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省民政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的通知

辽民办函〔2020〕111号
  •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0日
  • 编辑:辽宁民政
  • 来源:办公室

 辽民函〔2020111 

机关各处室,省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现将《省民政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辽宁省民政厅

  2020824

  此件公开发布

  省民政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 

  做好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民政部、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厅实际,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推进政策制度履职依据公开

  1. 系统梳理我厅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通过网站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办公室牵头,各有关处室、民服中心,省信息中心运维九部配合 

  2. 及时完善更新厅网站发布的权责清单,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审批处、人事处分别牵头,各有关处室、民服中心,省信息中心运维九部配合) 

  3. 全面优化政务服务办事流程,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及时更新并公开政务服务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审批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民服中心配合 

  4. 积极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8月底前出台推进救助、养老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救助处、养老处分别负责) 

  5. 完善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凡直接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以座谈会、征集意见等适当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意见,健全完善公众列席会议制度。(各处室、民服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着力做好政策信息发布解读

  6. 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加强有关民政政策发布解读,重点解读好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新出台的政策文件须于3个工作日内在厅网站公开。(各处室、民服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7. 规范重大政策解读工作,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要求。加强对出台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解决问题等解读,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各处室、民服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8. 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民政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举措解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等工作,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各处室、民服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做好突发事件应对信息公开

  9. 密切关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有关舆情动态,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办公室牵头,处室、民服中心配合 

  10. 依法公开民政领域不涉及秘密和敏感信息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常识、公共卫生知识等宣传。办公室牵头,处室、民服中心配合 

  四、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关切

  11加强网站留言咨询8890平台答复工作,及时办理留言内容,确保按规定时限答复完毕。(各处室、民服中心、省信息中心运维九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加强对外电话接听工作,强化工作责任,落实责任。(处室、民服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3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统一要求,调整规范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办公室、省信息中心运维九部牵头,各处室、民服中心配合) 

  14正确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加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处室、民服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抓好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办公室、省信息中心运维九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

  16. 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制度,及时规范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文书格式,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公室牵头,处室、民服中心配合 

  17. 按照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审核工作。(各处室、民服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18. 妥善办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保护群众法定权利。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要依法妥善处理。(各处室、民服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

  19. 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加强日常统筹指导及监督,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各处室、民服中心落实内部责任分工,全面依法履职。(办公室牵头,各处室、民服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0. 积极组织参加民政部、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办公室牵头,处室、民服中心配合 

  21.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做好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迎检准备工作。(办公室牵头,处室、民服中心、省信息中心运维九部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