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1日
  • 编辑:辽宁省民政厅管理员
  • 来源:厅老龄工作处

辽老龄委发〔2024〕1号

各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相关涉老社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营造养老孝老敬老良好社会氛围,根据国家有关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4年全省“敬老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全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敬老爱老助老活动。坚持以老年人为中心的理念,强化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撑三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加强对老年人关爱帮扶,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大力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扎实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活动主题

  浓情敬老,情暖夕阳红。

  三、活动时间

  2024年10月1日至31日。

  四、活动内容

  (一)动员各界力量,开展走访慰问和关爱帮扶。动员组织广大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走访慰问活动,重点对百岁老人、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养老机构在院老人等进行走访慰问,为老年人送温暖、解难题、办实事,排查化解涉老矛盾纠纷。广泛动员志愿服务组织、社会组织、爱心企业等开展志愿助老服务活动。引导相关志愿服务组织等面向老年人开展运用智能技术培训等活动,提升老年人数字素养。

  (二)丰富文体活动,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巩固拓展智力援助、创新开展社区治理、积极探索示范项目、拓宽参与渠道、加强品牌建设等工作任务,鼓励引导更多老年人参与老年志愿服务。鼓励相关部门、老年大学、群众艺术团体、老年人体育协会、基层老年协会等组织开展广场舞、健步走、歌咏、阅读、书画、摄影等适合老年人的文体活动。通过举办文艺汇演、健康讲座、非遗文化体验、老年教育成果展等活动,展现老年人风采。举办辽宁省第九届老年人运动会和重阳登高大会,广泛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强老年人科学健身指导,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技能。鼓励在“重阳节”当天免费向老年人开放体育场馆和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推动公共体育场馆为老年人提供优惠服务。支持企业开发适合老年人的养生旅游、医疗旅游等休闲度假类产品。将残疾老年人健身体育纳入全民健身整体安排,推出更多适合残疾老年人的康复健身体育方法和活动。充分发挥辽宁省残联掌上无障碍APP(试用)功能,进一步做好培训、宣传、应用工作,让老年人出行更安全、更便利。各养老服务机构要组织在院老人开展喜闻乐见的活动,改善营养伙食,提高服务质量。

  (三)优化为老服务,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和“法援惠民生”专项行动,推动平台服务便老、优质服务援老、公证服务惠老、调解服务助老、公益服务爱老、普法服务护老,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可感、可知、可及”的公共法律服务。持续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通过开展防骗展、“辽聊反诈”五进等活动,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提示,引导有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在“敬老月”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人防骗宣传。加强老年人维权知识宣传力度,提升老年人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

  (四)普及健康知识,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大力宣传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中医药健康管理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普及老年常见病和慢性病防治、伤害预防、应急救助、心理健康、生命教育等健康知识。持续开展老年口腔健康、老年营养改善、老年认知障碍防治、老年心理关爱、老年肠道健康等老年健康促进活动。深入开展“体重管理年”活动,加强老年人体重管理宣传教育,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功能,发挥家庭医生(团队)健康指导作用,指导老年人选择适口餐食,坚持适当运动,维持适宜体重。

  (五)强化宣传倡导,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社会氛围。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等活动,充分发挥宣传阵地作用,广泛播发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持、敬老爱老等主题标语口号、公益海报,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在全社会凝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广泛共识。加大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宣传力度,促进老年人对医疗保障政策的熟悉理解。开展“广电惠民”服务提升行动,拓展“智慧广电+养老”等业务应用,开展“重温经典”频道进养老机构活动,为老年人提供经典影视内容,持续扩大老年文化服务供给。推广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典型经验,弘扬孝老敬老文明乡风。鼓励创作播出敬老题材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作品,播放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推荐影片。推进老年阅读工作。以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为载体,选树宣传孝老爱亲家庭典型。持续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巾帼志愿阳光行动,营造关心爱护老年人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谋划。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要高度重视“敬老月”活动,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活动的组织领导,做到提早谋划、精心安排、统筹推进。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与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行业的优势,整合资源,打造一批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主题宣传活动。

  (二)灵活创新,注重实效。各市、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地和本行业领域工作实际,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搞铺张浪费,不搞形式主义。  

  (三)面向基层,扩大影响。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注重统一组织活动和群众自发开展活动相结合,充分发挥涉老社会组织作用,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自媒体平台,加强对“敬老月”活动的宣传报道,不断扩大活动影响力和覆盖面。

  各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及省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敬老月”活动,并于2024年11月3日前将“敬老月”活动总结报送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辽宁省老龄工作委员会

  2024年8月21日