石桥市望山息园
|
210882000000
|
7980
|
殡葬服务
|
464193218
|
大石桥市殡仪馆
|
210882000000
|
7980
|
殡葬服务
|
121615706
|
阜新市海州区公墓管理所
|
210902000000
|
7980
|
公墓管理
|
FN1271016
|
阜新市昊海老年公寓
|
210904000000
|
8414
|
养老
|
121527431
|
阜新市北山公墓
|
210911000000
|
7980
|
殡葬服务
|
122260855
|
辽阳公墓
|
211003000000
|
7980
|
骨灰安葬
|
464506958
|
辽阳市殡仪服务中心
|
211003000000
|
7980
|
殡仪服务
|
664580554
|
辽阳市宏大公墓
|
211004000000
|
7980
|
骨灰安葬
|
732292846
|
辽阳市弓长岭殡仪中心
|
211005000000
|
7980
|
殡葬服务
|
464510113
|
辽阳人民公墓
|
211011000000
|
7980
|
殡葬服务
|
122321611
|
辽阳县刘二堡殡仪馆
|
211021000000
|
7980
|
殡葬服务
|
791551086
|
大洼县龙凤园公墓
|
211121000000
|
7980
|
殡葬服务
|
781635585
|
盘锦鹤栖园公墓服务有限公司
|
211122000000
|
7980
|
骨灰安葬及相关服务
|
464760681
|
铁岭市清河区墓园管理所
|
211204000000
|
7980
|
墓穴销售
|
791563618
|
铁岭骏龙泉墓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211221000000
|
7980
|
销售墓穴
|
774614997
|
辽宁大河贝生态息园有限公司
|
211221000000
|
7980
|
墓园开发
|
123828406
|
调兵山市殡葬事务所
|
211281000000
|
7980
|
尸体火化
|
725681675
|
调兵山市公墓管理所
|
211281000000
|
7980
|
殡葬服务
|
730813214
|
朝阳龙凤山公墓有限公司
|
211302000000
|
7980
|
墓地安葬服务
|
78877844X
|
朝阳市众生殡仪服务有限公司
|
211302000000
|
7980
|
殡仪馆里服务
|
797685739
|
建平县北山公墓
|
211322000000
|
7980
|
殡葬服务
|
综合处理地码:2101沈阳 2102大连 2103鞍山 2104抚顺 2105本溪 2106丹东 2107锦州 2108营口
|
||||
2109阜新 2110辽阳 2011盘锦 2012铁岭 2013朝阳 2014葫芦岛
|
附件4:
新增限额以上(年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企业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
|
|
|||||||||||||||||||||||||||||||||
组织机构代码
|
单位详细名称
|
主要业务活动1
|
主要业务活动2
|
新行业代码
|
单位所在地址
|
单位所在行政区划代码
|
2011年营业收入(千元)
|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千元)
|
2011年末资产总计(千元)
|
2011年末从业人员人数(人)
|
其中:女性
|
填表人
|
联系电话
|
手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填报说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组织机构代码: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共9位。已经领取了法定代码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必须使用法定代码,不得使用临时代码。在填写时,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产业活动单位是本部的,如果没有法定代码,使用法人单位法定代码的前8位,第九位校验码填“B”。
|
||||||||||||||||||||||||||||||||||
2、单位详细名称: 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一个单位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单位名称。
|
||||||||||||||||||||||||||||||||||
3、新行业代码由同级统计部门填写。
4、单位实际所在地的详细地址:要求写明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乡(镇)以及具体街(村)的名称和详细的门牌号码,不能填写通讯号码或通讯信箱号码。
|
||||||||||||||||||||||||||||||||||
5、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指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或收入的期末实有人员数。从业人员包括在各单位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兼职人员、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但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
||||||||||||||||||||||||||||||||||
6、此表有关指标解释,省统计局 联系电话024-86893439 ,各部门也可咨询同级统计部门
|
||||||||||||||||||||||||||||||||||
附件5:
减少的限额以上(年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
企业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
|
||||||||||||||||||||||||||
组织机构代码
|
单位详细名称
|
原因说明
|
||||||||||||||||||||||||
|
|
|
||||||||||||||||||||||||
|
|
|
||||||||||||||||||||||||
填报说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组织机构代码: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共9位。已经领取了法定代码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必须使用法定代码,不得使用临时代码。在填写时,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产业活动单位是本部的,如果没有法定代码,使用法人单位法定代码的前8位,第九位校验码填“B”。
|
||||||||||||||||||||||||||
2、单位详细名称: 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一个单位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单位名称。
|
||||||||||||||||||||||||||
附件6:
综合机关名称:
|
部门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
201 年
|
表 号:
制表机关:
批准文号:
有效期至:
计量单位:
|
LF302表
辽宁省统计局
国统制[2011]126号
2012年6月
千元
|
||||||||
指标名称
|
代码
|
行政事业单位数(个)
|
固定资产原价
|
本年收入合计
|
|||||||
本期实际
|
上年同期
|
本期实际
|
上年同期
|
本期实际
|
上年同期
|
||||||
甲
|
乙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01
|
|
|
|
|
|
|
||||
其中民办单位
|
02
|
|
|
|
|
|
|
||||
续表一
|
本年支出合计
|
|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
本期实际
|
上年同期
|
本期实际
|
上年同期
|
本期实际
|
上年同期
|
本期实际
|
上年同期
|
本期实际
|
上年同期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
|
|
|
|
|
|
|
|
|
|
|
|
|
|
|
|
|
|
|
续表二
|
|||||||||||
取暖费
|
差旅费
|
出国费
|
劳务费
|
工会经费
|
|||||||
本期实际
|
上年同期
|
本期实际
|
上年同期
|
本期实际
|
上年同期
|
本期实际
|
上年同期
|
本期实际
|
上年同期
|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续表三
|
对个人和
家庭的补助
|
|
|||||||||
福利费
|
抚恤金
|
生活补助
|
救济费
|
助学金
|
|||||||
本期实际
|
上年同期
|
本期实际
|
上年同期
|
本期实际
|
上年同期
|
本期实际
|
上年同期
|
本期实际
|
上年同期
|
本期实际
|
上年同期
|
27
|
28
|
29
|
30
|
31
|
32
|
33
|
34
|
35
|
36
|
37
|
38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续表四
|
经营支出
|
经营税金
|
|||||
奖励金
|
生活补贴
|
||||||
本期实际
|
上年同期
|
本期实际
|
上年同期
|
本期实际
|
上年同期
|
本期实际
|
上年同期
|
39
|
40
|
41
|
42
|
43
|
44
|
45
|
46
|
|
|
|
|
|
|
|
|
|
|
|
|
|
|
|
|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1 年 月 日
附件7:
部门服务业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状况
表 号:LF 303表
制定机关:辽宁省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 11】126 号
有效期至:2012 年6月
计量单位:千 元
综合机关名称: 201 年
指标名称
|
代
码
|
固定资产原价
|
本年
收入
合计
|
|
本年
费用
合计
|
|
|
|||||||||
捐赠收入
|
会费收入
|
业务活动成本
|
|
|||||||||||||
人员
费用
|
||||||||||||||||
本期实际
|
上年同期
|
本期实际
|
上年同期
|
本期实际
|
上年同期
|
本期实际
|
上年同期
|
本期实际
|
上年同期
|
本期实际
|
上年同期
|
本期实际
|
上年同期
|
|||
甲
|
乙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
合计
|
01
|
|
|
|
|
|
|
|
|
|
|
|
|
|
|
|
续表
|
净资产变动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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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1 年 月 日
附件8:
主要指标解释
一、基本概念
(一)执行会计标准类别
分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其他五种情况。
1.企业会计制度: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制度的企业选填此项。包括实行企业化管理、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
2.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执行事业会计制度的各类事业单位选填此项。包括执行特殊行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如执行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国家物资储备资金会计制度等)以及执行事业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但不包括实行企业化管理、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
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行政会计制度的单位选填此项。包括各类行政机关、政党机关及执行行政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
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单位选填此项。包括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
5.其他:不执行以上四类会计制度的单位选填此项。社区(居委会)、村委会选填此项。
(二)机构类型
分为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居委会、村委会和其他组织机构。
1.企业:包括(1)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2)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3)由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批成立,且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4)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但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5)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产业活动单位或经营单位;(6)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但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符合产业活动单位条件的企业法人的本部及分支机构。
2.事业单位:包括(1)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和登记或备案,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取得法人资格的单位;(2)由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批成立,且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3)事业法人单位的本部及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
3.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司法机关、政党机关、政协组织、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和其他机关;还包括机关法人单位的本部,以及国家权力机关分支机构、国家行政机关分支或派出机构、人民法院分支机构、人民检察院分支机构等。
(1)国家权力机关: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办事机构。
(2)国家行政机关:指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以及地区行政行署。
(3)国家司法机关:指国家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4)政党机关:指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和所属办事机构、各民主党派各级机关和办事机构。
(5)政协组织: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
4.社会团体: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包括(1)经各级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的各类社会团体;(2)由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其机关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3)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免于登记的社会团体;(4)由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批成立,不需要进行登记的具备法人条件的社会团体;(5)社团法人单位的本部,以及经各级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代表机构登记证书》的社会团体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
5.民办非企业单位: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包括(1)经各级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2)由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批成立,不需要进行登记的具备法人条件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民办非企业法人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6.基金会:包括(1)民政部和省级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颁发《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的基金会;(2)基金会的本部及分支机构和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
7.居民委员会: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决定设立的社区(居委会)。
8.村民委员会: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村民委员会。
9.其他组织机构:指除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居委会和村民委员会以外的其他符合
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条件的机构。包括:律师事务所和各类寺庙等。
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表指标解释
(一)固定资产原价
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原值”科目中的年末数填报。
(二)本年收入合计
指行政事业单位从各种渠道获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和其他收入。根据行政事业单位“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的“本年收入合计”科目填报。
(三)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根据“收入支出总表”中的“事业收入”项目填报。
(四)经营收入
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根据行政事业单位“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的“经营收入”科目填报。
(五)本年支出合计
指行政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资产耗费和损失等支出情况。根据行政事业单位“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的“本年支出合计”科目填报。
(六)工资福利支出
指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种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及上述科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根据“支出决算明细表”中的“工资福利支出”的对应项填报。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
指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中购买商品和劳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暧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福利费、劳务费、就业补助费、租赁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及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根据“支出决算明细表”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对应项填报。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指政府对个人和家庭的无偿性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和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补贴、助学金及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根据“支出决算明细表”中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的对应项填报。
(九)经营支出
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根据行政事业单位“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的“经营支出”项目填报。
(十)经营税金
指事业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根据实际情况计算填列。
三、民间非营利组织财务状况表指标解释
(一)固定资产原价
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原值”年末数填报。
(二)收入合计
指民间非营利组织从各种渠道获得的收入。包括: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政府补助收入、商品销售收入、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根据会计“业务活动表”中“收入合计”科目的发生额填报。
(三)费用合计
指民间非营利组织为完成各种目标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筹资费用和其他费用。根据会计“业务活动表”中“费用合计”科目的发生额填报。
(四)业务活动成本
指民间非营利组织为了实现其业务活动目标、开展其项目活动或者提供服务所发生的费用。根据会计“费用明细表”中“业务活动成本”科目的发生额填报。
(五)管理费用
指民间非营利组织为组织和管理其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总额。根据“费用明细表”中“管理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填报。
执行其他会计制度的单位参照上述指标解释填报相应的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