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民政系统常态化开展“走进困难家庭倾情解忧暖心”专项行动14项具体措施聚焦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

  •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4日
  • 编辑:辽宁民政
  • 来源: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本报讯 记者关艳玲报道 日前,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全省民政系统常态化开展“走进困难家庭 倾情解忧暖心”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聚焦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组织全省民政干部常态化走访困难群众家庭,了解困难群众疾苦,并提出14项具体措施,推动社会救助政策全面落实,着力解决现有政策无法覆盖的困难问题。

  《方案》明确,要建立民政干部常态化走进困难群众家庭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发挥社会救助基金补充作用,调整完善社会救助政策,动态分类开展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切实提升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持续厚植民政干部为民情怀。

  《方案》明确了14项具体措施。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民政系统干部全员参与排查走访,实现民政干部走访和困难家庭情况摸排“两个全覆盖”。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面对面解答等方式,加强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扩大困难群体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度。省、市、县(市、区)分级建立工作台账。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市、县(市、区)民政部门将排查出来的困难群众基本情况录入低收入人口信息库,并对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推送的预警信息,积极组织开展排查救助。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及时回应困难群众需求。推动实现省、市、县三级全部设立社会救助基金,并开展“一事一议”精准救助;尚未建立社会救助基金的,今年6月底前要全部建立。各市要健全完善低保、低收入(低保边缘)家庭审核确认实施细则。完善临时救助配套制度,巩固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全覆盖。各市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适时为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推动市、县(市、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持续开展困难家庭服务类救助。在试点基础上,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扩面提质建设,力争今年社工站覆盖率达到70%以上,引导工作人员常态化下沉到村(社区)开展困难家庭服务类救助。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推动各县(市)建设一所以失能半失能老人照护为主的特困照护型机构。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推动建立社会救助领域容错纠错相关规定。

  《方案》明确,要坚持边走访排查,边帮扶解决实际问题,对于走访中发现民政社会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属于有关部门工作职责的,要及时转介跟踪解决;对于现有政策无法覆盖或救助后仍有困难的问题,可通过社会救助基金“一事一议”解决,或通过发挥各级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统筹解决。要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多元化救助帮扶。

  信息来源:2022年03月13日 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