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印发任务清单推出25项措施
聚焦民政领域问题 加快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

  •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2日
  • 编辑:辽宁省民政厅管理员
  • 来源:厅行政审批处

  本报讯 记者关艳玲报道 日前,省民政厅印发任务清单,推出创新体制机制、优化营商环境25项具体措施,聚焦民政领域问题,加快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

  提升民政数字化治理能力,省民政厅提出,加快政务数据互联互通,“十四五”末期实现全省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对接辽宁省政务服务网,对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章程核准、公开募捐资格审核、慈善组织认定等事项“一网通办”。依托“辽事通”“民政专区”开展婚姻登记预约、养老机构地图查询,困难家庭自主申请救助等移动端服务,方便当事人就近办、网上办、自助办。动态管理《办事不找关系指南》,精准公布民政部门权力事项清单、合规办事指南、违规禁办清单,指出不找关系路径、容缺办理条件。

  聚焦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省民政厅提出,加强困难群众救助兜底保障。综合考虑申请人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家庭刚性支出等情况,实施刚性支出扣减,收入、财产豁免等政策;参照“单人户”给予符合条件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推行保障对象渐退政策;将对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按照规定给予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社会救助。优化保障对象审核确认程序,简化申请要件;部署应用省困难群众智慧救助系统,实现基本生活救助服务全流程网上办理,推动服务方式向移动端延伸;宣传引导困难群众通过辽事通自助申请救助,实时查询办理进度,打通民生保障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

  提升养老服务质效,省民政厅将调整优化养老机构运营补贴、人才奖励补贴政策,指导基层落实落细床位建设补贴、综合责任险费补贴、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调动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积极性;实行养老服务市场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和联合惩戒,强化养老机构综合监管。构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推进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

  扩大儿童福利保障范围,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助学保障范围。提高婚姻便民服务水平,深入开展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优化拓展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更好满足群众殡葬需求,推动实现“出具火化证明”等6类公民身后事项“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大力倡导推行骨灰海葬,落实奖补政策,加强海葬纪念设施建设。

  此外,我省还将在服务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优化区划地名管理与服务、提高社区治理能力和为民服务水平、规范福利彩票销售管理等方面发力。

  信息来源:2024年01月02日 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