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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民政厅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4日
  • 编辑:辽宁省民政厅管理员
  • 来源:厅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省民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力深化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取得明显成效,为全面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积极推动主动公开。加强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力度,动态更新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规范性文件及其他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文件信息,同时向省政府信息公开办送交备案,便于公众查询。政务信息发布有力有效,舆论引导工作精准、回应群众关切及时。全年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9件,制作政策解读稿件15篇。向省政府信息公开办送交备案25件。

  (二)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质量,有效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全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和答复;本年度发生针对厅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1起、行政诉讼1起,具体答复情况以及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三、四部分。

  (三)严格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认真履行拟公开信息审查、维护和更新主动公开信息等职责,确保信息发布权威准确。在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加强文件归档和档案管理,便于查询使用。全年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定期对厅门户网站进行维护,加强便民服务热线建设,畅通信息发布和公众诉求反映渠道,全年厅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811条,政务公开电话接听量近百余人次。持续发挥辽宁福彩微信服务平台公开渠道作用。

  (五)强化日常监督保障。进一步加强厅门户网站日常监管,严格落实监督和考评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各处室年度考核及评先创优的重要依据,推动责任单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组织开展信息公开抽查,集中整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9

0

4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省民政厅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围绕政府信息管理、重大政策解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执行等方面下功夫,进一步筑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要求,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如下:一是针对承办人员与依申请公开申请人沟通不够问题,进一步督促承办人员在制作答复书前积极沟通申请人,切实弄清楚申请人诉求,阐明政策规定,争取理解支持。二是针对涉及机构改革职责划出的信息公开申请职责界定容易产生分歧的问题。协调省政府信息公开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司法厅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措施,压实工作责任,提升答复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