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省民政厅创新体制机制优化营商环境措施(2023版)》的通知
辽民法函〔2023〕194号-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5日
- 编辑:辽宁省民政厅管理员
- 来源:厅行政审批处
辽民法函〔2023〕194号
各市民政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厅机关各处室,省福利彩票中心、省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精神,落实清理影响振兴发展做法工作,在民政领域加快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省厅制定了《省民政厅创新体制机制 优化营商环境措施(2023版)》,形成了任务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辽宁省民政厅
2023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省民政厅创新体制机制 优化营商环境措施
(2023版)
一、提升民政数字化治理能力
1.加快政务数据互联互通。拓展省级民政服务管理平台(金民工程)应用的广度和深度,持续优化完善平台功能,推动数据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应用,“十四五”末期实现全省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民政业务经办一体化、公共服务便捷化、服务能力开放化,更加便捷高效地服务群众和市场主体。
2.推动政务服务赋能增效。对接辽宁省政务服务网,对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章程核准、公开募捐资格审核、慈善组织认定等事项“一网通办”。社会组织申请事项办结后,到现场领取证书,最多跑一次,如申请邮寄服务,可“零跑动”。依托辽事通“民政专区”开展婚姻登记预约、养老机构地图查询,困难家庭自主申请救助等移动端服务,方便当事人就近办、网上办、自助办。积极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共享互通互认。
3.强化透明高效履职尽责。线上线下同步依法动态调整政务服务目录、执法事项清单、行政裁量权基准,动态管理《办事不找关系指南》,精准公布民政部门权力事项清单、合规办事指南、违规禁办清单,指出不找关系路径、容缺办理条件,确保业务办理制度化规范化,让“办事不找关系、用权不图好处”成为常态。
4.用大数据助力业务工作。有效整合民政数据资源,确保数据标准统一、应用接口规范。加强对数据的分析、挖掘、处理和应用,运用大数据辅助民政行政决策、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工作,推动民政治理方式从“信息化”向“智能化”转变,激活数字民政发展新动能。用好大数据监督利器,通过服务预警和业务协同,靠前监督、全程监督民政职权运行。
二、服务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5.搭建社会组织服务平台。依托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和枢纽型社会组织,开展社会组织互动交流活动,为社会组织沟通合作共建提供线下服务平台。开设社会组织公众号,开发“辽宁省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设立政策文件、信息宣传、风采展示、项目发布、资源对接、乡村振兴、人才招聘等专栏,为社会组织提供线上服务。
6.建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省内高校对接,依托高校成立社会组织人才培养就业服务基地,实施政校战略合作,推动整合人才资源,把促进稳就业与聚人才有机结合,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拓宽渠道,为社会组织引进人才提供便利条件。
7.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重点培育为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和弱势群体服务、有利于维护社区平安稳定、公益慈善类和文化体育类社区社会组织,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和社会服务。
8.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持续强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每半年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进行一次摸底统计,每年度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进行抽查。
三、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9.加强困难群众救助兜底保障。综合考虑申请人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家庭刚性支出等情况,实施刚性支出扣减,收入、财产豁免等政策。参照“单人户”给予符合条件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推行保障对象渐退政策,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就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低保边缘家庭救助标准的,给予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的渐退期(特殊情况下,延长至12个月),确保困难群众稳定脱贫。对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按照规定给予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社会救助。
10.优化保障对象审核确认程序。完善民政部门与相关部门和单位间信息核查比对运行机制,优化数据交换方式,扩展核对信息种类。简化申请要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可以通过国家或地方政务服务平台查询获取的相关材料。部署应用省困难群众智慧救助系统,实现基本生活救助服务全流程网上办理,推动服务方式向移动端延伸。宣传引导困难群众通过辽事通自助申请救助,实时查询办理进度,打通民生保障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11.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强化各级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应用,完善低收入人口预警指标,加强数据共享和监测预警,通过“大数据对比+铁脚板摸排”,及时查访核实,宣讲政策,协助有申请意愿但无能力申请的低收入人口提出救助申请并按规定实施基本生活救助。
四、提高社区治理能力和为民服务水平
12.推动开展基层减负工作。落实《辽宁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工作清单管理规定》,推动建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清单,实现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的工作事务权责明晰、设立的工作机制精简高效、加挂的牌子简约明了、出具的证明依规便民,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松绑减负。
13.扩大城乡社区服务供给。优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布局,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精简整合社区办公空间,推行开放式、一站式服务,扩大群众活动场所面积。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志愿服务组织等进入城乡社区,提供专业化、特色化、个性化服务。深入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等“联动”发展,对居民提出的需求,由社区负责整合、设计服务项目,由社会组织承接项目,由社区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力量具体实施,不断提高社区服务能力,形成能够及时回应居民需求的社区服务模式。
五、优化区划地名管理与服务
14.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的意见》,有序开展行政区划重点问题战略性、系统性、前瞻性研究,严格规范行政区划管理,稳慎优化行政区划设置,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提升区域发展的平衡性和协调性。
15.提高地名公共服务水平。开展地名规范化建设,及时更新完善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辽宁地名数据,推动地名管理信息化建设,评选认定辽宁省地名文化保护名录,积极探索地名服务乡村建设新路径,为社会提供更加准确、便捷的地名导向和信息服务。
六、提升养老服务质效
16.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调整优化养老机构运营补贴、人才奖励补贴政策,指导基层落实落细床位建设补贴、综合责任险费补贴、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调动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服务的积极性。制定推进新时代公办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实行委托经营、转为企业等形式的运营机制改革。实行养老服务市场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和联合惩戒,强化养老机构综合监管,让老年人在养老机构中生活得安心、静心、舒心。
17.构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重点在街道层面建设具备综合服务功能的养老服务综合体,在社区层面建设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或日间照料中心,为老年人提供高质量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争取承担国家提升行动项目,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推进特殊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推进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
七、扩大儿童福利保障范围
18.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助学保障范围。健全完善孤儿助学保障政策,在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基础上,将就读全日制中高等院校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未满18周岁孤儿纳入助学保障范围,确保我省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既有基本生活保障,又有助学金资助,直至完成学业。
八、提高婚姻便民服务水平
19.深入开展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牵头会同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整合内地居民结婚登记、生育登记、户口登记项目(婚姻状况)内容变更及符合条件的夫妻投靠落户(市内迁移)等事项一站式联办、一体化服务,结婚生育户口“一件事”联办材料精减50%以上、环节精减50%以上、时间精减50%以上,由至少“跑3次”变为最多“跑1次”。
20.优化拓展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优化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一方或双方户籍地在本省的,无需提供居住证,在本省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九、更好满足群众殡葬需求
21.推动实现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依托省殡葬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运行逝者火化证明电子证照,对接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实现逝者火化证明电子证照数据共享。通过服务流程再造、部门信息共享、线上线下融合等,推动实现“出具火化证明”等6类公民身后事项“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
22.大力倡导推行骨灰海葬。强化宣传引导,举办公祭仪式,提升群众对骨灰海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的知晓度。落实奖补政策,省内8个内陆城市每具骨灰补助2000元,6个沿海城市每具骨灰补助1600元,引导更多逝者家属选择骨灰海葬。加强海葬纪念设施建设,使逝者家属有祭奠和寄托哀思的场所。
十、规范福利彩票销售管理
23.提升福彩业务办理效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将网点迁移、网点设立权限下放至市福彩中心,简化运营商变更流程,明确省福彩中心办结时限。建设辽宁福彩大数据平台,实现信息数据共享、办事环节精简、各类申报事项“一网通办”。
24.优化销售渠道制度设计。优化销售网点建设布局,公开新网点征召设立流程。制定销售网点常态化征召和退出机制、星级评定办法,全票种综合体验场所建设方案,常态化开展网点销售人员培训,全面规范网点布设、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和销售队伍。
25.加强福彩销售监督管理。强化96108辽宁福彩服务热线管理,畅通社会公众监督渠道。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检查。委托第三方以“神秘顾客”方式对销售网点进行暗访巡查。在全省即开票销售展示柜应用人脸和身份识别系统,通过人防技防相结合的措施,防止未成年人购彩和兑奖。
2020年11月19日印发的《关于印发 <省民政厅创新体制机制 优化营商环境措施> 的通知》(辽民发〔2020〕64号)同时废止。 省民政厅创新体制机制>
附件:省民政厅创新体制机制 优化营商环境措施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